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yl(雁绫)
整理人: ykch1966(2001-11-15 20:28:2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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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方案1--验车必备的最低要求(折后保费875元)
我介绍的第一种投保方案是仅投保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
这个方案最主要的优点是交的保险费少。
以一辆家庭用车富康为例,投保赔偿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按折后价格计算,仅需要交保险费875元。
它的缺点是得到的保障太少。最主要的问题是我方车辆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不赔。
比如开车撞了人,双方的车辆都坏了,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对方车辆的部分维修费,而对我方车辆的维修费一分也不赔。
按这种方案投保的目的主要是应付车辆年检,并非通过保险得到经济保障。我个人认为这并非一个好的投保方案,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建议您不要采取这种方案投保。
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考虑按此方案投保:
1、车辆维修价格低。
2、对车辆外观要求不高,小碰小伤的不用修。
3、车辆比较坚固。
投保方案2--不保盗抢险的选择(折后保费2574.6元)
我介绍的第二种投保方案是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无过失责任险、车上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自身车辆的损失和对他人的赔偿责任。按照这个方案投保后,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基本上都能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个方案的缺陷在于如果车辆被盗,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个方案适合于:
1、通常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地点的车辆,如私人车库、收费停车场。如果车辆在收费停车场失窃,停车场必须负责赔偿,国内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全部由停车场负责赔偿。
2、部分车型防盗措施不易被盗或者缺少买家不易销赃。
象桑塔纳、桑塔纳2000、富康等这样的车型由于不易于销赃,被盗的情况比较少,因此可以按此方案投保。
投保方案3--性能价格比最高的选择(折后保费3274.6元)
我介绍的第三种投保方案是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无过失责任险、车上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
按照这个方案投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两大风险基本都可以得到保险保障。
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风险,很少有人开车能不出交通事故的。而车辆被盗虽然不经常发生,但是车辆一但失窃给您带来的损失很大。按照这个方案投保,这两大风险都能够得到足够的保障。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性能价格比最高的一种投保方案。如果您希望以较小的代价获得尽可能多的保障,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投保方案4--全面综合保障(折后保费3929.8元)
第四种投保方案是把能保的险种都保全。
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和车上责任险,如果有加装设备(如高档CD、装饰等)应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这种投保方案的特点是可以得到最大的保险保障。
这种情况适合于经济比较宽裕的车辆所有者,花钱买平安。特别是公有车辆,花钱办了保险,万一出了事,有保险公司的赔偿,有关人员担负的责任就小了。
险种解释:
1、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
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车辆损失险:
(一) 、被保险人(即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
(二)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不计免赔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随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当车辆
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保险责任: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
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4、全车盗抢险:
(一)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
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
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5、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6、自燃损失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
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
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在保险单该项目历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7、无过失责任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
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
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路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8、车上责任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
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
失而支村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历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
额内计算赔偿。
9、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
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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