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iaoxiaxing(笑侠)
整理人: chgirl2001(2004-07-07 15:30:5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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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呆站了半天,才想起这还有两个死人,总不能让他们暴尸荒野。
小小的雪包,就是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时的全部。刚才还大名鼎鼎的方木堂,转眼就躺在了这里。
这曾让我不止一次的感受生命的脆弱。不管你怎样的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什么青春才华什么声望地位等等......一切的一切,在永远闭上眼睛的 时候,都如云烟般飘散。
唉,人活着就该好好地活,有那么多东西值得珍惜,不然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我准备埋猩猩的时候,看到了他胸前恐怖的剑伤,
伤口足有一尺来长,仿佛已把他的胸撕开,被割开的肉向外翻着,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还有血在不停地涌出来。
从伤口看,剑是自下而上刺出,其实只是一撩,靠的全是腕力。云中玉的弟子果然有过人之处。
我叹了口气,想给他摆个好看点的姿式。突然,他的手指动了一下。我大吃一惊,莫非人还活着?
他竟没死,真是让人惊叹的生命力。
人没死,就不能埋了。
我把人背进屋里,接下来的事是如何救他。
我不通医术,也没有一点治病的药材,估计有了也没用,他伤口中的血流的很快,一般的药根本不顶事,如果不及时止住血,他一定会死。
我急的在屋里转圈,在转到第三圈的时候,终于想起一个办法——火刀疗。
在医学药典上你肯定找不到这个词,是我发明的,也在自己身上实践过,简单而且有效。
火是一盆火,刀是菜刀,要做的就是把刀放在火上烧红。
旺盛的火苗上,菜刀中间很快出现一个暗红色的小圈,然后暗红又渐渐变成明亮的浅红,向四周扩散开来。我感到脸上越来越热,整把刀已经软的像一张红纸。
我狠了狠心,向他胸前按了下去。
刀刚碰到皮肤,便发出滋滋的声响,一股浓重的焦臭味呛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巨大的疼痛使他的身体猛烈地抽搐。
我知道,不仅疼,以后还会留下疤,永远也掉不了,很不好看。没办法,想要好看的话就不能要命,没什么比命重要。
血终于止住了。
他昏迷了三天才醒,看我一眼后,就问:“我主人呢?”
自己差点死了还惦记着别人,如果那人值得你这样也行。唉,你主人不知在哪快活呢,她管过你的死活吗?
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然而更不可思议的是伤口恢复得极快。十多天功夫,便又向从前一样灵活有力,轻易就能举起屋子里那口装满水的大缸。
看来人的生命并不像我想像中的那样脆弱。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不大适合他,但他一定在残酷的环境中生活过很久,我想。
这些天里,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阿巴,仅此而已。
阿巴极少说话,跟我在一起总是垂手而立,连坐都不敢坐。我很不喜欢这个样子,对他说我们是朋友,我家就是你家,我怎么样你就怎么样,要不太别扭了。
听了这话,他的眼圈竟红了,却还是不肯坐下来。
这让我的心有些悲凉,想起看到过的一个不会跑的马。
这匹马高高大大,被拴在一个细细短短的木桩子上。我一直很担心它会跑,可马的主人却告诉我,在这匹马还是小马驹的时候,就给拴在这木桩上了。一开始,它撒野地要从木桩上挣出来。可是它劲太小,折腾了一阵子还是在原地打转转,于是就蔫了。后来,它长大了,却再也没心思跟那个木桩子斗了,尽管它有足够的力气挣脱。
现在我明白了,拴住那匹马并不是那根细细短短的木桩。
我并不因此而看不起他,也没有理由。人嘛,都是两条腿支个肚子,谁以为自己了不起的是他自己的事,跟我无关。反正别人怎么说我怎么看我,都没什么,就当个屁放了。
对于阿巴,我想,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毕竟这辈子只能活一次,为什么不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呢。
阿巴虽然长的丑,心地却很好。常在夜里悄悄爬起来,给我盖踹掉的被子。他还是个闲不住的人,每天都在屋里转着圈子的找活干。其实我这里根本没什么可干的,有的话他也干不了,比如缝衣服。
后来看他实在闷得慌,我就让他挑水。
于是他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那口装满水的大缸倒掉,然后举着去挺远的河边凿冰取水,再举着缸回来。
本来一缸水我能用二十天,可这样的举动他一天要重复五次。
又过了半个月,他要走,说去找他的主人桃花。
我问他:“你找那个女人做什么?”
阿巴说:“我怕她有危险。”
我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也不想太伤他,“你这样对她,她可不一定会这样对你。”
阿巴沉默了一会儿,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怪她,你不了解我,也不了解她。你也是个好人,如果我先遇到的是你,你就是我的主人。”
如果真是这样,打死我也不肯,忙说:“换做别人也会这样做,你比我大,我就叫你大哥了。”
“大哥,大哥......”阿巴喃喃地说,突然跪在地上对我磕了几个响头,飞也似的冲出门去。
我一个人愣在屋子里。
青毛却汪汪叫着追了出去。
这段日子它和阿巴关系尤其密切,甚至忽略了我的存在,整天和他混在一起,看来它也舍不得。
阿巴走的夜里,我睡不着,脑子里很乱。
本来我这人最不喜欢思考,很累。没办法,事已至此,除非我的脑袋是块木头。
桃花究竟要我帮她什么?她会这样一走了之吗?
我又想了很多,忽然看到烛光下自己的影子,才觉得屋里冷冷清清,能喘气又只有我一个了。
青毛这个家伙跑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十有八九又去找情人去了。唉,由此可见,一条母狗的吸引力大要比我大得多。
正想着,门开了,一身寒气的青毛跑了进来。它撒着欢的扑到我怀里,差点把我的脸当成一块骨头。
我推开它,用手点着它的脑袋说:“重色轻友的家伙,懒得理你。”
青毛不高兴地喷了两下鼻子,用爪子挠了几下地,接着转身就奔出了门外。
我还没发火,它倒先来脾气了。简直是没大没小,不,应该是无法无天,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就是:欠揍。
不大会功夫,青毛跑了回来,嘴里还叨着一只野兔。
它居然知道讨好人。我挺高兴,转念一想不对,这家伙看来在外面这招一定没少用,这不是把我当母狗了吗?
见我还不理它,青毛又去关门。平时它总是忘记,需要我的提醒,今天这样大献殷勤无非是让我开心。回来后它就趴在我脚下,四腿朝天,用头不停蹭我的脚,似乎在请求原谅。
我笑着拍了拍它的头,说:“有其人必有其狗,我年轻时跟你一样。”听了这话,它马上又扑到我身上来了。也好,和它说说话吧。
“兄弟,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还是那句,想听你就听,不想听也得听。”
没用我提示,青毛就叫了两声,它越来越懂得配合了。
“从哪说起呢?就从你出去找情人说起吧。你扔下我一个人不管,在外面风流快活,很不够哥们意思。不过我也不寂寞,前些阵子一直有个女人陪着,你见过的,就是那个哭得很凶女人。话说回来,重色轻友的不只你,我也一样。她在的时候,我就想不起来你了。”
青毛听到这儿,使劲喷了下鼻子,样子不大高兴。我才不管它高兴不高兴,照说不误。
“兄弟,我说的是实话,就算你把鼻子喷下来我也要这么说。她真的挺好看,我一看到她心就砰砰乱跳,你呢?算了不问你了,我知道你眼看人低。总之,刚开始的时候,我很快乐,对她印象也非常好,她帮我干了许多许多活,不仅如此,还做衣服给我们穿呢。”
说完我把那块抹布拿给青毛看,证明不是在骗它。
“可是,有一天她让我帮她,你知道我非常喜欢帮人忙,可这次不行,她让我帮她打架,我没答应,然后她就走喽。不是吹牛,我一点都不后悔,本来我还以为她看上我了呢。对了,我想知道有没有人看上你?别说没有,不然我都替你没面子。”
青毛歪着脑袋看我,听的津津有味。
“兄弟,感情这玩意有点怪,你说呢?对了,就好像打喷嚏,不经意会打的很响,要是故意去打,却无论如何也打不出来......”
我一直对着青毛说话,偶尔在某些问题上征求它的意见。谁知到后来一点反应也没有,原来它睡着了。
我有点生气,后来一想算了,寻花问柳也不是件轻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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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竟无对手!高处之寒,唯吾所耐!哈哈哈......”朗笑声中,萧尽欢脚踏凌波翩然远去。
身后,李寻欢持刀叹气,上官金虹双环弃地,阿飞面如死灰,荆无命呆若木鸡......有人突然发现,背后飞云庄的乌铁门上不知何时已整整齐齐插了88片潇湘竹叶,个个深嵌至根,恰好排成了一个大大的“牛”字。
此时,林诗音已泪流满面,喃喃自语:“丰神采玉,白衣笑侠。潇湘一叶,名扬天下。”林仙儿更是腮飞桃红:“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哇噻,连跑都这么帅!”孙小红早已一个燕子抄水向萧尽欢离去的方向飞奔,柔声唤道:“敢问英雄的qq号码?”
“110转119!”
李寻欢等皆呕吐不止。
从此,江湖中流行这样一句话:江南千山千水千才女, 世外一天一地一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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