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unan517(街头情吻)
整理人: zlth_521(2002-03-04 17:34:2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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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个时代的爱情一样,文字也变的速食起来。
漫天的文字夹杂着相同软件的味道,看过去不是清一色的颓废就是毫无意义的煽情。我的眼睛盯着屏幕远不如盯着书本时用心,扫视的目光只是在捕捉稍感兴趣的字眼。可通常下都如远远望见一团绚烂的颜色,走近却发现除了颜色什么都没有。尽管不想承认,可是无法否定──为了增加点击阅读次数,不惜为一篇庸俗不堪的文章冠以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用上烟、酒、香水或性这样敏感的字眼,然后就自欺欺人的以为每个点击数都读过一笔一划的痕迹。(其实我不知道328和823有什么区别)
我喜欢像王安忆一样用笔写下思绪,用电脑做整理工作。宋体五号字的整齐排列永远不及笔下流出的一行行文字,哪怕只有歪七扭八的几句话,我也不舍得像剪切删除扔进回收站一样处理它们。你知道手写的“拍手笑沙鸥,一身都是愁”跟铅字有什么不同吗?
清醒时我告诉自己:网络只是满足了文字被重视的欲望──的表象,再这样自以为是乱来下去,迟早会忘了什么才是真正美丽和值得收藏的文字。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写好文章反复修改直至满意的做法,除了交给老师的作文,我以前经常这样抄好一篇又一篇的文字然后叠放整齐,一段时间再拿出来删选一番。有的装进信封寄给过去的自己,有的经受住了考验成为下一批文字的竞争对手。你知道我怀念那样的时光吗?
而现在我只会像操作流水线一样加工文字。我懒得删掉毫无意义的叙述,不过是复制粘贴,远不及手抄了一次又一次后它们愈发碍眼。甚至时间久了提笔忘字,脑中跳来跳去的就只有键盘上那些印在方块上的英文字母。
记得六年级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比豆腐块大一点的作文,背着家人,我偷偷买了好几份藏在抽屉里。现在它们早已泛黄了,就像我对那些狂热日子的回忆一般,都惹人心痛地逝去了。
最近重读白先勇的《孽子》和朱天心的《方舟上的日子》,突然极渴望回到七十年代、八十年代或任何一个没有网络文学的时代。人们尊重每一篇成为铅字的文章,就像那些铅字对阅读者的尊敬一样,让人可以掩卷静思,而后会心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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