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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七章 文化隐喻---洗澡洗出法律
发信人: eryuanid(阿原)
整理人: txdy(2001-06-08 18:46:32), 站内信件

    玛雅男人每天都必定要洗热水澡,这种近乎奢侈的日复一日的生活程序,是否意味
着玛雅人是世界上最爱清洁的民族呢?然而,玛雅家庭居室内部的脏乱与此形成了鲜明
的对比。玛雅妇女除了为丈夫洗澡提供周到的服务以外,似乎并不热衷于清洁卫生。这
一现象颇为可观。
    男人干完地里的农活回到家,会有一顿美餐等着他,鲜肉、煎饼、蚕豆、鸡蛋、蔬
菜,或许还有鹿肉、牛肉、仔鸡什么的,这得看家庭经济状况。饭后,妻子给丈夫准备
好热水,澡盆边还放着干净的替换衣服。如果妻子没能准备好热水,丈夫可以因此揍她
一顿,这一点居然堂而皇之地写进西班牙统治时期的法律条文,毫无疑问,这条法律是
对长期而普遍流行的玛雅习俗的反映。
    洗澡竟然洗出了法律!其中大有奥妙,从中可以看出一种文化机制中所蕴含的微妙
智慧。
    西方有一种时髦的说法——两性战争,认为男女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别和自然分工、
表明人类的中间是一条性别的裂缝。男人和女人的权力之争在千万年的历史进程中时隐
时现,未尝稍息。所谓母权制父权制的理论正隐含了两性之争。从300万年前非洲古猿化
石的形体差异到现代女权运动的兴起,同一个主题在反复演奏!
    一个性别对另一性别拥有权力,这是事实。然而,“哪儿有权力,哪儿就有反抗”
(福科《性史》),一个社会不会允许它的内部结构总是处在激烈对抗之中,它总有办
法找到某种平衡。我们在玛雅文化以及其他许多种文化中都看到了某种巧妙的平衡机制。
    玛雅人和库尔德人、印度吠陀人、圭亚那印第安人等等,都实行男女分餐制。玛雅
男性(丈夫、儿子)在妻女的侍候下用餐,等他们离开饭桌后,才轮到母亲和女儿就餐,
这一现象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也能类似地看到,所谓“男女不同席”的古训即可作如是观。
作为习俗的男女分餐和次序,把两性的地位固化在每个社会成员的心理中,成为性别权
力的绝妙隐喻。
    一种文化的最奥妙部分,大概就是它的隐喻了。通过曲折的象征功能,玛雅人摆平
了两性的权力关系。男人耕作,女人做饭,男女分餐,这些并不特别;玛雅人的智慧在
于人为地夸张了妻子为丈夫烧洗澡水的意义。这种小题大作、上纲上线,甚至夸张到诉
诸法律的做法,实际意义远远不如其象征意味。
    这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压迫。无论从性卫生还是感性上说,男子洗得干净对女于自身
有百利而无一害。一般说,妇女总是被看成具有爱整洁的天性,她们通常是喋喋不休地
要求懒散的丈夫、孩子变得整洁起来。难道在玛雅人中情况就果真大颠倒吗?非也!男
人给了女人一个绝妙的台阶,在一个对女性有利的事项上故意唬起脸来显示男权压迫。
耍这个威风不会受到女人的认真反抗,一种愿打愿挨的结果导致了男性对女性的性别优
势得以象征性地确立起来。
    玛雅人恰当地处理了耐受压迫的限度问题。明确宣布男人对女人的权威,却是借助
于洗澡这样一件生活小事。对女人来说,在洗澡这事上承认男性霸权并不见得如何难以
忍受。为丈夫准备一澡盆温水,并不特别烦难。既然可以轻易做到,那么丈夫揍妻子的
法律就并不会真正经常地执行。相传中国商代用酷刑峻法严禁把炉灰倾倒在街上的行为,
其思路是这样:炉灰扬尘会引起路人口角,口角会导致殴斗,殴斗会严重到彼此凶杀的
程度。与其用重罪禁止冲动的殴斗凶杀,不如防微杜渐,治其根本。倒炉灰小事与酷刑
重罚之间,反差过于悬殊,那么,人们做到不乱倒炉灰,必定比做到忍怒不相殴杀要容
易得多。最后施行这条法律的结果肯定是很少有人犯禁。中国古人的倒灰法律与玛雅人
的洗澡法律真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这里有某种可“通约”的真智慧在!
    洗澡法律虽是一个象征、一个隐喻,然而结果却是真实的,男性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他们支配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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