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ngup(扬羽)
整理人: will.liu(2002-01-06 21:31:5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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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Y来接我吃饭,然后到电影城看电影。
我们选择了《特务迷城》,我喜欢徐若萱。
他看戏的时候也是心无旁贷的,只不知是不是因为身边坐的是我。
我一向不喜欢成龙的,但,戏尾徐若萱的死让我有点震动——我不喜欢的,我不喜欢男女主角阴阳相隔的结局,虽然有时候死亡可以让一段恋情趋向完美。
但,我所神往的是那种似《顺》片中的两双鞋的温馨,而不是这种凄艳。
看戏的时候,我总最易感。
席慕容有一句诗。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是描写戏子的,也许是指蝶衣那种凄婉的人物的。
但,我岂不亦是生活中的戏子?
眼泪是不是我自己的我分不清,只不过故事一定是别人的。
看完后,摆脱不了,只能回家。
他还是开车送我到楼下,我愉快地同他说拜拜。
他从来不要求到我家去坐坐或喝杯咖啡,他知道我不喜欢,“家”是我自己的地盘空间,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气味来修饰。
一进门就听见电话响,我快步走到电脑前抓起话筒。
喂?
是我。F的声音。
哦。我应了一声,等着他的下文。
但那方却没了声响。
我没兴趣同他玩这种僵持的游戏。你有话要说吗?
你一向不喜欢听我说。他好象好委屈。
哦。我觉得好笑。那拜拜。
我挂了电话。
不能说F有什么不好,只能说他是第三种人。
就如每快磁铁只存在两极,这两极完全相反而相互吸引,第三极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
F是我同Y之间的第三极,第三种人。
我的目光停留在电脑边的咖啡杯上,昨晚喝的,随手放了在那儿懒得洗,那冰清玉洁的玻璃羹匙沾着咖啡渍。
艺术品的价值只在于观赏,现在,它已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
我拿起它,很仔细地看它,原来,沾上咖啡渍后,它也只是一只普通的羹匙。
我把它放在阳光下,连那灰褐色的咖啡渍也耀眼起来。
我对它笑了一下,松开手,它的精光在窗边消失。
不是嫌弃它,只是不想再用它。
一星期后,我送Y上机。
机场人很多,但庆幸并不拥挤。
我没有准备任何祝福语给他,没必要的。
在别离的一刻,我还是习惯于坚持一份“默”契。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长条的盒子,递给我,示意我打开。
里面躺的是一只玻璃羹匙,同我的那只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这只早已沾满茶渍。
你把他弄脏了。我抬头看他。
没有。他笑。这是我思念你的痕迹。
艺术品对我们是没有实际用途的,可以说一无是处,它们太精致,太高贵,高初不胜寒,知道吗?他的眼睛很亮,似乎将那玻璃羹匙所失去的晶莹尽数吸纳了。
我知道。我也笑了。你根本是喜欢低级浪漫的。
我突然觉得鼻子很酸,赶忙低下头。
我走了。他说。
恩。我点一下头。
我走了。他又说。
我知道他是想听我最后一声“拜拜”,但我也知道此刻的那声“拜拜”绝对不会温柔不会动听,他不会喜欢的。
我又点了一下头。
他没再说话,我懦弱得只敢看着他的鞋子,后退,然后转身走出我的视线范围。
飞机的轰鸣声过后,我才发现手中的玻璃羹匙,盛着一滴眼泪。
公寓的楼下在施工,到处是沙石堆,一群顽童在沙中嬉戏着。
一个清脆的声音喊着,你们看我的小山多高!
孩子们都围着他欢呼起来。
我的目光也不经意地经过他的小山,却不小心被什么刺了一下。
小山顶插着一只羹匙,沾着细细的沙粒和尘土,仍然在阳光下闪亮。
我以为,它一定会粉身碎骨的,毕竟它只是玻璃,但它完整地存留了下来,又进入我的眼帘。
它插在那个沙堆上,我只觉得仿佛一个坟墓的墓碑,碑文是那思念的痕迹。
那个墓堆得很高,埋葬的只是一件玷污了的艺术品。
Y打了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到了。
我没问他什么时候再回来,我想,该相遇的时候,就算是在乌灯瞎火的黑暗中,就算是在他睡着的时候,我们也会相遇的。
我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麦斯威尔,脸颊碰着杯中的那只沾满茶渍的玻璃羹匙,电脑的屏幕有演到《顺》的结尾。
然后,我愉快地对他说了“拜拜”。
wingup 20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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