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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后的夜晚
发信人: feifeizhang_82(☆魔法★喵喵☆)
整理人: nuyou520(2001-11-04 00:24:08), 站内信件
北京来的女孩,20岁,明天离开上海,想找一个愿意今晚见面聊的人。 

在聊天室的公共窗口里打出这行字时,已经是晚上8点30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最后的夜晚 
想见一个陌生人,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放弃北京那份大有前途的工作来到上海一样。要知道像 
我这样只有中专文凭的人想在北京找个工作简直难如登天,更何况老板已经许诺我下个月就可以升 
职。也许人们总是会在心血来潮是做一些谁也不会明白的有趣的事情。 
他找到我,你想在哪里见面? 
很多人对见面都很感兴趣,只有他,是直截了当地问我见面的地点,而不是问我为什么来上海对上 
海有什么感想或者长的怎么样之类的问题。我想,他是为了什么原因想见一个陌生女孩呢?他清楚 
他正要做的事是否有意义吗? 

和上海的朋友相聚时我们总是约在外滩。因为外滩是一个可以让人待到地老天荒的地方。 
他说可以,我正在公司,它正好在外滩附近。然后我改了主意,我很想再去看看上海博物馆门前的 
喷水池现在是不是在喷水,因为我在上海的这几天都没有看见,也许最后一天会有好运气。他欣然 
同意。 
我计算着时间,8点58分时,离开网吧,空手去赴约。 

2分钟以后我走到博物馆门口,四处张望了一下。那时侯我心中忽然闪过一个他不会来的念头,我 
想如果真是如此,我就继续去上网,一定要找一个人见面才行。 
一个男人走到我面前,平头,浅蓝的格子衬衫,不是很高,但很瘦。笑容很温和,162短发一身 
蓝?我点点头,他像是吐出一口气,仍是温和的笑容,你把自己形容的很明确。这样比较简单明 
了,我说。不过我正在想以后见面一定要去认对方,这样掌握权在自己手中,万一看那个人不顺 
眼,还有转圜的余地。他看了看表,说,你很准时,真的让我等了10分钟,表现了一下男士风度, 
我几乎以为你不来了。我低头笑,真巧,我们都在怀疑对方的真诚,也许这是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 
的普遍特征。 

我在上海的最后一晚,喷水池依旧没有喷水。我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我们刚刚在网上聊了十几 
分钟,商量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对彼此一无所知。 
我随着他走,听他说一些自己的事情。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但是普通话很标准。大学毕业4年了, 
一直在一家公司当会计。说到职业的时候他的笑容里包含一丝腼腆,有点不好意思地讲他父母曾给 
他介绍一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子得知他的工作时毫不客气地表示出诧异,啊,我还以为只有女孩才 
做会计呢! 
这是一个平淡的上海男人,安于稳定的生活,踏实的工作,领一份不高的薪水,没有再大的野心。 
也许曾经有过,却已经在现实中平服当初的豪情壮志。 

我们走过一处种植了青草绿树的所在,一条小溪流过一座小木桥,让人不由得联想起“小桥流水人 
家”的诗句来。接着沿着一些马路走,他告诉我这是什么路那里有什么商店,给我讲太平洋百货与 
百盛的竞争,然后问北京也有百盛吧,我说是呀不过我更熟悉上海的百盛因为城在那儿给暖暖买了 
一个戒指。他显得有些兴奋,问你也看安妮宝贝的小说么?我回答说差不多都看过了。心里竟有些 
遇到知音的感觉,这是我认识的人里面唯一一个同样喜欢安妮宝贝的文字的人。 
有了相同的爱好,就有了共同的话题。我们说了很多出现在安妮宝贝的文字中的人物和地点,比如 
真锅,比如伊势丹,比如哈根达斯。他没有看过的文章我讲给他,安妮在哈根达斯看着摆在柜子里 
的冰淇淋,她觉得它们是不败的花朵,然后她哭了,她想那个爱她的男人到哪里去了,她爱的男人 
又到哪里去了?看到这里我觉得她特别像一个小孩子。他说我带你去好吗?淮海路就有一家。我 
说,好。却不禁想到当初看了那篇文字,就认为去冰淇淋店是要和自己心爱的那个人去的。而结 
果,却是和一个陌生的男人。 
路过银行,他说你等我一下,便快走几步去前面的取款机上取钱。我不动声色地等着,等他回来, 
又若无其事地一起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穿过了几个路口,中途他向我推荐了一瓶饮料,拧开瓶盖 
后递给我。然后终于看到了哈根达斯的标志。 
我要了瑞士香草杏仁的味道,这是安妮宝贝屡次在小说中提到的。很贵,却只有小小的一勺。他说 
再要一种口味吧,我便又随意挑了一种。他要了一勺,付了钱,问我喜欢在楼上还是楼下。我选择 
了楼上,两个人上去找个地方继续聊。杏仁有些苦,冰淇淋太甜,居然还能卖这么贵,或许材料全 
是进口的就有这个权力。走出这家冷清的店时,我瞟了眼价目表,昂贵的价格。我想我以后是不会 
再来了。 

我们停在了又一处“小桥流水”的地方,旁边还矗立着一座高耸的石头建筑,有点像北京标着某某 
街的古香古色的牌坊似的东西。那里也有个喷水池,也没有喷水。坐在木头椅子上,摆弄着好喝的 
饮料,我再一次想到那个问题。为什么他会在这样的夜晚去见一个陌生人呢? 

接近12点的时候他把我送回了西藏路上的小旅馆,他说你既然明天中午才走,可以去试试云南路的 
小吃,很有名。停了一下,又说,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拿出笔,让他 
写在我的手上。他的名字叫雷。手很温暖。 

回到房间,洗了澡,安静地躺在床上看小说。无意中瞄到手心,那里洁白一片。我怔了一会儿,然 
后心平气和地翻开新的一页。 
我想很多人很多事其实都是如此。你再怎么在意,该走的时候,他还是会走,谁也留不住。就像很 
多爱情。渴望天长地久固然是人之所愿,可是有缘走完一生的从古至今又有几个? 
更何况,我并没有在意。 

我知道我不会再遭遇这样的夜晚。 
这是我在上海最后的夜晚。 

               200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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