117. 法制不是完美的社会中保护自己——良性善意的批评
中央电视台的Law today:
你好,我不知道写这个信给你我会有什么后果,过去,我是一个自然科学爱 好者,从来不对社会科学感兴趣。后来,在电脑中玩几次经营类、发展国家类游 戏、且学了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后。现意识到政府、法制对社会、自然科学发展 的重要意义。
您这个节目总的来说是不错的。不过,也许我的题目您可能不能接受。但是 任何事物都有个过程,法制健全也一样。主持人您的那句话:“只要合法,就可 以干,去正当防卫。”有点误导的、形而上学(即用静止,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的成份。
在美国都不能有这么完美的法制,也有冤案不能翻身的时候,因为我们是生 活在一个现实社会中,而不是理想社会中。我年轻的时候,就受社会各媒体这方 面的误导常提幼稚的问题,造成我失去很多很好的机会而念念不忘(这也可能是 刚毕业学生工作能力低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初中时,校长开除过几次初中学生?为什么 初中时,课本《法律常识》中的而谈到中国的经济成分时说,私营经济是我国有 益补充成份,而当时的宪法明明写着搞私营经济违反宪法!还有学校的对学生的 罚款是否是一种敲诈勒索公民的私人财产行为,合法吗?可以拒绝吗?课本中可 是说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等等……
以上东西,现实中你能用法律说清楚吗?如果你真的以为学会了《法律常识 》为 5角钱的罚款到法院上诉学校要求退还,那你真是客观唯心主义,形而上学 主义的受害者。您的前途,您的未来就 ……,嘿嘿……,^_^。不管单个孤立的 结果怎样,风险是很大的。
过去我谈到马克思哲学,因为不了解它,就反感,走入社会,我自学了哲学 ,才惊觉其实唯物辩证法是很有用的,是人生精华。从此上面的问题,一下子想 通了。^_^ 其实哲学,是一个认识世界的工具,只是有的哲学界人士故弄玄虚, 搞脱离实际,断章取意,有人还用哲学搞不良政治目的,如文革时期的唯物辩证 法,真让我笑掉大牙。所以才对哲学产生偏见。
总的来说,哲学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是非常有用的,只是看你怎么用它, 有人用它杀人,如文革时期的刘少奇同志就是牺牲品,如果他能更灵活的用辩证 的观点(即用发展,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也许他可以和邓小平一样保留下来成 为改革的尖兵。刘主席只看到要发展中国,自己是主席,看不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与客观存在的势力和其势力的利益是否有冲突。过急的行为,导致了他的失败。
法治与人治——以下纯个人观点:
过分的强调要法治社会,完全否定人治社会,也是一种错误观点,这种人过 分的脱离实际社会,看不到法律有一个由不健全到健全的过程,从而盲目信任法 治。当然,独裁者的人治社会大家都知道是要否定的。
所以,我从辩证唯物的观点出发,提议:其实政府可以考虑把法制加入有机 人治的成份,用以填补法律和社会飞速发展过程中不协调部分、新出现的问题。 从而使法律更有效的为社会的发展服务。
初步构想如下:人大考虑提议个:《特殊案例民主裁定法》如果当事人做出 争议很大或其行为违反法律却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个人,有利于集体,有利于道 德的事而被法律追究时。可以上诉到该法庭,要求特赦或减刑,考虑法外裁定。 不过该厅只受理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例。否则小案都上诉到那里, 会乱套的。因为只有新闻媒体都注意的,才能说明它的重要和影响性。
先由双方专家辩论他的行为是否对社会有利,然后由普通民众代表投票裁定 。就像陪审团一样。我看近来的网络电话打出的官司,由于是法律的空白就应该 用民众代表人治裁定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否则,法律没有规定是否私人厕所可以卖屎尿给农民。(有的话,告诉我那 一条)化肥公司是否可以报案到公安局,有人损害国家化肥公司利益,扰乱肥料 价格,由于臭粪中含有大量不干净臭物质,污染空气,污染食物,含有寄生虫卵 。对人民财产,国家安全,对社会的稳定产生危害。于是公安局收缴没收其所有 臭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非法经营罪扣押当事人。没收 5万 元非法所得。所以您要看看对方的来头,幸好化肥厂没有这个势力,厕所**( 乱码)。
所以,正当防卫一案,如持枪强盗是公安局长的儿子,那我就倒霉了,我会 赶快泡茶给他,主动商量,为了减少您的风险(这样就不是抢劫了),我愿意无 条件免手续借款给您。可否希望能保留一部分财产。如果我真的正当防卫砍死了 他,你说我是否有很大风险被法律严厉制裁枪毙吗?
如果歹徒是两个农民伯伯,后来我们占了优势,两个农民求饶。但他们已经 把我的亲人的眼睛都挖下了,真的恼火了,两颗子弹送他们去见阎王。然后和家 人做好口供是激烈搏斗中手枪走火打死歹徒的。枪是他们的,他们又是歹徒、农 民身份没有背景,公诉人会努力寻找证据、证人证实曾求过饶吗?可能性很少。 这样最干净,还解恨,免得将来说不定要赔医药费。
撇开是非恩怨从纯法律角度讲 ,歹徒求饶了 ,并不代表他不构成威胁了, 除非他自己拷上了双手,双脚或昏迷且绑紧了。否则,他是歹徒,先一手枪打断 你条腿,后来,眼看见你不知那来的好运气,抢过了枪,于是歹徒兵不厌诈,装 求饶,歹徒就安全了,受法律保护了,于是歹徒高高兴兴的就向门外逃跑,由于 你受了伤,跑不他快,但歹徒已停止不法伤害你了,你有枪又不能打他(防卫过 当)。他其实在门口走廊里先藏了一把机枪,你能料到吗?于是,由于您遵守法 律而失去了生命……
所以要修改法律,正当防卫中,虽然歹徒停止了伤害且求饶,但受害人有权 命令歹徒解除武装,甚至脱去衣服,不明显伤害自身肉体的前提下服从任何有利 于受害者安全的要求。
如上例案例,求饶的歹徒跪在地上后,受害人可以指示他去阻止另一歹徒, 脱下衣服,接受搜身,接受捆绑,如不服从,可以继续砍他,否则法律得如何保 护公民在搏斗中的优势。有优势时不能砍他,没有优势时被人砍。所以,遇到抢 劫案时,根据现行《刑法》。能一下打死他,就一下子就打死他,不算防卫过当 (原文字看上去表面解释是这样的)。否则,最好还是随他抢好了,还要配合配 合他。否则会造成自己不必要的麻烦。
我的感受:
其实,有好的法律,如果执法机构跟不上,就如汽车没有油,比自行车都不 如。所以还要大力发展法制机构,有些法盲执法者,真的什么都不懂,不如农民 投票断案公正。
希望大家学好法律,也参与讨论立法,分析各种心态。中国从文革走到现在 不容易,功劳最大邓小平,江总书记也很出色。最臭的是文革。中国的法制在改 革,经济在发展,今天是昨天的明天,今天比昨天够辉煌了,今天的明天将会更 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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