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iero10()
整理人: dukec(1999-12-24 17:49:1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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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篮板球是篮球场上的最脏最累的活儿,特别是在以肉搏战为主的NBA赛场上 ,想抢得篮板球更是不易。为得到一个篮权球NBA球员不顾一切地把自己扔进人堆 里,还要挨上几肘子。抢篮板球不是件好活,是极不讨好的差事,没有多少人想 干。但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翻开NBA历史,发现就有那么一些球员抢篮板球,抢得 有滋有味,抢出了名堂,抢出了心得,抢出了艺术。尽管他们所处的年代不同, 挑战的对手各异,但他们均是所处的篮板王。而张伯伦、摩西-马龙、罗德曼又是 这些球员的佼佼者。他们三位谁更强呢?谁是NBA历史上篮板球领域的王中王呢?
“高跷”张伯伦
提起张伯伦,人们眼前会马上浮现出“篮球皇帝”贾巴尔的。他NBA职业生涯 得分虽比贾巴尔少,但他对得分有着常人不可比的天赋,他那一连串令人惊奇的 得分纪录,可以会永远被尘封在NBA的档案馆里。和他的得分能力一样,张伯伦的 篮板球技术更是一流。对手经常用二三个人去夹击他,不让他碰到篮板球。但这 是徒劳的,多数情况下,他一个人就主宰了篮下空间,变成了别人想碰到篮板球 倒成了件难事。张伯伦身高(2.16米)体壮,人称“高跷”,抢篮板球有独特的 优势。但他并不仅凭身高去抢篮板球,在和身高和他相当或高出他的对手较量时 ,他一是先占住位,不让对手挤到篮下;如前面也有地手时,他便瞅准时机突然 抽身,让两个对手挤到一起,自己斜刺里进入“渔翁得利”。
1997年,NBA成立50年,当张伯伦被 评为NBA历史5位最伟大球员时,有人称 他是“蓝球工人”(人们对篮板能手的尊称)的头领。这是对他篮板王的最好赞 誉。
张伯伦职业生涯(1959-1973年)荣誉及篮板球业绩:1967、1969年两次夺 得NBA总冠军、 11次夺得“篮板王”、共抢得23924个篮板球,列NBA历史篮板球 排行榜第一位。
“前场篮板王”摩西-马龙
和张伯伦相反,人们对摩西-马龙印象最深是他那精湛的篮板球功夫。尽管在 NBA各项技术统计中,马龙有7 项名列前茅。然而,马龙职业生涯最大的“亮点” 还是篮板球,特别是前场篮板球更是了得。他抢得16212个篮板球,列 NBA历史篮 板球排行榜第5位,但前场篮板球高达6731个,高居榜首,比第二名足足多多出2 000多个,这是所有N BA纪录中第一名和第二名差距较大的一项。马龙认为,抢篮 板球虽没得分那样抢眼,但一支球队如果篮板球处于下风,那球就没法打了。他 还认为,前场篮板球是重要,如果丢了一个前场篮板球,就等于失去了一个二次 进攻得分的机会。
马龙身高占优势(2.08米),但他具备抢篮板球应有的条件:力量、弹跳、 抢位、判断都不错。他判断好球的落点后,首先想办法冲过去,把对手挤在身后 。如此招不行,就站在对手的对面,并用力挠他、挤他,让对手跳不起来,然后 自己猛地抽身起跳。他的这种抢篮板球方法,后来被许多球员效仿。
和NBA现在的一些高中生球员一样,从高中直接进入职业联赛的摩西-马龙缺 管领袖气质,脾气暴躁,和队友、教练的关系也不太好,职业生涯中先后9次转换 球队就说明了这点。由于频繁转会,和队友的配合缺乏默契,所以,往往在比赛 呈胶着状态的关键时刻“掉链子”。他打了20年职业联赛,却仅获得了一次总冠 军,这在他打球的那个年代,像他这样的巨星中很少见(NBA历史50位最伟大球员 中马龙排第八位,在前八位巨星中,仅摩西-马龙和韦斯-昂塞尔德获得一次总冠 军,其他均获二次以上总冠军)。
摩西-马龙职业生涯(1974-1994)荣誉及篮板球业绩:1次总冠军、6次“篮 板王”,共抢得162 12个篮板球,其中前场篮板球6731个,篮板球总数列NBA历史 排行榜第5位,前场篮板球列每一位,至今保持着一个赛 季587个前场篮板球和一 场比赛21个前场篮板球的NBA纪录、3次常规赛MVP,1次总决赛MVP、4次入选N BA 最佳阵容、1次最佳防守阵容,入选了美国篮球名人堂。
“篮板博士”罗德曼
说罗德曼丑闻最多毫不过分。他行为十分怪异,在球场上无休止地做小动作 ,甚至口出秽言,在场外不间断地爆出扮女人、踢人之类的丑闻。当他发现自己 成不了乔丹式的人物后,便在球场上最脏、最累的活——抢篮板球上下功夫了, 力争使自己成为篮权球的“乔丹”。他在把自己锻炼成“肌肉棒子”的同时,潜 下心来研究争抢篮板球的秘决。别说,还真让他研究出了心得,琢靡出了经验。 他认为奥尼尔投出的球又平又稳,投不中的球很快会弹回到他投球的地方。而斯 托克顿和科尔投出的球弧度很高,投不中的球砸在篮筐上后,会落在篮下一个很 小的区域内。而乔丹和皮篷在罚球线附近投不中的球,大都会向篮筐右侧弹出。 镜头显示,罗德曼的判断很正确。他了解投篮手的特点,他还刻意研究球出手后 的飞行路线和弧度。有时他不是去抢位挡人,而是向他估计球将落下的方向跑, 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他在篮板球上的独创性,有人把他称为“篮板 球博士”。
由于他的阴阳性格,有时需要他挺身而出时,他却装起了孙子。有时人们不 指望他做什么时,他却玩命地干,发挥出奇地好,就是被人撞成“肉饼”也不喊 冤。但不管怎么说,罗德曼所获“篮板王”的含金量很高,因为大部分球员由于 看不惯他,而故意在场上为难他。所以他抢篮板球时最辛苦。
罗德曼职业生涯(1996-)荣誉及篮权球业绩:5次NBA总冠军、7次“篮板王 ”,共抢得11525个篮板球,平均每场抢13.2个、单场最多34个、2次最佳防守队 员、7次入选最佳防守第一阵容、2次入选全明星阵容。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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