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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再出现的她
发信人: gogoget01(珲仔)
整理人: dknyruthlove(2002-01-28 09:18:56), 站内信件
那年春天,雨一直下,一直下。
在绵长的雨季里忽然有一个晴天,是清明那天,阳光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可是没有任何温度。春风像水草一样地抚摸着人的面孔。在匆匆赶往教室的路上,我突然停步。在纷纷飘落的金色的榆钱里,我抬头看天空偶尔飘过的云彩。时间温顺地停留在那里。
但愿时间永远停留在那里。
在我散淡的目光中,在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阿玛突然出现。简单的短发,恤衫,仔裤,在任何人眼里,她都应该是青春活泼的女孩子,可是她却使这个喧嚣的世界在我面前突然安静。就像电影中经常见到的一幕,女主人公出现在热闹的场景下,可是整个画面却没有声音。
我相信,那个清明的全部意义,是为了让我遇见她。
她和那天的阳光、春风、云彩、淡蓝的天空、金色的榆钱一起写满了我记忆中缤纷的一页,成为我生命的一个印记。
    可有很长的时间,她不再出现。
    一个暖湿的阴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走出教室,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雨。长长的走廊上空旷无人,在喧嚣的雨声中清楚地听见,自己的脚步叩击红色地板所发出的声响,缓慢迟重,留下回声。
    撑起伞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说话,“喂,送我回寝室好吗?”
    我回过头去,看见她站在门后的一块阴影里面,带着羞涩甜净的笑容,平静地看着我的眼睛。有几秒钟的寂静无声。然后在渐渐清晰起来的雨声里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微微颤抖,告诉她,可以。
    那天的雨真大,可是我觉得,它原本可以再大一些;那天我带的是寝室里最小的一把伞,可是我觉得,它原本可以再小一些。阿玛就这样确定无疑地站在我的身边,紧紧地靠近我,却又努力地保持着距离。我把整个伞都遮到她的头上,她发觉了,又用手轻轻地把伞推过来一点。伞面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开始不停地往里面滴水,我把洞移到自己的脑袋上,冰凉的雨水滑过面庞,是一种小小的温柔的触动。
    我沿着来时的路径返回,一路上重温着短暂相聚的片刻时光。在雨夜里,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在泥土与青草的芳香中,阿玛身上所散发出的淡淡清香,在那一段时间和空间里弥漫开来。
    我回到教学楼的门口,站在门后的一块阴影里面,突然希望一切还未曾开始。可是我浑身上下湿透,不停地淌着水。有些事情曾经那样真实地发生过,可接着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后上网,我在oicq里换了一个名字,叫做“阿玛”,用蓝头发的美眉头像。“这个名字像个丫头似的,”小森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最近的行为举止也像个丫头似的。”
    不知道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会有一种怎样的心情。我反反复复地看那部美国影片《当男人爱上女人时》,还用各种巧妙的借口向联谊寝室的女生借了很多的言情小说来看,半夜里打着手电解读古龙对于女人的透彻感悟。最后从张贤亮的《青春期》里看到一句话:“一个男人若是爱上了一个女人,他的耳朵就会变聋了,眼睛也会变瞎了,明明很聪明的人也会变成呆子。”也许我就这样成了一个聋子、瞎子和呆子。
    大二开始的那个学期,每个星期二晚上,我在东风楼梯三教室里上外国法制史课。第一次上课,人总是到得比较齐。“整个教室就像是一锅煮沸了的粥”,小森说,“而我们,是这粥里的两颗小小的气泡。”讲台上教授的演讲渐入高潮,他高举着他的右臂在半空中挥舞,白发散乱地飞扬。讲台下笔尖摩擦纸张所发出来的声音,开始像河水一样四处漫溢,使我沉溺。就像一条即将溺死在空气里的鱼,我需要纯净的水滴。
    阿玛的出现使我渐渐麻痹的神经产生了无与伦比的震动。她站在离讲台一尺远的地方,以她一贯的平静似水的目光扫视着黑压压济济一堂的人群,然后迈开脚步,走向教室的最后一排。我甚至感觉到她身体的移动所造成的空气的扭曲变形。她和我坐在了同一排,而她在教室的最左端,我在教室的最右端。隔着一整排七个男生七个女生重重叠叠的侧脸,我看见她坐在那里,以一种极度寂寞的姿态。
    我用力地握住小森的笔对他说:“有的时候,你会不会突然地听不见任何声音?”他不耐烦地拍掉我的手,告诉我,“这只能说明,你患上了神经性耳聋。”
    星期二晚上忽然以一种局部大于整体的姿态在我的时间表里凸显出来。我的情绪就像一条抛物线,总是在星期二晚上达到最高点,然后一落千丈,但随着下一个星期二晚上的来临又渐渐趋向高潮。
    小森在上课之前总有做不完的事情要做,每一次我们都被塞在教室的最右端。也许阿玛也是个磨磨蹭蹭的女孩子,所以她总是能够踩着上课铃声进门,所以她永远地占据着教室的最左端。只有中间这14张脸呈现着变幻莫测的形式。我们是一条线段的两个端点,由14个点所连接。
    只是我想知道,两个端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多少。
    终于又到了星期二晚上,我一个人提前半小时去了教室,在一大群占位子的人当中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占据了最左端的旁边的那个位子,并在最左端的那个位子上放了一本书,有熟识的同学来问时,就假撇清地说这是留给小森的。可是当小森进来时,我马上弯下腰假装在地上捡笔。小森按惯例坐在了最右端--他右边的那个位子空着,我知道那是留给我的。然后,当有人来问我左边的位子有没有人时,我就指了指那本书,对他说,应该有人了吧,那么厚的书放在上面呢。这个时候,阿玛就站在门口。
    我看见她看着我,也许是看着我左边的那个位子。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她只是那样平静地看着,有些犹豫地在门口站了一小会儿,终于确定我左边的这个位子有人--那么厚的书放在上面呢。然后她90度转身,笔直走,再右转,又笔直走,走啊走啊, 那么不紧不慢的步子,把我的目光拉得很长很痛。
    她坐在了那个最右端的位子上。
    那一刻我的绝望无法言喻。
    而就是那天晚上,我竟然彻底地断送掉我的爱情。
    我是寝室里最后一个知道小森有了女朋友的人。
    那天大胡子苦恋了三年的女朋友决定远走美国,大家聚在一起陪他喝酒。大胡子喝到最后拍着小森的肩膀对他说,老兄,你要好自为之啊。小森沉默不语,只是怔怔地看着我。我心里忽然就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就凭我是小森最铁的哥们,他没有理由让我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
    可是那天晚上,我们什么都没有说。
    也许我所能做的,就是沉静等待,等待一种结果,不管有多么残酷。
    一到星期二晚上,我开始留在寝室里上网,oicq里只同蓝色美眉头像的女孩聊天,反反复复地只说一句话:“我是水,没有伤痕。”有一个女孩说,水怎么会没有伤痕呢,愈合得快而已,其实水是最容易有伤痕的,因为即使是最轻微的碰触,都会带给它伤痕。
    是的,水应该是最容易有伤痕的才对。
    我刻意逃避的结果是:我看见阿玛的次数渐渐地多起来。常常是在傍晚的时候,她开始出现在我们的宿舍楼下,她总是习惯于在棒棒糖的甜蜜里面等待她更为甜蜜的爱情出现,安静的,幸福的,对周围的整个世界都满不在乎的样子。经过她身边时我就加快脚步,希望是白驹过隙,迅捷得没有任何记忆。可是她在我的余光里一闪而过后,总留下深刻的痕迹。原本以为已被修复得完整如初的心情,在那一瞬间,竟被撞得支离破碎。我抬头看晚归的鸟群,它们的飞过使如洗的碧空刻满伤痕。
    很多时候,阿玛总是和小森一起出现。他们互相依偎着,在我的视线中走进来又走出去。他们看起来应该是平静而深情的一对,爱情也许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却是他们生活中的最大内容。
    那时候,我总对自己说既然小森已经给了阿玛幸福,我应该满足。只是,如果有些东西注定是我永远都无法得到的,那我宁愿它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寝室里常常会拿小森和阿玛开玩笑,这种时候,只有我和大胡子在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我和小森之间已恢复了以前谈笑风生的样子,只是我们从来不谈阿玛。尽管我已经学会如何以一种比自然还要自然的态度同他们打招呼。
    而在一个月之前,我还只会假装什么都没有看见。某一个阴天,在图书馆门口,我与他们不期而遇,三个人站在那里,一时间都有些发愣。在慌张中我脱口而出:“今天的天气不错。”然后,全世界都可以听见,半空里一阵沉闷的雷声是怎样隆重地滚过。我的表情一目了然。阿玛在那一刻终于想起说话。她说,我们正要去上网聊天,你去不去oicq?我告诉她我只在oicq里聊天。她说,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昵称。我怔怔地看见小森同样怔怔地看着我。然后我听见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他没有 昵称,他就叫韦笙。
    从那以后,阿玛开始不在我们的楼下出现,我知道那是因为小森跑到她的宿舍楼下去等她的缘故。我的心情非常复杂,说不清楚是感激还是尴尬。
到了大三下学期,我开始忙着准备考研,每天在教室里呆得很晚。有一个晚上,天下起了大雨。我走在长长的走廊上,忽然想起两年前的那个晚上,喧嚣的雨声也曾经在夜色里淹没一切。我在门口的那块阴影里面停留了片刻,那一刻,阿玛羞涩甜净的笑容又在记忆的海底浮起,并在寂静的夜色里荡漾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寂寞。
    回到寝室,居然空无一人。我站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上网。打开电脑的时候,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电话里有很嘈杂的声音,却没有人开口说话,突然阿玛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是韦笙吗?
隔着层层的雨幕,我看见站在地铁站门口的阿玛。恤衫,仔裤,在灯光下有些晕眩的表情,恍惚间又回到从前,那个金色的春天的早晨,而我只是第一次看见她。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在寂静的雨夜里,雨如此喧嚣地下个不停。历史竟然惊人地相似。也许上天所安排的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的情节,所不同的只是每个人的心情罢了。 我闻着雨夜里空气中奇怪的味道,心情竟是麻木。
    她说,为什么他不能爱我。
    是啊,为什么她不能爱我?
    第一次看见女孩哭,为一个已不再爱她的男孩。爱情来了又走,比时间还要快还要空洞还要经不起任何考验。只是,为什么比她的爱情还要空虚还要无所依傍,并且从来就没有实现过的我的爱情,却这样停滞不前、远远地落在时间后面?
    她的哭泣起伏不停,紧紧缠绕着我的心。而我只能假装平静,哄她开心,告诉她,小森还是爱她的。其实,我只是想告诉她:
    韦笙还是爱她的。
    在这样的雨夜里,真正应该哭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回到寝室的时候,小森回来了。
    我浑身湿透,站在他面前,告诉他,我刚刚去地铁车站接阿玛回来。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小森没有说话。他表情冷漠。
    我说,你还算个男人?
    然后我看见小森头一歪,身体迅速地倾斜,在与地面接触的刹那发出钝响。我早已丧失理智,每一根神经都发生短路。在被大胡子抱住以前,我的第二拳早已挥出,不偏不倚正好打中小森的鼻梁,鲜血迸裂。
我看着他一点一点从地上爬起来,带着满脸鲜血,他站在那里轻蔑地笑着。他说,男人就应该像你这样?你有勇气打我,却没有勇气告诉她,你爱了她两年。
大胡子紧紧拦着我的手突然松懈。我彻底崩溃。
小森扶着墙走过我身边的时候,说,可是我有勇气告诉她,我已经不爱她了。
小森很快又有了女朋友,一个长头发的美丽温柔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女孩子像极了阿玛。知道女孩是无辜的,可是我依然无法给他们任何祝福。
偶尔也会看见阿玛,剪了极短的头发,苍白的瘦瘦的脸上常常是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见我的时候,便会从很远的地方一路灿烂地笑过来。可是,我想知道,在擦肩而过以后,她的脸上又会有怎样的表情?
    知道她会疼痛,我的心因此疼痛。
    时间也许会疗治一切伤口。那么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时间中彻底淡漠吗?
    再次知道阿玛的消息已经临近毕业,她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很快就要离开这里。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很平静,三年过去,一切都应该有定论,该结束的就让它结束,该开始的就让它开始吧。我想我只能无可选择地试着去遗忘。
我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想见她最后一面。我站在第一次看见她的地方等待她最后一次出现。在三年之后,我又回到了整个故事的起点,来面对这个故事的终点。也许从此她便退出我的视线,我的生活,而时间一如既往地驶向前。
我们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平静地说着话。我希望我们能一直这样走下去走到底走到所有的往事都化成云烟变为永恒。可是当所有该说的能说的话都说完以后,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分离了。
    我们在路口停下来,忽然陷入沉默当中,安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我转过头,用力地望着她。她的目光落在远处某个地方,她的表情很模糊,仿佛没有退路。
她微笑着抬头看我,很期待的眼神,竟然让我忘记了告别。
    终于,她说,再见。然后转身离开。
    我静静地看着她走,清清楚楚地记住她的每一个眼神,她那远去的脚步,每一步都带给我震动,让我的心剧烈疼痛。我明白我自己,像草一样无法自拔。
我等你回来!
    整整三年,我只是为了告诉她这句话。漫长的等待原来只有五个字。当它终于喊出口,我的心从此获得自由。
    她慢慢地转身。她的脸上是纵横的没有擦干净的泪水。可是我看见,她在微笑。
    我抬头看天空偶尔飘过的云彩。时间温顺地停留在那里。但愿时间永远停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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