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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hotdragon(2000-07-16 21:44:0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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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疗垃圾污染!(转贴)
广州市2000多家医疗机构每天产生大量医疗垃圾,广州虽已建起处理中心, 但有的医院仍私下将医疗垃圾混同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为此,11名广东省人 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呼吁———
□本报记者 林福益
今年初,在广东省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管理,切实治理我省医疗垃圾、医疗污水污染问题的议 案》。医疗垃圾问题近年来在传媒上时有所闻,如今这一问题摆上了人大会议的 议事日程,引起了我们的兴趣。记者为此在有关部门奔走多日,探得了许多意料 之外的内
幕……
“顶级危险”离你不远
近年来,在医院垃圾桶里捡拾到残肢断臂,引起社会哗然警方介入的事件, 已不是什么新闻。今年1月7
日早上,在花都市新华镇大塘边村一栋民居的墙角处,有人发现有一个装着婴儿 尸块的黑色胶袋,一时间社会传言四起。死婴是谁的?尸袋又从何而来?花都市 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经过缜密侦查,却发现这是两个愚昧民工的恶作剧。这对来 自四川的夫妇轻信民间偏方,以为用婴儿尸块捣成粉末即可治愈其二女儿的病。 死婴是从花都市××医院的垃圾桶里捡来的。按照有关规定,停尸房和产房的垃 圾是不能简单扔进普通生活垃圾桶了事的,而应送往火葬场焚烧。但花都市这家 医院原有的一个焚化炉已多时不冒烟了。这个“闹剧”真实反映出医疗垃圾的处 理现状。
省人大代表提出编号为0014号的议案指出:“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污 物是含有大量致病菌的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疾病的传染源(有些甚至可引起意外 伤害事件),处理不当将导致第二次感染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严重威胁着人民 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绝非危言耸听。已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 [1998]89号)中,“医院临床废物”(指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 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如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化 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和废水处理污泥)和“医药废物”(指从医用药品的 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但不含中药类废物,如废抗菌药、 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药等 )居第一和第二位,足见其危险程度之高!现在人们一般把医院产生污物分成三 类:即传染性污物(包括临床性、病理性、细菌性、实验室、停尸房等污物), 危险性污物:(包括锐器、化学性、药物性、生物细胞毒性、过期药品等),一 般性污物(指普通病人丢弃的污物、食品污物、生活垃圾等)。这些废物“不严 格加强管理会导致二次污染和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议案强调指出:近年来我省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整体情况不尽人意,发展不 平衡,存在不少问题”。
焚烧处理未容乐观
记者4月19日下午来到省卫生厅医政处,省卫生厅今年2月26日就对0 014号议案作了书面答复,认为“要解决医疗垃圾、医疗污水的问题,政府应 加大投入,市县镇应建立污物、污水无害化处理中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究竟广东省医疗垃圾问题的现状怎样呢?据了解,1997年6月,广东省副 省长李兰芳、汤炳权曾就此作了批示:“医疗垃圾污染严重,要立法加强管理。 ”省卫生厅高度重视,当年7月27日,它在给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医疗垃圾 处理办法的情况汇报》中提到:“医院的医疗污物的处理,省卫生厅向来非常重视 ,制订管理标准中要求医疗污物要进行焚烧处理,要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目前 ,我省二、三级以上医院均建有焚烧炉……”同年12月30日,省卫生厅就向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院、各医学院校附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污水、污物管理 的通知》,其中对医疗垃圾问题的现状是这样描述的:“……有的医院的污水、 污物处理存在不少问题,如将医疗垃圾当作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承包给个体户焚 烧,无进行检查、监督;医院污水未进行消毒处理排放等。这些现象在基层卫生 院、卫生站、个体诊所尤为严重。”
“现在好多了,”省卫生厅医政处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在广州,这个问题 可以说是基本解决了,因为现在有一个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大医院的医疗 垃圾都集中到那里处理。至于那些小医院、个体医院诊所的医疗垃圾如何处理, 因我们没有做过专门调查,不得而知。我们规定,二级以上医院都必须建有焚烧 炉,否则不能参与评级。但有些医院仍然将医疗垃圾混同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这 种情况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县市仍然存在,这与政府投 入不够有关。”
然而,记者在接下来的采访过程中发现,情况远非这位负责人说的那么乐观 。
处理中心等“米”下锅
“问题还很严重。”4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 心采访时,该中心的一位女总工程师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在下面的市县、农 村,医疗污物问题还很严重。在广州市,问题也仍然严重。广州市有大中小医院 240所,如果包括卫生站、诊所、私人承包的小医院等各种医疗服务机构,共 达2000多家,它们每天会产生多少医疗垃圾?这些污物污水都经过处理了吗 ?而且严格说来,医院自己建的焚烧炉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是不彻底的,绝不是像 有些人说的可以用‘一把火烧了就完了’那么简单!”
该中心陈两城主任介绍说,1997年底投入使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拥有3 台比较先进的焚烧炉,日夜处理污物量约30吨,全部开动可解决广州地区所有 医院日产垃圾量。“1995年,省医、中山医附属一院、三院、南方医院、珠 江医院、陆军总医院等14家大医院考虑到被列为危险污物的医疗垃圾该有个出 路,遂联名向省政府要求对医疗垃圾实行集中处理。于是,由省政府政策研究室 和省环保局牵头,搞了这个无害化处理中心。到现在只有23家(省级和部队) 大医院的医疗垃圾集中在此处理。我们正在努力争取广州市级医院也能参加,但 目前还未有结果。”陈主任说。而省卫生厅医政处2月26日在回答人大代表的 议案时写道:“广州地区(含广州市)所有医院医疗垃圾均送中心集中处理”, 显然与事实有较大出入。
去年11月23日,市政府陈副秘书长在广东医疗污物处理站主持召开了一 次有市卫生局、环保局等参加的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的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决 定:“凡设置在广州地区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央、省、部队、厂矿企事业医疗单 位)所产生的医疗垃圾,从1999年元月开始,原则上均由‘省处理中心’处 理。”现任市长林树森也曾就此问题作出批示:“原则上还是集中在此中心处理 ……各医院自己处理的确不可取,再建一个也没有必要。”这一批示打消了广州 市某单位想另外再建一个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念头。据了解,凡参加集中 处理的医院需一次性向中心缴纳每张床位350元的“启动资金”,合同一签为 期15年。另外,每床每日交医疗垃圾处置费2元,中心再返还3毛钱给医院作 为购买包装袋的费用。
“中心现在负债一千多万元,如果能动员广州地区的医院都参加,就能够降 低成本,同时也可以达到降低收费、减少医院负担的目的。医疗垃圾是极度危险 的污物,集中处理是一个发展的方向。广东建设这样一个高水准的医疗垃圾处理 中心,这在国内还是第一家。这本来是一桩造福于民的大好事,可现在广州市尚 未有一家市级医院参加,我们的3个炉也只能开一个,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 陈主任显得有些无奈地叹息道。
说到底又是“钱”字
本来,广州市卫生局今年1月26日就已下发了通知:“现决定局属医院医 疗固体废弃物从现在起逐步交由‘广东医疗污物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置费由产 生医疗固体废弃物的单位承担。”那么,市卫生局属下共14家医院为什么迄今 仍未按此规定“办理”呢?
4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风西路的某市级医院,终于了解到个中的 症结。这家医院曾因焚烧医疗垃圾产生的烟尘令周围居感到不适而引来了电视台 节目组的“光顾”。“他们的收费太贵了”,该院的女总务科长说,“我们算了 一下,如果维持用我自己的炉焚烧的话,一个炉一天的总共才144.88元, 而处理中心却要向我们收每床每日2元,如果按1000个床位计,一天就是2 000元!相差太大了。我们院长本来是很热心的,但现在医院的日子并不好过 ,也不可能不算一下这笔帐。”
“有人把广州市医院至今未参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归咎于市卫生局,这是不 对的。其实,市卫生局上下都很支持这项工作,认为这是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的 一个方向。”接着记者来到市卫生局防疫处,该处的人解释得更直白:“为什么 还没有医院参加?说到底就是一个钱字!一个是每个床位要收启动资金350元 ,另一个是每床每日处置费2元,而且一签就是15年不变啊!还有,它的收费 没有正式文件支持,说得严重些,有乱收费之嫌……”
看来,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要达到它的预定目标,还非得”过五关 斩六将”不成。即使市卫生局通过了,还会有一级卫生局和医院,之后又会有4 个市属县级市的卫生局和医院,还有中央、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驻穗的医院, 最后还有个体承包医院,诊所等等,类似的“交锋”将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 出现。
尽管明知它代表了发展方向,是好事一桩,然而,好事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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