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mermaid(猫啊就是猫)
整理人: bb.1981(2003-04-15 14:39:2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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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说的是,如果打了狂犬病后又在一年内被咬了,再打加强针,意思也就是说可反复打,同样有效
预防狂犬病应“三管齐下”
一、局部伤口处理
其作用在于就地尽量减少甚至全部清除由疯动物咬伤所带入的病毒。实验证明,局部处理可使狂犬病发病率大大降低;处理的时间愈早愈好,即使过了数小时或数日后,也必须清除,一般不作伤口缝合。
二、注射抗狂犬病血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三度咬伤即任何部位一处或多处咬伤或抓破,皮肤呈穿透性破裂(见血),或唾液接触粘膜,应注射疫苗加用抗血清。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可中和入侵的游离病毒,阻止病毒扩散。注射血清应在伤口周围作浸润注射。
三、注射狂犬病疫苗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各国医疗机构多年防治狂犬病疫苗接种的经验,要求在暴露的当天,第0、3、7、14和第30天各注射一支疫苗,共五支,应在上臂三角肌接种,避免臀部接种,因为该部位脂肪层厚影响疫苗吸收,从而降低中和抗体的产生。如合用抗狂犬病血清,需加用疫苗2支,即在第45天和第60天再各注射1支;如全程注射过疫苗,6个月~1年又被犬咬伤,尚需再加强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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