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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入世”后必须加强我国文化安全(转)
发信人: red_angle(凉夏·涩女郎)
整理人: dannylu(2002-07-14 02:25:19), 站内信件
“入世”后国家的文化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文化产品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双重属性,使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市场经济和意识形态的模式来处理问题,我们应当趋利避害、因势利导,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做到既能有力地抵御外来不良文化的侵蚀,保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同时又能利用文化开放的良好机遇,做大做强自己的文化产品,将“中华牌”的文化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根据我国与美国达成的双边贸易条款,“入世”后,我国将允许每年进口20部外国影片,允许外资以合资、参股方式参与电影院改造,允许美国公司投资我国互联网公司(股份不超过49%)。目前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成为其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电影业为例,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电影产业就占据全世界电影市场总票房收入的2/3,达105亿美元。1998年这一年中,拉美发展中国家玻利维亚自己只生产了5部电影,却进口了149部,其中来自美国的占76.5%。这些数据明显透露出一个信息,“入世”后文化市场的对外开放,不仅关乎经济利益,而且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文化安全意识,从战略高度制定我国文化安全的长远目标。
    加强文化安全意识,应该对文化产业的总体属性有一个明确的把握。首先文化产品是商品,而商品的市场价值是通过市场竞争和市场选择来实现的。发达国家文化产品总量规模大,市场渠道畅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优势,但市场竞争应该是有序的竞争,竞争双方都应该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目前我国文化法规中关于文化商品进口方面的法规内容仍不全面,立法层次较低。“入世”以后,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措施,尽快制定并完善有关规定,实行文化产业市场的适度准入,使各种跨国文化企业,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
    文化产品同时又具有文化价值,文化产品的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犹如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入世”后西方国家的文化产品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包装进入我国文化市场,西方国家一些消极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也会通过文字、图像、声音等种种渠道对消费者的思想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作用将不断地反映到我们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来,并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文化安全。面对不良文化的渗透,我们应该大力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以“本土文化”的优势来应对外来文化的挑战。我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中华民族五千年辉煌的文明史为发展我国民族文化产业打下了厚实的基础,只有用优秀的民族文化产品来占领市场,我们的文化安全才有保障。贸易往来总是有进有出,“入世”以后,我们可以通过灵活、宽松的贸易环境,以优秀的民族文化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如果在国内文化市场上满眼都是异国“风景”,而在国际文化市场上“中国造”却寥如晨星,那么就不能说我们的文化是强大的、安全的。
    文化商品是一种具有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文化价值的最终立足点就是要促进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抵御外来文化的消极影响,就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弘扬时代主旋律,用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优秀文化产品来塑造人的灵魂,净化人的心灵,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使外来文化的消极影响在我国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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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为何哭泣?凉夏扁过的痕迹~ (开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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