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ymdqq111(食话食说小金虫)
整理人: qiulan98(2002-01-13 20:52:2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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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美食,我爱厨房。每次去好饭店吃饭,就像个间谍,用阴谋的眼光打量每一道菜肴,对好吃的新菜品种不轻易放过,总盘算着拷贝回家露一手。不过这是人家的专利,一般不能得手。
某次去大饭店赴宴(在此不提店名,以避广告之嫌),我就仗着该店老板请客之势,打着赞美厨师手艺高超的幌子,硬是把大厨请到饭桌边,名为讨教实是窃取“商业机密”,把该店的特色菜“油爆虾”的秘方弄到了手。我烧油爆虾是先油炸后放佐料,好好的河虾被我折腾得不是淡刮刮死僵僵就是“水出出红兮兮”,反正不是有味没形就是有形没味。人家大师傅的研究成果就是不一样:先将河虾洗清剪须,放入盛器,加进姜盐蒜酒糖味精(绝不放葱,以免炸时发黑影响色面),再放入冰箱冷藏一小时,待吃时,将虾捞起分批下锅油炸,至虾壳由青变红即起锅装盆,那真叫色香味俱全。
得此真传,我如获至宝,第二天就在家里炮制,果然拷贝不走样。我是一个喜欢让别人分享快乐的人,四处打电话标榜自己有新招,还非要人家也学学,结果吃得大家都喜笑颜开,夸我吃了不白吃。回头想想也不作兴,把人家的专利盗版得理直气壮,还广而告之,那位厨师知道了肯定气得直咬牙。
爱美食爱剽窃别人的烹调成果,我是由来已久。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开放之风从小平南巡吹到上海嘉定,先富起来的表哥作为乡镇企业家代表要在府上接待老外,表哥讨救兵找到我,说一个美食半个厨,无论如何帮帮忙。我欣然允诺,头晚把曾在饭店里吃过的名菜列出一张清单来,让“下手们”去菜场张罗,第二天中午“十冷十热”、“一咸一甜两大汤”像模像样地端上了桌,老外吃得直跷大拇指。表哥出色完成外事任务,喜滋滋地奖励我250元。那时我的工资才65元,差点产生改行的念头。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高山流水遇知音”!因为我爱吃会吃,也就常有人请我吃。“最近阿拉推出几只新小菜,来尝尝味道看。”这就吃出境界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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