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anhai13(南海十三郎)
整理人: ashleyliu(2002-03-29 19:43:4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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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scjqq 的大作中提到:】
:这两个问题算是国家几密
:但我就冒着泄露国家几密的危险回复你。
:是的,政府隐瞒了部分人,是的政府把他当外交筹码。
:又怎样?任何国家政府都会干出这种事情,连美国都不能幸免。
:布什、克林顿们一上台还不是下达了几十条特赦令?
:
:......
首先,我要说的是,对于李少民事件,
中国不是对一部分人隐瞒,而是几乎对全中国人隐瞒,
而其它的新闻事实就更不用说了,在这里不重复。
第二,关于以法律原则作为外交交换的筹码,
中国干过的次数多得数不胜数,一干异见分子之所之被保外就医就是
这种政治需要的产物。
而我想知道美国政府什么时候拿过法律原则来作外交交换,请你举出实例,
不过在这个问题之前,我想提醒你,美国是三权分立,政府不能控制法院,
当年克林顿连性丑闻案都管不了,这与中国是不同的,可能你不太懂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信仰与信仰之间没有绝对的对错,就如同我们今天会为
在三十年代的共产主义烈风时期就写出《通往奴役之路》的哈耶克喝采,
也会为布鲁诺为坚持科学而死感到人类的无知,所以我从不认为我们应该以自
己的所谓学问去对他人的知识作出对与错的判断,也正基于这一点,我们就
信仰应给予自由,让人们对它作出属于他们自己的选择。
退一万步讲,我甚至很乐意尊重你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尽管我个人而言认为这
仅属常识问题,因为我不能因为我的知识面而对你的共产主义信仰随便下个定
论,只是我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思想的自由,
不论他信的是共产主义,佛教,还是发伦公。
---- 心声泪影女儿香,
燕归何处觅残塘。
红宵夜渡寒江雪,
痴人正是十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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