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earter(心碎)
整理人: zchcp(2001-04-21 02:00:2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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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我最喜欢,毕竟大学的时候我可是辩队的,而且大一的时候就在全院拿了个第一.唉,吹牛的感觉真好!
其实做为正方本身就是有利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们重庆的美女飞了几个眉眼就把云南的爷们给弄晕乎了.总之这次我们这里的几为前辈可以不用因为没有话题而无聊了!
关于如何取胜的问题这个很复杂,程序问题都没有摆出来,是不是咱们找一地就在那里猛吹狠侃就行了?谁是裁判怎么决定胜负??我觉得你们应该先把这个搞出台咱们才好想想怎么摆平他们啊??几个人在聊天室里一碰头就好解决的多,是不?
总之,这次我们是赢定了,因为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既然存在,就是合理的,哈~~
---- 你痛苦吗?
你孤独吗?
你的世界有爱你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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