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otalk()
整理人: wengjl(2000-09-23 22:21:13), 站内信件
|
出了这种事,令人遗憾。咱虽是弱质女流,但确也看不惯这种
强买强卖,明晃晃抢劫这种事儿,深圳是个法制的城市,容不得
这种社会败类在此乱来。
我们开始了漫长的交涉过程。
找到了位于深圳罗湖湖贝路1030号的深圳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此公司是海珑华苑的发展商。直奔销售部,找到其部门经
理高大勇先生,说明原因,未了告诉他,因为发生了这么令人不愉
快的原因,我们对其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已失去购买的信心,请对方
公司给予查实并予退房。高先生显得很讶异,承诺情况属实肯定给
予退房,并且答应在第二天给个答复。
第二天,准时到其公司,高大勇先生要我们写个书函,说象这
种特殊情况必须如此手续才能退定金。
第三天,把完完整整发生的事情写在函里并且送到海龙王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位销售部经理高大勇告诉我们还要他老总签名。
然后他转了个圈回来说他老总不在所以必须改天。我跟友人工作比
较忙,当天下午都必须出差。高大勇拍拍友人肩膀,说放心吧你们
去吧这两天我就会通知你过来办理退钱手续。
然后我们剩下的只是等待,两个星期过去了,没有音讯。友人
忍不住拨了他手机,谁知他冷冰冰的说:“这是我私人电话,请别
谈工作事情。”
等办完事回深圳,又一次踏进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
先生决口不提退房事宜。再三催问下,他说,退房是不可能的,你
只能选择继续购房。
高先生很自然的说:“发生的事的确是我们不对,但是你也没
有证据,我们公司也对谭棕进行了处分,并且我们公司保证谭棕不
会再来骚扰你们。”
“你觉得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了这么多不愉快的事,我
们还能对你们房地产公司有信心吗?”
“这是你们的事,反正退定金是不可能的啦。我们是大公司,
就算你去消协投诉我们公司也不怕。”高先生一脸的无所谓。
从4月15日买楼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了。海龙王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处理这事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对于不公正的对待,我将
会运用法律继续去捍卫自己。
在此奉劝那些准备买房的人们,千万小心!希望我这次的教训能
使你们有所警觉!
--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02.1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