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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特殊观点(4)
发信人: zhaozhi4(宏歌—拔剑中!)
整理人: kaiyun.lin(2001-08-10 20:24:32), 站内信件
2、以民主与法制为标志的民主政治体制问题 

  其实,正确的方法,或者说唯一完善正确从而能够缓和阶级矛盾与平抑
阶级斗争、避免发生暴动和革命、使整个国家和社会保持长治久安的目标政
治体制,我们过去已经提到了,那就是如同经济上唯一适用的市场调节、优
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机制一样,在政治上同样需要建立一种能够市场调节、优
胜劣汰的“市场”政治机制——劳动人民能够自由选用和罢免(废弃)自己
的公仆(政治商品)、以民主与法制为标志的民主政治体制或制度〔13〕。
也只有这样一种政治体制,才能把劳动者阶级遭受的侵害和要求及时反映出来,
也才能及时发现和清除劳动者阶级身上的寄生虫和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从而把
社会弊病和剥削寄生者阶级分子消灭和清除于萌芽阶段,彻底避免阶级矛盾的
激化和超限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者阶级的暴动、革命,保障国家与社会的长治
久安! 
  那么,为什么说这种社会政治机制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呢?建立这种唯一
正确的政治体制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剥削、寄生的本质和目的虽然只有一个——不劳而获或无偿占有劳动者
阶级的劳动成果,但在现实社会中能够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却是五花八门,
数不胜数。如占有生产资料、占有劳动者本身——奴隶、抢劫盗窃、营私
舞弊、内外勾结、以权谋私、一家两制、行贿受贿、化公为私等等,都是
可以实现这个目的从而本质完全相同的手段!因此使用这些手段的人们虽然
社会身份可能千变万化,但其实质归根结底也只有一种,那就是劳动者阶级
身上的寄生虫——剥削寄生者阶级分子。而面对名目这么繁多的不劳而获
手段,要想用一种通用方法和标准比如“文革”等去区分、判定、打击和
清除它们,显然是不现实和不可能做到的。现实的方法则只能是具体情况
具体分析,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是非判定标准,然后再依据这种标 
准去区分、判定、允许或打击那些千变万化的不劳而获手段和对象,维护
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而这种唯一具有现实性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相应
制定具体是非标准来区分、判定、允许和打击千变万化的不劳而获手段和
对象的方法,当然也就是所谓的法制!那些具体的是非判定标准就构成了
各种具体的法律,其总和则构成了所谓的法律体系。 
  因此,自从人类社会分裂为利益截然对立的劳动而得的劳动者阶级和
不劳而获的剥削寄生者阶级以来,法制作为平抑两个阶级之间的利益对立、
矛盾和斗争,区分、判定林林总总的社会矛盾现象的是非曲直的客观标准
和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秩序的唯一有效方法,从奴隶社会开始,就必不可免
地成为人类各民族所必然奉行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只是在不同的
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制度下,法制的健全完善性和有效性存在很大差别而
已。而要想建立一种真正健全、完善和有效的法制体系,也并非单纯靠人
的意志和愿望就可以做到的。 

  毛泽东另辟蹊径,希望通过发动文革那样的大规模群众政治运动来取代
法制的作用去清除走资派——剥削寄生阶级分子。但由于从千变万化的手段
和对象中真正找到需要打击清除的对象的工作,需要细致入微地区分和判定
才能完成,而这是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根本不可能胜任的。因而大规模的群众
运动,虽然也确实可以打击剥削寄生者阶级,但同时也必不可免地要泥沙俱
下,鱼龙混杂,伤及无辜,造成冤假错案不计其数,从而副作用极大,遗弊
无穷。而这也正是我们所看到的“文革” 现实和最终结果。因此,用群众
运动解决阶级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因而毛泽东的所谓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最终完全失败也是毫不奇怪的,早已
是命中注定了的必然结果。 
  然而,法律虽然可以做到细致入微,但是法律条文只是提供了一种区分
和判定是非曲直、合法与非法的客观标准,要把这种标准必然性地落实到现
实和实践中,当然还必须要有一种能够使法律得到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机制。
因此,一种完善的法制机制必然要有立法和执法两种机构组成。而法律最终
能否得到公正有效的执行,则完全取决于具体执法者的水平、素质、品质和
公正等。因此,一个健全的法制机制,立法虽然也非易事,但毕竟没有直接
的利害关系,且法律作为公开的条文,徇私立法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而
法制的关键还在于执法机构。是否具有一个由高素质人员组成的严格依法办事
的公正执法机构,就是法律和法制机制是否流于形式、是否一纸空文、是否
有效的根本保障。但这种高素质的执法者又从哪里来呢? 
  由于执法者也是人,因而只能从现实社会中来。而作为一个人,他也是
一个消费者,同样要食人间烟火,与其他社会成员没有什么不同,因此,
执法者为了自身权益而徇私枉法的客观可能性就是不可能排除的。那么,
怎样才能防止执法者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呢?显然一种办法就是把他变成不食
人间烟火从而没有私欲的机器人,而这以目前人类所掌握的科学技术还无法
办到,因而现实中防止执法者徇私枉法的唯一有效方法就只能是筛选法了
——建立一种客观上的筛选机制,从而能够把那些合格者筛选出来,同时
把那些已变质的不合格者及时予以筛除,以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形式保证
始终可以得到合格和高素质的执法者。而组成这个筛子的主体人员当然只能是
徇私枉法的受害者——广大劳动人民了,因为只有他们才能通过自己的切身
利益和感受而区分和判定出谁是真正公正的高素质执法者了。而这种劳动人民
能够依法自主筛选执法者和社会公务人员,或者说劳动人民可以当家作主、自 
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自主选用和辞退自己的公仆的筛选机制,也就是所谓的
民主机制,或者说是市场调节、优胜劣汰的民主政治体制。 
  所以,健全的法制和民主的关系,就像一张纸的两面,是一个相辅相成、
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两个组成部分!没有民主的法制,由于无法保障一定能够
得到严格依法办事的高素质立法、执法者,从而最终只能演化成为流于形式的
一纸无效空文,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真正和完全的落实。象文革发生以后,由于
毛泽东作为执法者的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使得当时形式上依然存在的
所谓法制显得那样苍白无力,顷刻之间即化为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连合法的
国家主席都无法得到最起码的人身安全保证。而没有法制保障的民主,也就是
没有客观标准从而可以任人随意剪裁、信口雌黄的民主,空有民主的形式,其
内容和实质则只能是一句空话而已。如文革那样的典型的无法无天、个人独裁,
因无法可依,竟然也可被独裁者说成是什么最广的人民民主。因此,要判定
一种民主是真民主,还是徒有民主形式而没有民主内容的假民主,只要看它的
法制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劳动人民的权益能否通过依法办事而得到真正有效的
保障即可知晓。而要判定一种法制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则只要看劳动人民能否
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选用和随时撤换立法、执法者也即可知晓。 
  而由以上所述也可知,要真正建立起一种健全有效的民主与法制的民主
政治机制,劳动人民作为民主筛选机制的构成主体,其本身的知识、能力和
精力等素质当然也就是决定这个机制成败的关键和决定因素。世上没有救世主,
也不可能指望和依靠什么神仙、皇帝和清官,劳动人民要想保障自己的权益,
只能依靠自己的行动和努力。如果科学技术发展的低水平带来的低水平劳动
生产率,使得劳动者整天要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条件而忙碌,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无法受到充分的教育,从而没有充分的知识、时间和能力去关心国家大事,
去甄别公务人员,在受到侵害时不具备自己去依法讨回应有的公道的能力,
那么少数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智力高出一筹、相对处于优势地位的统治者如
国王等压迫剥削多数劳动者的专制剥削制度就永远也不可能被清除,“劳心者
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不可能改变的必然性社会客观 规律!因为除了
劳动者阶级自身之外,不可能和不存在什么神仙上帝会代替劳动者本身去
清除这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专制剥削制度,而劳动者阶级本身又没有这种
能力。因此,什么时候在劳动者阶级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劳动者作为
当事者和受害者自己有能力和条件挺身而出,坚决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
捍卫自己的权益,与侵害者作坚决的斗争,直至把侵害行为纠正和把侵害者
绳之以法,什么时候也就有了真正和健全的民主与法制。否则,等着天上掉
馅饼的清官政治和剥削寄生阶级分子异常猖獗的专制剥削社会制度就永远
都是挥之不去的笼罩在劳动人民头上的阴影,直至阶级矛盾激化超限而引发
劳动者阶级的总暴动和革命推翻现有政权,再从头开始重新复演这一历史过程!
人类社会也将永远无法打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统治阶级
循环变换规律的怪圈而前进一步!而这也就是中世纪的人类各先进民族无一
例外都处于封建专制制度的统治下,且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劳动者阶级
频频革命、起义,但最终结果仅仅是改朝换代却始终不能打破封建专制制度
的统治的根本客观原因所在,也是同样的民主与法制的民主社会制度为什么
在科学技术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如英、美、法等国家,和在科技相对落后的
东方国家如印度等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实际效果——淮南为桔,淮北为枳(土壤
和气候条件不同)的根本客观原因所在! 
  所以,在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再在全面
减轻劳动人民的劳动负担的基础上广泛普及素质教育,使劳动者有充分的时间、
精力和受教育条件充实提高自己,健全和完善自身的素质,再从此发展了的
新基础出发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此循环往复级进,逐步
实现整体提高整个国民素质水平的目的,最终使得民主筛选机制能够真正行之
有效,这才是最终打破封建专制,全面落实和建成健全的现代化民主与法制的
政治体制的根本和唯一出路! 
  因此,什么是现代化?现代化的核心又是什么?其实所谓现代化及其核心,
就是现代化的人、现代化的劳动人民或现代化的国民!没有现代化的劳动人民
或国民,就永远都不可能真正会有现代化的国家政治制度,也永远不可能真正
会有现代化的民族和国家!有什么样的人或国民,就有且只能有什么样的人类
社会制度,这才是事情的真正本质,也是唯人史观的真谛!因而,一个国民
素质落后的民族即使引进了先进的社会制度,最终它也是站不住脚的,旧制度
还是会照样复辟,如伊朗的前国王萨列维的较民主开明社会制度最终败给
霍梅尼的落后宗教社会制度就是一个典实例。而由此也可知,要真正实现国家
和民族的现代化,仅仅靠一两次所谓的社会制度革命,靠引进什么先进的政治
和经济机制等等,都是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真正的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国民素质改造系统工程!只有持续坚持
改革和经过几代人的共同不懈努力,通过发展科学和普及教育,把愚昧无知的
旧人脱胎换骨,改造成为具有丰富知识和全新现代化素质的新人,国家和民族
的现代化也才会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同步实现,旧有的、落后愚昧的封建
专制制度也才可能一去永不复返!所以,发展科学和普及教育的科教兴国战略
就是能使中国彻底摆脱愚昧无知和封建专制制度从而必须长期坚持的唯一长效
发展战略和有效国策! 
  那么,面对这样一种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我们目前又能和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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