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am726hk(Sammy)
整理人: kaiyun.lin(2002-02-08 21:19: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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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自覺很忙,自我期許極高,總埋怨時間不夠用,經常呼天搶地:點解一日只得二十四小時!點解唔係四十八小時!唔夠時間呀!好忙!忙死人!
這些人之中的大部分,其實不是忙,而是笨,不懂得善用時間,笨到一日二十四小時全浪費在無事忙之中,無厘頭自我褫奪睡眠機會。
經常留在辦公室加班的人,不一定是因為勤力,更大可能是因為笨手笨腳笨腦筋,在正常上班時間永遠無法完成應做的工作。另一個嫌疑原因可能是留在辦公室偷情,早前一個調查說,香港人除了睡房之外,最喜歡就是在辦公室做愛。
話說回來,是的,為甚麼一日只得二十四小時,而不是四十八小時?類似的問題,百年前的中國人也問過:緣何一天僅十二時辰?忙乎哀哉也!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古人一日十二時辰不夠用,於是求仁得仁,變成今人的一日二十四小時。
想說的是,計時的標準全是人為的,愛十二時辰就十二時辰,愛二十四小時就二十四小時,朝三暮四也可,朝四暮三亦行,喜歡的話,將一日分割成四十八小時的確是可以的。
覺得一日二十四小時不夠用的人當中,部分會自欺欺人地故意將鐘表撥快,原來是十二點的話,他們腕上的手表和牆上的大鐘卻顯示十二點十五分,甚至是十二點半。這些人認為這樣做可以額外「偷來」十五分鐘甚至半小時。
有用嗎?信我,沒用。撥快鐘表當然不會令時間變多,對於改善遲到習慣亦沒有幫助。愛遲到的人手腳都笨,惟有將撥快的時間減掉的自動調節腦筋卻靈活,遲到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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