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ot586(孤云)
整理人: hot586(2001-06-01 21:22:0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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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你还好啊,好久不见了啊.大概是彼此上网的时间不同吧,不过一旦碰到了就是缘,对吗?我们聊的次数不是很多,但我认为你是我最好的网友,你有足够的自信相信这一点,我一向认为你是很乐观而又自信的,你的故事我还等着知道啊,不过你却歇笔了,我很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你前面的几章文笔我就不说了,从情节上我看到的是一个很纯,很可爱的小男孩,原来男孩喜欢一个人也可以这么傻啊,你大概是个很专一的人,不过这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吗?就这些,祝你一切如意!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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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jine" <[email protected]>
呵呵,不好意思,最近比较忙,因此没时间上来看看自己的信箱。
已经很久没有人给我发电子邮件了,今天居然收到你的来信我真的感到很高兴。
你说我是你最好的网友,而且看了我的故事。我真的很感激,我无语了。你居然说我喜欢那个人喜欢得很傻,呵呵~,我自己觉得很神圣。其实我早就写好了后面的几篇文章,只不过没有发出来罢了。因为,写那玩意付出的不光是时间和精力,最重要的是勇气,我不想回忆美好的过去,这样会使我现在活着更痛苦。既然你想看下去的话,我努力就是了,先发一篇,是最近发生的事情。
我不是大概是一个专一的人,而是我绝对是一个专一的人,这一点,我是敢自封的。也的确按你所说的是相对的,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都是相对的。这里的相对可能是因为我现在一直在等,等一个和她一样或者比她更好的女孩子,虽然到现在还没有等到,但是我会一直等下去并且找下去。
其实现在到我这个年龄的人除了像我这样有着特殊情况的人以外,谁没有谈过恋爱?包括那些长得人魔鬼样的人都有过恋爱的经历。我自认自己的条件并不坏,却为了一个女孩子放弃了无数次的机会。我想,绝大部分的男孩子如果遇到我这样的机会肯定挡不住诱惑,而放弃自己的最爱,寻找一种新鲜和刺激感。而我做到了,我可以堂堂正正的对任何人说我是一个非常专一的男孩子。
现在我已经不喜欢她了。开始,我一直在为自己找理由放弃;后来我终于意识到我喜欢的是以前纯真的她而不是现在的她。我明白了我爱的是一个回忆而不是人,因为——她已经变了,变得异常陌生了。我认为我为了等她而牺牲了六年的时间是值得的,也是表示我的诚意和爱意,六年里面我连摸都没有摸过其他的女孩子,我认为我是对的起她的;而她最终找了自己男朋友——不是我,其实她应该感到幸福,因为有个男孩子深深的爱了她六年。
最后我想知道你是哪位,你在网易社区的用户名是什么?呵呵,别怪我记性不好,其实我现在连我自己班上的同学的名字都经常忘。
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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