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anboguang(闫伯光)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9:30:5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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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下对宗教的看法,其实在以前的“科学和宗教之争可以休矣”的帖子中就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了(大江兄有兴趣可以去精华区看一下)。在下对宗教的态度非常明确。宗教是为人们提供心灵上的“宴息”之所,是人们在面对种种诱惑做出选择时的超功利因素。换句话说,宗教思想更多的,应该是解决人们精神信仰和道德准则的问题,而不是在自然领域和科学思想进行争论。
大江兄问我宗教的优点是不是其他社会形态无法代替的。答案是当然可以!请注意,我以前就反复说过,人们一定要有某种信仰。只有如此才能在心中为自己营造一片精神家园,才能够有足以规范自己行为的道德准则。能够起到这种作用的不仅仅吝于宗教。只要是一种健康的,积极的信仰,都可以起到这种作用。当然包括我们一直被要求信仰的共产主义。
大江兄让我举出宗教不能被其他社会形态所替代的优点。我怀疑你在这里的表述不清,宗教和社会形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基本常识。所以我理解为你是让列举一些哪些是宗教徒在宗教信仰下能做,而其他人不能做出的善举。坦率地讲,这我无法做到,因为不同信仰人们都会在自己的信仰下做出许多感人的善举。我们老宅的附近,曾有一个教堂。里面的女神职人员曾在文革之中保护一位老教授托付给她的文献资料,并因此被我们的邻居,一个造反派活活打死;这一举动,同我们早就耳熟能详的孔繁森等坚定的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相比,也毫不逊色。我们不能说他们的信仰相同,然而在他们的身上,却同样焕发出了伟大的人格光辉。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注意:不是宗教的力量)
大江兄还问我,加速宗教的灭亡是不是对人类有坏处。在这里,我不能够苟同你关于加速宗教灭亡的观点。我个人认为,这是极其错误而且危险的!宗教信仰属于人们的思想领域,换句话说,它是非理性。对于这种人们思想领域的东西,除非社会发展到人们自己从思想深处摒弃了这些宗教信仰,否则,任何人为的,对于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蔑视、不尊重和试图改变的行为,都是极其危险的。首先,这种行为忽视了人们作为独立个体起码的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我们既然承认信仰属于自身思想意识领域的行为,那就应该允许人们又自由选择的权利。人们可以用平和的方式引导其他的人们接受某种信仰的价值观和理论,然而却不能用任何方式有目的试图剥夺或加速削弱人们对于宗教的信仰。
其次,在现阶段,我们无法找出任何一种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具有与宗教同样的影响力。也就是说,哪怕我们用种种手段加速宗教灭亡,但是我们却找不出能在影响上与宗教等量齐观的思想或价值观来填补人们的信仰空洞。而信仰缺失的社会是最为可怕的社会。
最后,我又想起了你刚才说的宗教可以被某种社会形态所代替的观点。现在,我有些怀疑这不是你表述上的问题,而恰恰是你的想法。请注意,宗教都是产生于某种社会形态当中,正是由于社会形态的种种现象不能够解决人们人们思想和道德上的疑问和空虚,宗教才应运而生。因此,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在这一思想领域方面的疑问,即使被我们认为是社会发展典范的共产主义社会,其高度发展的物质财富和社会经济分配制度也不能保证能够解决每个个体的思想疑问和道德标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凭借自己对经济和政治机器的掌握而剥夺人们对于宗假信仰的自由,与你们眼中中世纪天主教庭的恶行又有什么区别?在强调一遍,宗教信仰以及宗教现象和社会形态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任何一种主导的社会形态应该去试图改变的。
最后,我再次表述一些我的基本观点:
1.人们必须有某种信仰作为内心的精神支柱和道德准则
2.我不是任何一个教派的教徒。但是我认为,现阶段,作为人们对信仰和道德规范的需求,宗教具有积极的意义。并且这一地位,是目前自诩为非宗教的思想体系均无法胜任的。
3.人们有选择某种宗教信仰的自由,我们对于其他人的信仰可能不能完全了解。但应该相互尊重。
ps:大江兄参加了刀兄的调查没有,建议你也参加一下,不然可能就像刀兄所说,鸡跟鸭讲,彼此不了解。
---- 我静静地站在他/她/它的面前,淡淡地笑了一下,说:“其实你也没有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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