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jsteven()
整理人: lannan(2000-11-28 17:23:3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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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jerry_chen ()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我又见到了她,和我设想的所有久别重逢的场景都好像不同,我好像又
: 回到了曾经经历过的某个时刻。一年多的分别在我平时看来好像跨越了几个世纪
: ,但今天见面后我却觉得好像我昨天还和她在一起!
: 从98年8月28日分手到现在,我和她已经分离了523天!我对于这523天呢,只
: .......
哇,好动人的故事!!似乎青年男女总是要面对一堆堆的烦琐的爱情枷锁,但是 有时却失去理智的做些自己不想做的东西,甚至于在最后发现自己做错了,或者 说是后悔了,但是却很难或者无法挽回了!
朋友,你的遭遇和很多同龄人一样,对爱情的想法可能依然没有成熟,其实你这 类事情,我觉得不要勉强为好。从你的文章中可以知道,你的前任女朋友好象对 于和你分手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
而且你与她见面时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久别重逢的场面”,她已经不再爱你 ,虽然我不应该直接说出来,但是我觉得你应该清醒,虽然你很喜欢她,很爱她 ,但是她对你已经没有寄托,没有遐想,就算让你成功的重新得到她,你想你们 还会有往日的无悠无虑吗?
再者,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如果你插手进去,可能会出现无法想象的事情,说不 定你会背上一个“第3者”的丑名,或者你会再一次听到“我再也不和你在一起了 ”这样的话。
我并不是在迷惑你,其实我是提醒你,世界上好的女孩很多,如果大家真的很不 配,或者大家的性格不能容忍对方,何必要勉强呢?我知道我现在说得很从容, 不过我还是想让你知道,我的意见是:不要让她知道你还爱她,你应该放弃她, 应该以事业为己任,“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致,劳其体夫,饿其精 骨”,朋友,你创业的机会来了,不要想太多,放弃就是最好的方法!!!
-- Thanks for you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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