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ei72(梅儿)
整理人: yerk(2001-09-01 09:19:2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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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风流潘金莲新传(之二)
第二回:遇富商当作“二奶”,遭原配黯自神伤
却说金莲在歌厅做事半年有余,腰包渐渐鼓了起来。由于心情舒畅,也越发显得标致起来。那一天,歌厅来了一位40来岁的胖子,操着一口金莲听不大懂的鸟语。一见金莲,两眼就发了直,一口一个:“小姐,你好好漂亮呀!”胖子一直玩到半夜。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临走塞给金莲一把花花绿绿的港纸。
第二天,歌厅的领班神秘兮兮地对金莲讲:“你的好事来了。那位香港老板要包你。”金莲心想,何为“包”,莫非是用毯子之类裹起来不成。领班如此这般地描述一番,金莲恍然大悟,原来是金屋藏娇,过去叫做“外室”的。想想自己年纪已经不小,一旦青春不再,这样似浮萍飘荡也不算回事。尽管自己见到那色迷迷的丑胖子就恶心,也只好如此了。领班再一催促。金莲也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下来。
却说那香港胖子将金莲置于郊外一所别墅之中,隔三差五地来内地做买卖,就到这里住上数日。虽说那胖子俗不可耐,可对金莲倒也温柔。每次都给金莲一些钱,至于钻戒、手镯等首饰,也是少不得的。金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过的倒也快活。比起在西门官人家里来,当然享受的程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看来那胖子囊中银子不少,据说在大陆做买卖挣了许多。但金莲心里不托底的是,这些毕竟不是自己的。尽管那胖子信誓旦旦地表白,一旦香港的那黄脸婆呜呼哀哉,一定要娶金莲为妻,就了正位。可等到那黄脸婆死,又不知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一想到这里,金莲的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不知如何是好。
时光匆匆,一转眼秋去春来,过了一年。那胖子渐渐来的少了,给的零花钱也渐渐无了影踪。忽然有一天,门外来了一群人等,为首的是一个凶神恶煞般半老婆娘,原来是胖子的原配。那婆娘见了金莲,呵呵冷笑道:“想来你就是那位曾谋害亲夫的潘金莲了。”金莲道:“杀死武大那是前朝的事情,本女子早已脱胎换骨了。”婆娘却讲:“什么脱胎换骨,还不是个狐狸精。来人,给我赶出去。”金莲忙道,这房子已经给了自己。婆娘拿出一张纸来,原来是房契。“什么给了你,老东西还留着心眼。你若不识相,别说老娘不客气。”金莲心想,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咱这好女也别碰硬。只好收拾起随身用品,走出门外。
后来方才知晓,那胖子给金莲的首饰等均是假货,把金莲气得倒仰。直至后来在报上看到胖子夫妻均死于一场车祸,心中才算出了一口恶气。
金莲无处安身,只好又回到歌厅栖身。不料,却惹出一场别的祸事来。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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