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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誰的「明天」會更好?
发信人: asuka_hui()
整理人: qiang-1973(2001-12-03 17:38:11), 站内信件

 

都說香港人英文差,卻原來,英國人的英文也有問題。

其實不奇怪,香港人不但英文差,連中文也水皮(官方術語應是低趣味),
英國人的英文水準不符理想,也非天方夜譚了。

話說英國首相貝理雅(Tony Blair)寫信給一位地區補選的工黨候選人,
親筆手撰,原意是打氣鼓勵,卻將「明天」一字錯誤拼寫成Toomorrow。
同一個錯字,信中連續出現三次之多,給傳媒發現,大肆報道揶揄,《太陽報》
最抵死,標題說:「你應該再用功一些了,Toony!」

身為堂堂大不列顛首相竟然連日常用字Tomorrow也拼錯,也就難怪別人以閣下
的名字來開玩笑。

這令我想起一個小故事。有次在入境處,一位白種鬼仔不知要填甚麼表格,失
驚無神跑來問我:「First怎麼拼?是不是F-E-R-S-T?還是F-I才對?」他的
名字叫Bill,那是一般的日常暱稱,填表時想用正式的William,他竟然又問
我這個黃種China仔,他自己的名字是一個L,還是兩個L?

美國人跟英國人一樣,對拼寫英文都有困難,慘況大致雷同。只慶幸所認識的
那位Bill仔,不姓Clinton,後來不見成為總統,避過了貝理雅般的公開羞辱。

貝理雅拼錯了不該拼錯的字,該怪誰呢?怪外圍因素?怪身為首相對於拼字這
玩意,可做的不多?首相的氣度畢竟不凡,沒有忸忸怩怩顧左右而言他,而是
大大方方地說:「我必須舉起雙手,承認是我的拼寫錯誤。」

同是一方之首,首相為了認錯肯舉手,相比特首為了扮親民而握手,被耍手峻
拒後的尷尬死撐不認瘀,誰的Tomorrow會更好?誰該再用功一些?是Toony,
還是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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