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ornetc(九歌)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19 23:30:4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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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必须立刻注意到一个最值得注意的、表明了宗教之最内在的
本质的现象,这就是:就本质而言上帝越是属人,则他跟人的区别就似乎越
是大,也就是说,属神的本质跟属人的本质之同一性、统—性就越是为对宗
教的反思、为神学所否认,而属人的东西──作为这样的东西,对人来说,
是他的意识之对象──就越是被眨黜。①理由就在于:因为属人的东西只有
在属神存在者的直观或规定之下才是积极的、本质的东西,故而,人──作
为意识之对象──的直观就仅仅只能是消极的、与人为敌的直观。为了使上
帝富有,人就必须赤贫;为了使上帝成为一切,人就成了无。但是,人并不
为自己需要什么,因为他从身身取去的一切,并不在上帝里面损失掉,而是
被保存在上帝里面。人在上帝里面有其自己的本质,那末,他怎会自在自为
地具有它呢?同样一个东西,他何必要两度建立,两度具有呢?人从自己那
里取去的、人在自身中所缺乏的,他却以无比高的和丰富的程度在上帝里面
享受到。
僧侣向上帝发誓要修身,他们克制自己内心的性爱,但是,代替这个,
在天国中,在上帝那里,他们就由童贞女码利亚身上获得女性之影像,获得
爱之影像。并且,他们越是把理想的、被表像的女性当作现实的爱之对象,
他们就越是能够不要现实的女性了。他们愈是认为否定感性具有着重大的意
义.属天的童贞女也就愈是对他们具有重大的意义:他们甚至让她代替了基
督,代替了上帝。感性的东西愈是被否定,上帝──人们用感性的东西来向
他献祭──就愈是感性。就是说.人们认为用来向上市献祭的东西,都具有
特殊的价值,上帝对这些东西有着特殊的满意。人认为是至高的,他的上帝
自然也认为是至高的;一般说来,迎合人意的,也迎合神意。希伯来人并不
将不洁的、令人厌恶的动物献给耶和华而是献上他们认为最贵重的、他们曾
吃过的、上帝也要吃的动物。②所以,如果人们由感性之否定中创造出一种
特殊的本质.一种迎合神意的祭品来,那末,这样一来,就正是给予感性以
最高的评价,不由自主地使被抛弃的感性重新恢复:上帝代替了被抛弃了的
感性本质的地位。修女与帝秆结合;她有一位属天的新郎,而僧侣则有一位
属天的新娘。但是,属天的童贞女只是一个涉及宗教本质的普遍真理之显著
的现象而已。人在上帝身上肯定了他在自身中加以否定的东西。③宗教舍弃
了人、世界;但是,它只能舍弃掉缺陷和制限──不管是现实的还是想象的
──,只能舍弃掉虚无的东西,而并不能舍弃掉世界与人类之本质、积极的
东西,从而,它必须将它舍弃掉的或相信已舍弃掉的东西,重新纳入抽象与
否定之中。这样,实际上,宗教就无意识地将一切它有意识地加以否定的东
西重新又放到上帝里面去;当然,这里有这样一个前提,即这个为它所否定
的东西,乃是某种自在地实在的、真的、从而也即不应当加以否定的东西。
人在宗教中这样来否定他的理性:他并不由自身而获悉关于上帝的事,他的
思想仅只是世俗的、属地的;他只能信仰上帝向他启示的东西。但正因为这
样,上帝的思想就是属人的、属地的思想了;他像人一样用头脑来策划事情;
他使自己适应于人的周围环境和理智力,就像教师使自己适应于他的学生的
理解力一样;他精确地计算他的赏赐和启示的效果;他观察人的一切行动和
事业;他什么都知道──即使是最属地的、最卑俗的、最低劣的东西。总之,
人为了上帝而否定自己的知识、自己的思维,以便将自己的知识、自己的思
维放到上帝里面去。人放弃了自己的人格,而由此,对他来说,上帝──全
能的、无限的存在者──就成了一个具人格的存在者;他否定属人的荣誉、
属人的“我”,而由此,对他来说,上帝就成了一个唯己的、利己主义的存
在者,这个存在者,千方百计为了自己、自己的荣誉、自己的利益着想;上
帝正是人自己的、嫉妒其他一切的那种自私心理之自我满足,是利己主义之
自我享乐。④宗教更进而否定作为人的品德的善:入是邪恶的、堕落的、无
能为善的;但由此,既只有上帝才是善的,上帝是善良的存在者。宗教特别
郑重地要求人把作为上帝的善当作对象来看;但是,这样一来,不就正是把
善表述成为人的基本规定了吗?如果我绝对地、出自本性、出自本质就是恶
的、不圣的,那我怎么能够把神圣的、善的东西当作对象来看呢?──不管
这个对象是外在地还是内在地提洪给我的。如果我心地不正,理智败坏,那
我怎么能够感知神圣的东西,感知善的东西呢?如果我的灵魂在审美方面低
劣不堪,那我怎么能够欣赏一张绝美的绘画呢?即使我并不是一个画家,没
有力量由自身产生出美来,但是,既然我能够知觉到自身以外的美,那就说
明我还是具有审美的感情和理智。不管善的东西对于人是不是存在,然而,
在这里面,总是向人启示了人的本质之神圣和优秀。完全跟我的本性相违背
的、完全不能跟我通共的东西,对我来说,既也是不可思议的、不可感觉的。
神圣的东西,只有当其跟我的个性相对立而又跟我的本质相统一时,才成为
我的对象。神圣的东西,是对我的罪恶的谴责;在这里面,我认识到自己是
一个罪人;我在其中谴责我自己,我认识到什么是我现在还不是的、但应当
是的、从而按照我的规定说本来能够是的;因为,没有‘能够”的“应当”,
是一种可笑的妄想,并不能使人感动。但是,正是由于我认识到善是我的使
命、我的定则,故而我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认识到善就是我自己的本质。本性
上不同于我的另一种的本质,是跟我完全无关的。只有当我感觉到罪恶是我
自己跟自己本身的矛盾,也即我的人格性跟我的本质性的矛盾时,我才能感
觉到罪恶是罪恶。作为跟当作另一种本质的届神的本质的矛盾,罪恶感是不
可解释的、无意义的。
奥古期丁主义跟皮拉齐斯主义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以宗教方式讲
出了后者以以唯理主义的方式所讲出的话。二者所说相同,都把善归给人;
但是,皮拉齐斯主义是直接地,是使用唯理主义的、道德的方法,而奥古斯
丁主义却是间接地.是使用神秘的、也即宗教的方法。⑤因为,一切给予人
的上帝的,其实就是给予人自己;人关于上帝的讲话,其实就是人关于自己
的讲话。只有假定人将魔鬼当作自己的上帝,明明意识到他是魔鬼而仍旧把
他当作是自己至高的本质来敬拜和赞美,──只有假定这样,奥古斯丁主义
才会成为真理,成为跟皮拉齐斯上义相对立的真理。但是,只要人将某种善
的本质当作上帝来敬拜,那末,他就在上帝之中看到他自己的善的本质。
与关于人的根本堕落的学说一样,有这样一种与此相一致的学说认为,
人不能为善,就是说,人实实在在地不能由自弓本身、由自己的力量来为善。
然而,只有当人在上帝里面也否定道德活动,并且象东方虚无主义者或泛神
论者那样,说属神的存在者是绝对地无意志无行为的、冷淡的、不辫善恶的
存在者,──只有这样的时候,对属人的力量和行动的否定,才成为真正的
否定。但是,如果将上帝规定为爱活动的存在者,规定为在道德上爱活动的、
批判的存在者,规定为爱善、行善、酬善和惩恶、咎恶、咒恶的存在者,那
末,这样来规定上帝的人,就只是虚伪地来否定局人的活动,这样的人其实
是将属人的活动当作至高的、最现实的活动。推让上帝像人那样地行动着,
谁就等于将属人的活动解释成为属神的活动,就等于说“不爱在道德上或属
人地活动的上帝,就不是上帝”,从而,就使神性之概念依赖于活动之概念,
依赖于属人的活动之概念,因为,他不知道有什么更高的活动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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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我们能够把创造者跟被创造者的类似性想得很大,但是,我们必
须把两者之间的非类似性想得更大。”(拉安朗宗教会议第二教规,见卡兰
芯的《宗教会议集大全》,安特卫普1559年版,P526)人与上帝──一般地,
有限的存在者与宗教思辩的幻想所搬弄出来的无限的存在者──之间的最终
区别,其实就是某物与无之间的区别、Ens(有)与Non-Ens(非有)之间的
区别;因为,只有在无里面,才扬弃了任何一种跟别的存在者的共同点。
──著者
② 《利未记》第3章第11节──著者
③ 例如,安瑟伦说道:“轻视自己的人,在上帝那里就受到尊重。不
顺从自己的人,便顺从了上帝。可见,你应当把自己看得很微小,这样,在
上帝眼中,你就是很大的;因为,你愈是为人间所蔑视,你就愈是得到上帝
的珍视。”(见《安瑟伦辩论文集》,巴黎1721年版,P191)──著者
④ “上帝只能爱自己、想到自己、为自己而工作。上帝造人,就是为
他自己的利益、荣誉”等等。见比埃尔·培尔《论哲学史与人类史》。
──著者
⑤ 皮拉齐斯主义否定上帝、宗教──“他们赋予意志以如此的强力,
以至于削弱了祈祷的力量”(奥古斯丁《论自然与恩典──反对皮拉齐斯》
第58章)──,它只以造物主、自然为基础,并不以救主──只有救主,才
是宗教上的上帝──为基础。简言之,它否定上帝,却由此将人提升到上帝;
它把人当作一种不需要上帝的、自满的、不依赖的存在者(关于这一方面,
可参看路德反对爱拉斯谟的著作以及奥古斯丁的上述著作,第33章)。奥古
斯丁主义否定了人、但由此却使上帝下降到人,甚至于使上帝为了人的缘故
而蒙受钉十字架的耻辱。前者用人来置换上帝,而后者却用上帝来置换人;
两者都达到同样的地步。两者之间的区别,只是假象,只是一种敬虔的幻觉
罢了。奥古斯丁主义只是倒过来的皮拉齐斯主义;后者当作主体的,前者就
当作客体。──著者
---- 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
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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