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enyi8888(◥天涯忘名鸟◤)
整理人: tf386930(2002-03-26 21:15:2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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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初三时,班上从新调整位置,我和一个同学分到了一起,那个人现在在重庆军校。和他分到一起后,那时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我和他都很喜欢电子游戏,他更喜欢玩赌机,于是游戏室便是我们每天的必聚之地。
在一个中午放学后,我和他一起去了每天都去的游戏室。兴致勃勃的玩了一会,在临走时我发觉他的书包还在桌上,而他也走出了门外。所有的事情都从这开始了。我于是把那个书包拎起来带出去,看他也在推自行车了,我对他说:“喂!你的书包也不要啦?”他当时很感谢我,就把那个书包放在车搂里和我一起回家了。但那天他其实没带书包,那个书包只是和他的书包一模一样罢了,走到半路才发觉那个书包不是他的。我们当时很担心,那个游戏室我们每天都要去的,要是下次去的话人家想起来一定会把我们当小偷的。原先很想把那个书包还送回去。但出于好奇心又把那个书包打开看看里面有些什么。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个很漂亮的电子计算机,顿时刚要回去的脚步又停住了,真是舍不得那个计算机啊。于是我对他说,还是算了吧,反正我们又不是故意的。贪心使我们把那个书包扔进了河里,里面的东西两人分赃……
那件事情过去了几天后,第一次的成功使我们的贪欲又起来了。既然第一次那么轻松就搞定了,那为什么不能干第二次呢?从那以后,我们出入于各大游戏室,逢室必沾,有包必拿。那时我们是“超级书包神盗”!……
一直持续了两年的历史,总计能有六十来个书包落入我们之手吧。不过后来他逐渐胆小了,我的胆子却越来越大,后来很多都是我自己单干的。其实书包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偷盗完全成为了一种乐趣。
最惊险的一次是一个中午,有个游戏室里只有四个人,其中三个是一伙的。都是上高中的人,比我要高上一个头还多。而且当时老板的桌子上只有一个书包。游戏室也不大,他当时就想算了。但好强心使我那天胆子太大了,我趁他们三个人在玩的兴头上的时候,当着老板的面把那个书包收拾收拾,还有一件雨衣也在那个书包上,但是只要他们有一个人回一下头,我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当时尽量让自己镇静自若,因为老板就在我面前望着我。我大摇大摆的把那个书包拎出了游戏室,其实心里怕极了。出门之后我把那个书包往他的车上一放,谁知他的胆子也太小了,他忙不叠的又把书包扔进我的车上,而我当时车锁还没有开。几秒钟的拖延都有可能…………我硬着头皮把书包放在车上开锁,还好他们玩的真是不亦乐乎。车锁一开我飞也似的逃脱了……:)惊险哦!
从那以后,我的心理经验就很充足了。后来很多游戏室的老板闻风丧胆,凡是带书包入室者一率挂牌,就像挂自行车一样,也是首创了。:)~~于是我们安静了一阵子,后来游戏室就逐渐忘了曾经的书包大盗,又恢复了以前的样子。
后来我又想出了一个注意,就是以旧换新。把以前曾经偷来的书包找一个最破的,里面塞上废纸,笔头。有时兴趣来了还要放几张冥币进去。然后就大摇大摆的走进游戏室,把那个书包往桌子上重重一拍,其实是告诉老板,我们是“有书包”的人!走时就变成了两个甚至三个。呵呵~~~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书包拿了之后就到一个偏僻的体育场分赃。书包基本是我的。不过只有过三个书包里有过钱。最多的一个里面有一百五十元,那时可是很大的财富了,还有一个有十来元钱,最可怜的一个只有两个五角的。我现在都能找出十来本的同一学期的书。那时我的学习不好,对书自然也没有好感,很多书我们就当时来个撕书大会,看着书被撕为碎片那时真是很开心。一直干了两年才停手不干。那时我很清楚,什么坏事干的太多总有被抓住的一天。再说后来个子也高了,岁数也大了,再到游戏室里拿书包就不像个学生了。后来我那个同学也去当兵,上了军校,书包神盗完全成了一个历史.
人干过坏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己的理智克制不住自己的贪欲。这虽然使我的人生有过不光彩的历史,但也使人生有过丰富的经历,干过坏事的人也都会知道其它干坏事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心理,经历的丰富也使我能多了一个对人的心理的评价标准。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将这种极不光彩的事情公布出来,但不管是不是光彩,总归是自己曾经做过的,又为什么要隐瞒呢?人不光要面对自己曾经的荣耀,更要学会面对自己曾经的丑陋,在丑陋的回忆中,你才明白现在的自己到底是堕落还是进步。从幼稚无知到成熟清醒,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在这种经历中前进着呢?只是,在任何时候,自己的理智都决不能随便向欲望屈服,才能使自己不会一直陷在泥潭中无法自拔!……
----天涯忘名鸟
20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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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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