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ekane66(深谷幽蓝)
整理人: dknyruthlove(2001-04-22 08:42:11), 站内信件
|
我的一个朋友曾在高三的晚自修时,递给我她的文稿本,要我选出其中最好的一篇。七篇文章,只有一个题目:东京爱情故事。
东京爱情故事,我实在不敢写。因为首界新概念作文大赛中,那个初二的小女生早已将它写得淋漓尽致了。而我的那个朋友,也从七个不同的角度将这个故事做了深度剖析。只是,当我听到或看到“青春无悔”这四个字,最深刻的画面莫过于那部日本电视剧的最后一集:东京街头,莉香复杂的表情。不幸福,不痛苦。也许是她曾经沧海后的感悟,而我的记忆就定格在她说出“青春无悔”的那一刻。
我很普通,不想有个性地宣称自己决不被这种场面所感动。因为当有东西渗入我的内心深处时,流泪是唯一的发泄方式。的确,女人大哭就像男人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一样,很痛快。因为,我明白,流泪,是为了莉香,也为我自己。
背上包,我沿着这条路往前走。
三月的风迎面吹来,暖暖的,像皮皮曾在我耳边呢喃时呼出的热气。
曾经以为这条路很短,但后来发现其实蛮长的。和不同的人走路,会有不同的感觉。第一次皮皮带我走,觉得时间太快,路太短。
我慢慢地踱着步,看着路旁的每一处风景,尽管都是些小店和居民房,单调得很。但这里有我的回忆,我不想漏过任何点滴。
这条路,我和皮皮走过三次。只有三次。因为后来他发觉陪我玩这种冗长枯燥的游戏实在太累,所以毅然掉头奔向他的美好前程。
之后的情人节,我和一大帮落单的好友,嘻嘻哈哈地路过这儿。往事像电影一样,缓缓上映。我终于能清楚地体会到童话中海的女儿每走一步都似踩在刀尖上的痛苦感觉。物是人非事事休,只是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不能欲语泪先流,只能像莉香那样,用笑容裹起深深的伤悲。
照道理,我本不该再踏上这条葬有我幸福的路。但我有自虐倾向,就比如我牙痛时,我喜欢用手去抠,愈痛便抠得愈狠。这也许就是我认为的痛并快乐着。那么,今天,就让我的思绪不羁一下,让我尽情回忆过去吧。
大一新入学,皮皮来学校看我,就倚在这棵树旁。他穿着蓝衬衫,嘴里叼着烟。我虽然不喜欢男人抽烟,但也不得不赞叹他的样子很好看。而现在,此处只剩下这棵光秃秃的树,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推开路口的红茶坊的玻璃门,没有什么客人。我走到里面靠右的桌子,要了杯奶茶。那天晚上,他下了班来看我,累得实在走不动了,便趴在这张桌上小憩。只一会儿,就抬起头来,笑笑地看我,不说话。而我呢,则不停地用吸管转动着奶茶中的珍珠,再把她们吸入口中。皮皮靠近我,声音暖暖的:久久呵久久,你知道我有多想你么?”……
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茶坊小姐看了我一眼,她一定以为我很奇怪。于是,连忙结帐出门。
路过一家小酒家,皮皮他曾经在这里请我吃好晚饭后,很绅士地伸出手:“可以把你的手给我么?”我把手放进他的大手掌里,温暖的感觉让我有点害羞。记忆中似乎从来都是他牵着我,而我却没有执子之手,自然也谈不上与子携老了。
走到这个十字路口,是红灯。那天,我也是这样站着。皮皮左手撑着伞,右手挽着我的腰。我看着来往的车辆,心想如果让我此刻死去,我也心甘情愿了。现在,我更加肯定当初的想法。因为在最幸福的时候死去,对我而言,是幸福的。
绿灯亮了,我往前走。童话般的爱情已散去,我的人生还是要继续。皮皮让我在不开心的时候多想想以前开心的事,我听他的,永远都听他的。因为我是他的天长地久,是他曾经好喜欢好喜欢的久久呵。
前面是个繁华地带,霓虹灯一片一片地闪着。影城三楼的4号放映厅,皮皮的脸第一次这么近地贴着我。他喝了点酒,脸颊微烫。我记不清当时电影的画面了,只记得我像个小傻瓜似地一遍遍在心里问着:“这是我一直追求的幸福吗?是吗?是吗?……”
二楼的游艺厅,皮皮他好棒,一连吊了几个小玩具。我兴高采烈地去柜台换了最喜爱的小熊。
“皮皮,让它叫久久好么?”
“久久?它没有你可爱。”
久久如今被我压在橱的最深处,同皮皮的七封情书和一封分手信放在一块儿。我喜欢它,但不愿看到它。我希望自己仍旧是以前那个因快乐而飞扬的久久,不要步莉香的后尘,明知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却无法割爱。
但事实上,我的枕巾每天都会湿掉,自己不是那种插上了翅膀就能远走高飞的人,随心所欲但不能随我所愿。
终点站在一楼的麦当劳,我没有坐在当初的那个位子上,因为已被一对情侣占据了。皮皮不愿我多吃冰激凌,但有奈我不何,只能陪我一块儿吃,他知道,我会心疼他的胃。结果,我吃了两个就停口了。
现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吃着,因为再也没有人会来阻拦我了。“9”是我最喜欢的数字,所以当我的嘴被九个冰激凌冰冻得麻木之后,我决定回去了。
我今天想了皮皮太多的好,其实他并不完美,甚至不是我所欣赏的那种类型。他的身上早已沾满了上海男人的味道。
他不是跳跳的大男孩,每天都为自己的事业打拼。
他不穿我所喜欢的米色牛仔裤和球鞋。
他不听情歌,也不送我玫瑰花。
他的情书写得像小孩子犯错后所立的保证书。
他没有为了我而每天少抽一枝烟。
……
不过,一句话:是我选的。
就算后来,皮皮他为了事业而放弃我,我还是这句话:是我选的。
在很多大人们的眼中,我们的青春要无悔,就应该像个绝缘体似的拒绝一切不该发生的情感,安心读书,做个很充实的人。那么,稻草人也是充实的,但它没有灵魂,只能风吹哪边望哪边,一生的命运都由不得自己。我为它叹息,进而更加决心要有自己的青春年华。
我是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了,结果,我爱上了这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我的爱情很甜蜜,也很苦涩;我爱皮皮,同时也夹杂着一丝怨恨。但是,此刻当我站在这条我们曾一同走过的路,我想我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毕竟,这是我自己走的路,我心甘情愿。
突然想起一个朋友谈及她的感情经历时所说的话:“无论怎样,我都要谢谢他,因为是他让我曾经这么快乐。”
我想我也可以像莉香那样,义无返顾地说出:“青春无悔!”
文章写到这儿也该收笔了。我不想违心地说自己想通了,也不会用“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来蒙骗自己,因为这些洒脱的态度在我身上只是昙花一现,我也不清楚今天我走这条路的真正目的,是想忘记些什么,还是想留住些什么。只是,我还是我,皮皮他依然那么实实在在地刻在心深处。
以后的事谁都无法预料,但是我知道现在我必须加快脚步。天已经渐黑了,我得回寝室和室友们去吃晚餐,然后复习我的功课。因为,这也是我的青春的一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