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hgalex(岭海和风)
整理人: ulrikeyan(2004-08-25 23:33:16), 站内信件
|
*"矢不中的"论说不通.
过去的基督徒老要别人认罪.
而现在,一些基督徒则把原罪解释为"矢不中的".
问题1."全知,全能,全在,真善"的上帝会"矢不中的"吗?
1.未能预知"矢不中的",所以发"矢"----他不是全知的.
2.预知"矢不中的"仍要发"矢"----他不是真善的.
3.无论能否预知,出现了"矢不中的"结果----他不是全能的.
问题2."矢不中的"责任在谁?
"矢不中的"的责任在谁?当然不可能在"矢"也不可能在"的".责任只可能在其行为主体,也就是发"矢"的人,假设人是上帝创造的,那么此行为主体毫无疑问就是上帝,人不可能成为原罪的责任人,原罪,是上帝的原罪.
*"自由选择"论说不通.
一些基督徒把原罪说成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上帝创造了人,而人自己选择了罪.上帝为了保存人,所以也就不直接消灭罪云云.
问题1."忌邪"的上帝容许人选择罪吗?
假设人是上帝的创造物,而上帝是"忌邪"的"全能,全知,全在的",那么他应该能预知,杜绝使其创造物有选择罪的任何可能.否则,假设不成立.
问题2.上帝不能保存人而消灭罪吗?
如果他做不到,他的全能不成立,如果他做得到而不做,那么他的"忌邪"和"真善"不成立.
问题3.上帝会为了保存人而不消灭罪吗?
那么,请解释"大洪水".
综合:作为受造物,人不可能选择罪,选择罪的,只能是上帝.
原罪,仍然是上帝的原罪.
结论:假设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在,真善,忌邪"的那么,他的创造物便只可能是完美的,否则,便是他自己在选择"原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