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houcici4553910(彼得宝)
整理人: jonthen(2004-08-25 12:05:54), 站内信件
|
去到他们的新家一看,果然很大差不多100平,还有一个将近50平方的露台。我的心里很高兴,发仔能在这么好的环境生活真的很幸福,这是我不能给它的。在广州,白天就待在只有十几平的客厅,晚上才能带它到楼下附近的地方遛哒,还时常与人发生口角,让我感觉很是窝囊。最高兴是骑自行车出去的时候带上它,把它放在车头的篮子里,我骑着车向前冲的时候,它两只前爪搭在篮子上,兴奋的嗷~嗷~~的叫,大大的耳朵有节奏的向后飘,身边的指指点点通通甩在脑后……我相信这时的我和发仔都很痛快。好怀念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