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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类尊严的灵性基础
发信人: god-reverence(天使禁猎区)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3 16:08:04), 站内信件
     在新约人论中,人的尊严再一次因神的救赎之爱而被突显出来。 

人的尊严的基础,时人具有“神的形象”,即神荣耀的本体所发出的 

光辉。因而,以神的荣耀未依据的创造之爱与救赎之爱,在突显人的 

尊严这个点上被连接了起来,并产生一种内在的照应。希伯来书的作 

者再一次引用诗篇,“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 

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 

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希伯来书2:7-8;诗篇 

8:4-6,144:3)然而,神对人的尊严的最高肯定,却是借着主耶稣基 

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表达出来的;而他的复活,是人的尊严最终可以 

被体现出来的神圣基础。 

        圣经认为,人的尊严不是人的自义(selfrighteousness)和骄傲, 

更不是那种出于罪性的人类“智慧”和罪性本本身。人的尊严,以 

“亏缺神的荣耀”的方式是不可能获得的。恰恰相反,人的尊严是神 

的荣耀透过人的生命所放射出的光芒。具有这种尊严的人,必定是那 

种以保有毫无亏缺的神的形象作为确认自我尊严的方式,并以荣耀神 

作为生命之目的的人。如何选择生命形式,对是否要做一个有尊严的 



人,起着决定作用。主耶稣的教训,对如何取舍生命和尊严,是一种 

灿烂的光照。他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的,凡为我丧 

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得的生命,有什 

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那?”(马太福音16:25-26) 

        新约所记录的主耶稣教训,再次确认了罪在人性中存在的普遍 

性;他指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马可福音19: 

18)。使徒保罗夜重申人类“都在罪恶之下”这一旧约已经启示出来 

的人性的真实境况,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 

有寻求神的;都偏离正道,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 

有。……他们眼中不怕神”(罗马书3:10-12,18)。然而强调人的 

罪性与强调人的尊严,在圣经人论中并不是一个矛盾命题。人因其犯 

罪而损毁了在人里面的神的形象,导致其尊严的丧失。神是人的尊严 

的发出者与修复者。当人类真正以罪人的角度,把目光集中在十字架 

上的基督时,人的尊严才会从人心中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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