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kem(绝对零度)
整理人: becky_lang(2002-08-23 23:02: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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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飞机,亚热带的阳光就无情地打在了我这位伪西部女牛仔的脸上。我快马加鞭地脱了外套、再脱毛衣,刚一露出海军蓝纹的T恤衫,皮肤——裸露着的手臂和脖子立即就有了一种夏天的灼热感。啊哈,我的快乐就像泡沫一样,就像的士车里的温度一样,在漫天飞升。夏天、秋天和冬天,我曾经在三个不同的季节里往返,从重庆到深圳。这次我要谢谢春天。
空气的细敏和透明,会让所有的神经末梢都长满乌贼鱼似的小触角和小爪子。我喜欢那个“靓”字横行霸道的一切。我的女友在办公室里,一见我就春心荡漾地说,我今天 被一个女的在后面追着问,“靓女,你的红石头项饰在哪里买的呀?”我知道,接下来我就会和这个美丽的小东西天天打交道了。
我首先要去我曾经实习过的杂志社拜访,我就在我住的楼下买花。诸位不要小看,菜市场的花就像卖的蔬菜一样新鲜哟!这是我通行天下的买花秘笈,在重庆或任何一个城市,我从来都喜欢边买菜边买花,大买特买,卖花的小老板却说了,小姐,我卖给你的可是深圳最靓的花哦!这时我的手上正拿着一打西洋红的郁金香和半打水白色的马蹄莲。这个菜市场小老板非常自然的一夸张,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靓花似可爱的病毒,一路蔓延!
我肯定是个东西 都要在前面加一个“靓”字才霸道才提劲才过瘾了。关于霸道提劲过瘾这类猛烈的感叹词语气词附加词,肯定是要在吃麻辣的重庆人民面前说着才绝的,我现在得随着气候变成水木清华、阳光透明的“靓”了。穿靓衫喝靓汤梳靓发泡靓吧看靓仔逛靓街,在朦胧的夜色中吹靓风,再隔岸聆听涉珠江流水而过的靓乐。
这天,我刚下18路bus,大风将我的靓帽(其实是一窄沿的牛仔草帽)和满地的榕树叶吹得狂花乱舞,瞬时便没有了方向。眼看着追也是白追了,我紧跑慢跑到肥姨的凉茶店,要了一杯又热又苦的“五花茶”,暖暖受伤的心窝。当我躺在黑夜的木床上,想着五花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靓花——紫色的槐花、白色的菊花、金色的金银花、黄色的鸡蛋花、粉色的葛花熬成的这道黑乎乎的靓茶时,南方的第一场春雨就淅淅沥沥地飘了下来。
哦,对了,要说靓雨!异乡的!
---- 我爱你,用的是在昔日悲痛岁月里用过的那种激情以及童年的忠诚。
山城故事, 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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