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cd()
整理人: lsailing(2000-04-29 13:09:4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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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有此理
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有位母亲因为儿子沉湎于电子游戏而向游戏机房老板下跪 ,报纸的态度是同情这位母亲,谴责游戏机房老板的见利忘义。我觉得这件事真 是很没道理。
无理之一,这位妈妈用下跪的方法解决问题,这似乎太古老了。法制社会,有理 讲理,有冤伸冤,下跪何用?下跪不能改变事实,同时也是对自己人格的亵渎。 不争气又可怜的这位妈妈!
无理之二,儿子不争气,却怪游戏机房老板!这是什么逻辑?如果儿子犯了强奸 罪,难道你去责问受害者父母为什么生一个漂亮女儿吗?
无理之三,报纸记者见多识广,应该是明白人,怎么也会瞎起劲?大概是想煽煽 情赚几滴读者的眼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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