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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J大的鬼故事之四
发信人: beatrix()
整理人: neptunefish(2001-09-25 20:31:27), 站内信件
When he had died?
    J大的自杀圣地,除主楼外,尚有校园商业区附近的两幢住宅楼(主要是教工
宿舍)。且两者可谓“责任分明”:因学业而死者跳主楼,因爱情而死者跳住宅
楼。至今似尚无例外者。
    却说某B君,因苦恋之女友移情别恋,万念俱灰之下欲了此一生。一时竟忘却
“自杀准则”,直奔主楼顶而去。中途为值班人员所见,微觉有异,连忙叫住。
B君发足狂奔,将值班人员拉下一截。眼见B君已经抵达楼顶,只需一跃便可了其
心愿。不料B君竟突然双足发软无法移步,为值班人员所擒。一番劝导后令其离去

    B君愁苦难遣,数日后再生轻生之念,再次奔往主楼。不料又为值班人员所见
。数日前之情景再次发生。B君再度被擒,此次值班人员不敢怠慢,班主任、辅导
员等纷纷而至,苦口婆心加上心理指导,B君终于“在大家的热情帮助下重新站了
起来”(当月系刊语)。
    不久后B君邂逅一女孩,两人甚为投契,关系迅速发展。女孩为教工子女,家
恰在上述之住宅楼第十层。此日女孩邀B君来家作客,B君却久候不见,电讯其舍
友,却云B君早已出发。正疑惑间忽闻楼下骚动,大呼“有人坠楼”。女孩一见顿
时花容失色,跳楼者竟是B君,早已气绝!
    众人甚为不解,因B君当日心情极好,绝无突然轻生之理。议论纷纷之下,惟
有某君之语似是有理,其语曰:
    当日B君跳楼之时其实已死,只因不可破“为学业而死跳主楼,为情而死跳住
宅楼”之例,而形骸尚存近一月,直至其到住宅楼之时,是大限已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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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恋着逝去的年华,那是我最真实的世界。
喜爱普鲁斯特的朋友,请让我牵牵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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