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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的问题
发信人: xiaoguai1023(萧萧)
整理人: alpsky(2002-04-08 17:42:48), 站内信件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
  我国还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存款实名制和家庭财产登记制也才刚刚开始实行,没有专业信用认定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很难掌握申请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对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操作有明确规定,再加上防范风险的客观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已经出台的消费信贷业务在贷款条件和贷款手续方面没有太大差别,各银行具体实施办法都规定有"先存后贷,存贷挂购,单位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等原则
第二、担保和保险制度上存在较多问题
  我国现在还缺乏个人消费信贷的担保制度,特别是还没有制定《消费信贷法》或《个人消费信贷条例》。目前的情况是,有条件以房产物业作为购车担保的仅为少数,大多数贷款人往往提供不出或提供不足有效的质押、抵押资产。在保险方面,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中一些免责条款对贷款人不利。《保险法》规定,凡违法行为均属保险免除责任,而且,保险公司把汽车消费贷款中最难把握的道德风险转移给银行,可以说保险本身并未给银行贷款真正上"保险" 
第三、贷款机构和贷款支持的车型较少
  我国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机构仅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小的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参与,限制了汽车消费信贷的大规模开展。在消费信贷支持的车型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不约而同地把车型范围局限于几种较高档的汽车,其他品牌车型的销售却不能得到银行的消费信贷支持。车型的限制导致了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不平衡
第四、贷款对象选择条件苛刻,门槛过高 
  一般来看,国家推出汽车消费信贷的初衷无疑是想让那些暂时还买不起车的老百姓能够早圆汽车梦,从而加速中国汽车家庭化的进程。因此,中低收入阶层和经济型轿车应该成为信贷消费的主体和销售的主导车型才是。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消费信贷主要解决的却是已经具备了购买汽车能力但一时资金筹措不开的消费者的问题,中高收入阶层和中高价车成为了信贷消费的主要群体和主导车型。此外,更重要的是,"零首付"虽然降低了信贷消费的初始门槛,却并不意味着购车者的负担有了减轻。"零首付"实则是一种组合贷款,即汽车贷款首付款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的花费显然要比普通的消费贷款还要高一些
第五、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贷款通则》、《担保法》均未有针对消费信贷的条款,更没有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不仅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无法可依,而且一旦借款人故意或非故意的违约,就会出现耗时耗力,加大社会劳动、执行难的局面
  从长期看,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进入汽车消费信贷领域将是我国汽车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影响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随着中国"入世"的日益临近,更大的挑战即将来临,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汽车消费信贷,如果我们的汽车企业能够作出及时的调整,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能够拿出得力的措施......相信轿车的消费之花必定绽放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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