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unlimited(知秋一叶)
整理人: chocho.1(2003-03-12 21:58:4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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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贾宝玉的“意淫”,他的爱大观园里众女儿,在大观园里甘充下役,这并不是因为他对众女儿、丫鬟们的思想、情趣有什么了解,除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这几位与他最亲近的女性之外,他并不想知道其他众女儿的思想、感情、需要、处境。众女儿只不过是作为他的审美直观的对象。他只想在对众女儿的凝视中忘却自我。所以,他的所谓“意淫”、体贴、给予的实际意义就是:忘我--忘我地给予,在给予中忘我。
所谓“忘我”,即是要忘却“我”的现实性和主体性。对此,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刚探讨过,认为:
贾宝玉讨厌仕途经济,嘲笑“死名死节”这种封建政治伦理的价值形式。他拒绝那个社会,而那个社会也就抛弃了他。他否定社会的普遍价值信仰,自绝于社会,他的个体主体性与社会的普遍秩序相抵触。他保住了自己的贞操,同时也换来难以排遣的孤独感,他的自我面临着严重的内在分裂。这便是贾宝玉所面对的现实性。贾宝玉讨厌仕途经济,所以觉得仕途经济的活动主体--男子是浊臭的。在贾宝玉看来,闺阁是与男人的世界相隔绝的,男人那种建功立业的价值观念是不能进入闺阁的。他把闺阁当成安心立命的安乐园,把“众女儿”当成生命存在的唯一系绳。袭人说她要离开贾府,贾宝玉喟然长叹:“早知道都是要去的,我就不该弄了来。临了剩我一个孤鬼儿!爱“女儿”成了他麻痹孤独感的奇妙绝招。他甚至爱屋及乌,爱“女”成癖。凡是有女性的妩媚秀美者,他都爱,他因此而被当成同性恋者。蒋玉菡、秦钟、北静王这三位男子之所以受到贾宝玉的喜欢,就因为他们都具有“女儿”的特点,蒋玉菡是演小旦的,自然是“妩媚温柔”;北静王则是“生得美秀异常,性情谦和”;秦钟则是“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更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些女儿之态”。爱他们与爱“女儿”一样,实际上是通过对一种与从事经邦济世的事业的男人迥然不同的气质的爱慕,从而达到忘我。至于这些男子实际上是不是在从事经邦济世的事业,贾宝玉实在是无心问津了。
事实上,不管是对众女儿的“意淫”,还是对女性化男子的同性恋,贾宝玉都仅仅停留于观赏的阶段。只有远距离的凝望(亦可称为发呆、发愣),才能实现“钗黛合一”,才是真正的“意淫”。的确,贾宝玉曾说过:“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只是站在远处观赏。倘若距离拉近了,了解了众女儿的个体特征和个体差异性,那么众女儿的现实性便以空前的可触性进入贾宝玉的意识,于是“钗黛合一,’就成为空想。薛宝钗和史湘云皆天生丽质,当贾宝玉拉近距离看清她们的灵魂深处的时候,他发现她们并不纯洁,因为她们喜欢男人的事业--仕途经济。这使贾宝玉大为失望且恼怒:“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
看来,贾宝玉是因为对现实性深怀恐惧才如此义无反顾地遁入“色”门的。他是把“钗黛合一”、“意淫”、“耽美”当成逃避现实性的麻醉剂的。…… 可以说,“意淫”并不是心心相印或你情我愿的性爱,而是一种不考虑所有对象的差异性与意愿的给予,这是对他人主体性的无视与轻侮。所以意淫最终不可能使他摆脱痛苦。
这样看来,贾宝玉的“意淫”与其说是爱与怜悯众女儿,倒不如说是自恋、自怜。贾宝玉之怜香惜玉是为了排遣因拒绝社会而产生的孤独感,而他对香消玉殒的悲剧体验,实质上则是对自己关于“纯洁”的信仰的失去现实根基深表悲哀。
夏志清还深刻地指出,在《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中,“在宝玉精神觉醒这个戏中的悲剧性的困难是:无感情是尸个人之精神解脱的代价吗?知道一个人的完全无力拯救人类秩序的受苦和同情较好呢?还是知道获得精神解脱后,一个人只变成一块石头,对周围的悲苦无动于衷而仍追求个人解脱好呢?”我以为这一语击中高鹗续书的要害。它实际上指出了同情与怜悯在后四十回里已被禅道的彻悟所消解。在后四十回中,同情让位于遁世,准确地说,是在遁世的行为发生之前,同情已让位于遁世的心理。实际上,曹雪芹始终没有坚定地认可儒、道、佛、禅的理想境界,(当然他也没有坚定地反叛儒、道、佛、禅的价值信仰)即使在曹雪芹笔下,贾宝玉最终以“出家”为结局,那也只是以“出家”作为行动上的抗议,我想曹雪芹不至于幼稚到把当和尚、做道士作为摆脱苦难、走向极乐的涅架。高鹗笔下的贾宝玉出家的描写,其肤浅正在于此,在对于儒、道、佛、禅的价值反思上,曹雪芹显然比高鹗深刻得多。
-----摘编自《红学与二十世纪学术思想》
(完)
----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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