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ot586( 『~浪漫々孤云~』)
整理人: lxdgood(2004-08-09 22:37:1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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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
人民生活:
近年来,深圳市居民收入与消费稳定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1.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56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实际增长10.4%和11.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97年末储蓄存款余707.67亿元。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全市城镇职工工资总额147.95万元,年平均工资1.65万元。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万元,消费层次提高,投向教育、交通和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继续增长,居民投资意识增强,全年城市居民用于证券等理财性支出增长4.9%。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特区内人均居住面积14.45平方米。
对于广大群众关心的消费问题,97年深圳市消委会继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消费品的测试与调查工作。全年先后完成了节能网、电热取暖器、唇膏、蒸馏水、花生油、散装食品、压力锅的测试和调查。市消委会还对市内17个游泳池和3个郊外海滨泳场的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对环保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另外,围绕消费者投诉热点,对零售商店出售代币磁卡在商场倒闭后消费者不能继续使用、洗衣行业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对消费者的侵害、移动通迅局向电话用户安装“小秘书”语音信箱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己见成效。另根据消委会对节能网的检测,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发出了禁止生产、销售节能网的通知,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消委会为继续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免费发放宣资料5.34万份,受理投诉283件,免费提供服务1000多次。有20家商场在“3.15”联合向全市商业企业发出“讲诚信、反欺诈”倡议书,在行业内掀起了诚实经营的活动高潮。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传播有关消费方面的信息,并摄制了专题片。召开消费者座谈会,广泛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继续完善“三包”规定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圳市、区消委会和监督站也非常重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97年全年共受理31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73.76万元,从收到的投诉看,性质方面: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占首位,假冒商品的投诉则上年有上升趋势。此外,虚假广告带来的投诉也不容忽视。此外,房地产、洗涤、家政、邮电等方面的投诉也不少。市、区消委会和监督站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一心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誉。在消费者投诉网络的建设上,年内又在6个企业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监督站,至年底,新建立的6个监督站已顺利完成培训,开始受理本企业的消费者的投诉。目前全市已有110个消费者投诉监督站,这些监督站充分发挥了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化解矛盾的作用。
深圳市、区消委会办公电话和地址:
消委会名称 投诉电话 办公地址
深圳市消委会 2242315 上步中路8号市府二办
罗湖区消委会 5543315 罗湖沿河北路2003 号工商大楼
福田区消委会 3422315 福田沙头忆新25号三楼北
盐田区消委会 5359315 盐田沙头角关前贸易中心广场
南山区消委会 6569315 南山区南山市场三楼
南山蛇口消委会 6968315 蛇口工业区七路工商大楼
宝安区消委会 7892315 宝安区37区工商综合楼
龙岗区消委会 8912315 龙岗区中心城工商大厦
消费咨询热线电话 16801315 全天候为消费者服务
劳动:
97年深圳市以金融行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劳动合同制度己基本覆盖所有经济成份的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失业保险制度也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的征徼和管理得到强化,全市参保企业1.17万家,参保员工达64万人,对保障失业员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立法方面,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并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3项新的劳动法规。在全市劳动监察系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的执法力度。全国劳动系统在深圳市召开劳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深圳市劳动部门的经验。
深圳市面上实施再就业工程为重点,加快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制定和实施深圳市居民按比例就业实施方案,开展特区居民就业一条龙服务,切实做好特困失业员工、企业富余人员以及新成长劳动力的推荐安置工作,97年全年共安置就业人员2.31万人,年末城镇失业率控制在2.46%。抓好外来劳动力管理,加强总量调控,实行顺延式办理,全年办理劳务用工手续221万人。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按照“依法整顿,分类裁减,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对劳动者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吊销违法、违规职介机构注册证42家。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以实施《职业教育法》和《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为契机,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开发力度。培训窗口行业从业人员3.5万人,促进了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办学体系。市一、二技校和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培训功能有所提高。职业技能鉴定也走上规范化轨道,依法核准换发许可证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7家,审定编制了35个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规范,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检查监督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大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共完成技能鉴定考核、招调工考核3万多人次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总数达9000人次。
社会保险:
97年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初步形成了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公积金制度等项目较为齐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上,开拓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区、镇三级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并运作正常。电脑信息管理进一步扩展和改进,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分局及代办点全部实现了电脑管理。97年新成立沙头角、蛇口、西丽、沙井、福永、松岗、龙华、公明、石岩、观澜、横岗、布吉、平湖、坪山、坪地、坑梓、葵冲等18个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站。
深圳市按照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政府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选择28家企业进行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在市人大、市法制局的重视下,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己基本完成。至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52.0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9.2万人。共审批办理离退休2651人,全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累计为2.08万人,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比上年增加了13.17%,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除养老保险以外,深圳市医疗保险政策也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专家修定了新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住院费用偿付标准和办法,较好地处理了医、患、社保三者的关系;制定大额医疗费用报销的试行办法,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了保健对象的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规范了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管理问题。截至97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37.41万人;企业共参保27.4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10万人。医疗保险门诊就诊人数为110万人次,次均费用56.83元。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参保人看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开支,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共济基金开支,即遏制了卫生资源的浪费,又使参保人获得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办理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在深圳特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固定工、合同工、劳务工以及离退休职工, 均为医疗保险对象,并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企业按职工月工资总额(国务院国[1989]6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标准)8%缴交医疗保险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9.2%(含工伤医疗费)缴交;离退休退职的职工按离退休金总额的10%缴交。
投保职工可以持医疗保险证到所有的市属综合医院,市、区属各约定的专科医院及约定的本单位卫生所看病记帐;还可选择一间区级综合医院和一间镇(街道)医院作定点医院。
职工每人每年的医疗费用定额,依不同年龄段确定:30岁以下为6%;30--39岁为7%; 40--49为8%;50岁以上10%。定额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超过定额的费用由职工本人自付10%,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职工当年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本单位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总额的8%后,不再自付,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全年医疗费用未达到定额时,当年结余的20%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这样通过逐年沉积,到老年时,生病时可享受相当高的免费定额。历年结转未用的余额,在职工迁离本市时发还职工本人。
属市内外转诊、市内外急诊、特殊检查治疗项目、进口药和自费治疗药的使用及输血,高费用的疾病如恶性肿瘤、组织器官移植、人工肾、严重烧伤、长期昏迷等以及离退休人员回乡长住的医疗等等,须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履行审批手续, 然后凭有关证明材料记帐或持现金发票报销。单位经办人可将已审批的报销单据统一汇总,于每月15--22日到市医疗保险局财务处核准结算。
市医疗保险局
地址:红岭南路30号滨江三号楼二楼
电话:2246610 2246614 2246549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在深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居民委员会所招收的各类职工(不包括外籍员工),劳务输出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招收的合同 制职工、劳务工,均为保险对象。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交养老保险金。总计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1%,具体比例如下:
职工缴交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5%至10%,具体标准:月工资总额不足600元者,为5%;满600元不足700元者,为6%;满700元不足800元者,为7%;满800元不足900元者,为8%;满900元不足1000元者,为9%;满1000元及以上者,为10%。月工资总额不足上年本市社会平均月工资总额60%的职工,其个人应缴额改由用人单位缴交。
按上列标准缴交的保险金,全额存入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金个人专户。用人单位缴交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6%,其中5%作为养老保险金共济基金,11%存入养老保险金个人专户。 职工本人的缴交比例超过5%时,个人缴交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用人单位缴交和存入职工养老保险金个人专户的比例相应减少一个百分点。
人口与计划生育:
深圳特区虽然是一个年青的城市,但几年来人口也在迅速地增长。97年末深圳特区内户籍人口为68.12万人,暂住人口106.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1.1%);特区外户籍人口为41.34万人,暂住人口163.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79%)。97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379.64万人,比上年增长5.9%。在常住人口中,暂住人口比上年增加15.08万人,达到270.18万人。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达到84.5万人,在户籍人口中的比重继续提高。在性别结构方面,特区内男性多于女性,特区外女性多于男性,特区内与特区外性别比的差距在缩小,各区人口密度依次是:福田区9843人,罗湖区4830人,南山区3360人,宝安区1556人和龙岗区931人。
98年深圳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人口出生1.34万余人,计划生育率94.16%。计划生育“四种手术”共计完成6.93万余例,占省下达任务的144.38%。进一步扩大了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区、镇(街道)、村三级婚前教育学校己达271所,婚育学校硬件建设、师资力量有明显加强。市、区新闻媒体的计生栏目和计生专题报导积极介绍深圳市计生工作动态,宣传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计生工作成绩。加快各级计生办领导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镇(街道)计生办己全部实现了计生统计信息电脑化管理;加强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和科研工作,罗湖、宝安两区新计生中心大楼先后竣工投入使用,龙岗计生中心大楼己封顶。市、区两级计生服务中心都开展了紧急避孕门诊,设有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全市先后3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假冒伪劣避孕药具活动,保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民政:
97年深圳市民政部门大力开拓和切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在事关社会稳定和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深化改革的6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城乡建立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完成勘界、区划年度任务;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得到前所末有的好成绩;社会福利彩票顺利发行,发行量创历史新高;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民政大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深圳市切实加强了社团管理,强化了社团法规建设,按国家清理整顿社团的统一布置,开展了对全市各类社团的清理整顿工作。全市现有各类社团907个,己有300多家社团接受了财务审计,审定社团214个。97年,深圳市认真做好收容遣送工作。全年共收容各类人员18.14万人(包括香港遣返人员1.91万人)。深圳市还依法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15万对,离婚登记1278对;涉外婚姻登记546对。办理收养登记37宗。
97年深圳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发行52期,发行奖券2.16亿元,筹集福利金6478万元,上缴税金1403万元,全年共批准资助社会福利公益事业37项,投放福利资金7022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5项,824万元。
民政部门一览表:
名称 地址 电话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红岭中路21号 5561453
罗湖区 太宁路11号梅州大厦后 5616170
福田区 深南中路福田区政府大楼104室 3206191
南山区 南山区政府二办三楼 6662436
宝安区 建安路懂政大楼 7787224
龙岗区 龙网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 8909609
市福利中心 深圳市梅林工业区2号路 3311126
收容站 北环路南方药厂东侧 2434841
市戒毒所 深圳草埔禾坑肚(二线公路边) 5513670
殡管所 横岗(沙湾) 8740290
收养程序:
1、收养对象: 指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未成年孤儿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其发现地和社会福利抚养机构必须在深圳市辖区内。
2、收养人的条件:第一、无子女,指有配偶者一方无生育能力和无配偶者无子女等情况。第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收养人的经济、健康条件和教育子女等能力。第三、年满三十五周岁,有配偶者收养的,双方均应年满35周岁。如果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人的条件可以放宽,不受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的限制。
3、收养登记程序:由收养当事人先向区民政局提出收养申请,经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然后,收养当事人持有关材料亲自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申请收养孤儿、弃婴和儿童,必须提供其见证单位或见证人凭证材料,并经发现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和街道(镇)办事处或处级以上单位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和父母双亡原因的证明。
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由社会福利机构出具同意送养的证明;各区辖区内发现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由各区民政局审查并提出同意送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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