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ingying211(星星)
整理人: yaozhongwang(2002-04-25 13:52:3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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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
那天,离开报社,已是晚上10点。写的最后一篇稿子正是“情感热线”那篇4000多字稿子的编后语:“‘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歌虽这样唱,但在滚滚红尘中真要面对‘爱’时,却并非那样简单。总会有人陷入‘错爱’的深渊不能自拔。可是,谁又都不能保证自己爱上的那个人就是最适合自己的。因为爱从来就是情不自禁……”写这段编后着实费了我一番功夫。尽管平时自己也写过关于情感方面不少的文章,但那都是作为一家之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挥,一旦作为新闻稿要面向整个群体的时候,就不得不收敛起自己的脾性,按照某种规定的方式来叙事、来抒情。
我是一个很讨厌束缚的人,从事记者这一行当让我最不爽的便是,当你觉得自己有责任将某个很不堪的行为拿出来曝光的时候,却因为种种可知或者不可知的理由而不得不保持沉默。除此之外,我就有足够的理由来爱记者这个职业。这个理由说实话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笼统点就叫:“好玩”。可能我的性格就适合面对每天不同的新鲜事物。我喜欢走在街上看到无数人都捧着印有我文字的报纸看得很尽兴。要是某篇稿件在社会上特别有影响,我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在没有实习之前,我把记者想得很复杂,就象我刚刚走进社会新闻部办公室的时候,看到所有的人都在采访、写稿或者整理线索,忽然觉得很紧张,手脚一下局促起来,傻傻地站在门口,被N个人问“想反映什么情况”。不过,很快我就在那里混熟了,毕竟大家年龄都差不多,年轻人之间是很容易沟通的。所以,和带我的老师一起出去采访,坐在车上,他会跟我讨论那种牌子的口红是不掉色的。
当初选择社会新闻部就是看重它可以万万全全地深入到社会,这里会给我梦寐以求的阅历和经验。事实也证明自己的选择是非常明智的。我广泛涉足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其实,这本身正是一种学习。由于同医院打交道是最多的,所以也懂了不少医学上的术语。还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可以进到许多作为学生不可能出入的场合。而且还见证了以前被我认为是“胡编乱造”的奇事。至于那许多也许做记者太久的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麻木的“惨”事,都一次又一次震撼着我的心灵。
记忆最深刻的是采访一个因为点燃一枝烟,就把自己的命丢掉的“案子”,接到线索赶到医院,那人已经停止了呼吸,尸体也被送进了停尸房。据说死者的天灵盖都因为爆炸而碎裂,整个脑组织都外溢,总之就可以用“惨不忍睹”来贴切形容。最可怕的是,我老师竟然让我跟着他一起去察看尸体。从小到大,我就没接触过“死人”,而且我的胆子奇小。我头皮发麻地走进阴森恐怖的“停尸房”,在医生掀开白布的那一瞬间,我闭上了眼睛。后来怎么出来的,我都不记得了。我对医院福尔马林的气味最敏感,为此,我只好“牺牲”了我的晚饭。因为实在没有任何胃口将肚子填满。
最让我心悸的一次采访是采访几个在街头玩车技的男孩。其中一个男孩只有16岁,可是帅的让我没语言形容。他的技术也是最好的,那次我知道了什么叫“攀爬”车,什么叫“踩跳”。
最提心吊胆的一次是到一家卖“假药”的公司去暗访,我对自己的“演技”实在不报太大希望,所以很怕自己露馅儿。被识破的下场我都有些后怕。
最让我尴尬的一次是去采访一个试管婴儿是龙凤胎的,术语太专业了,而我对于生孩子这件事实在太生疏了,所以连采访笔记都得一个字一个字地询问,而且满脸通红。
最可气的是我采访一个银行,我还没开口,那个负责人就开口威胁我。当时我就恨着一口气写那篇消息,头天编辑都安排上栏了,最终却因为某种原因将稿子撤了下来。我第二天得知,简直被气疯了。
现在,我已经离开报社回到学校,继续扮演一个乖乖学生的角色,但是我依旧怀念那段生活在别处的日子。呵呵,我最怀念的是报社背后那家小店卖的牛肉盖浇饭和蛋烘糕,味道很不错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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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个世界
因为你爱我
我爱这个世界
因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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