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otdragon()
整理人: hotdragon(2000-07-16 16:24:4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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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买路钱”一年一千亿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近几年来,全国交通(包括道路、水路)和车辆方面的 收费(包括基金、集资)项目逐年增多,金额不断增大,有些地方已处于失控状 态。
一是项目繁多。根据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调查数据的不完 全统计,1997年全国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种收费经归并后约有530 项。其中,按 部门划分,交通部门有331项,建设部门有59项,公安部门有140项。按审批权限 划分,属于中央批准的有39项,省级批准的有246项,省以下批准有245项。
二是重复设置。除国家规定收取用于公路维护和建设的养路费、车辆购置附 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外,多数省及省级以下政府及所属部门又层层 加收了公路建设资金、重点交通建设资金、新车购置附加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费、公路客运建设费等项目。这些收费项目重复设置,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 负担。
三是越权设项。据初步统计,1997年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中,越权设立 的收费项目有245项,占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总项目数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二。全国 各个省(市、区)几乎都存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的现象。
四是资金巨大。1997 年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资金约1626亿元,占同期全国收 费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八。其中,按部门划分,交通部门收费资金有1495 亿元,建设部门收费资金有49亿元,公安部门收费资金有 82亿元。按审批权限划 分,中央批准的收费资金为1192亿元,省级批准的收费资金为127亿元,省以下批 准的收费资金为3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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