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amhuang236(蓝蓝)
整理人: benemore(2002-12-06 21:12:1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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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eankylai 的大作中提到:】
:离开她已经一年了,
:虽然我一直都好想忘记她。
:但我的心越想忘记,
:就越系回忆起以前一起开心快乐的日子,
:我还是很爱她的。
:
:......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正如你有权利选择做懦夫,但作出选择后就要有心理准备去承受因此而来的伤痛。
天涯何处无芳草!过去就由距过去啦,无论边个对边个错都吾好再深究,希望在明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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