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人文艺术>>● 武侠小说>>藏经阁-广武原创>>长篇作品集>>桃花运>>[桃花运]NO.11

主题:[桃花运]NO.11
发信人: xiaoxiaxing(笑侠)
整理人: chgirl2001(2004-06-24 05:37:37), 站内信件


  我住的地方像个狗窝。女人捂着鼻子走进了屋,一些善良的蜘蛛看来也寂寞了,横七竖八的织了好多网。不过它们也一定忘记了打扫,上面已落满了灰尘。
  屋子里只有一张床,我指了指让她躺下。
  女人有点奇怪,问我做什么。
  我说为你做的我都做了,现在该你为我做点什么了。
  她似乎很快就明白了,“你总该洗个澡吧,一身酒臭气让人受不了。”
  我去洗澡,水很凉,但我不在乎,而且搓的十分卖力,出来时脖子都红了。
  女人有些吃惊,“你洗澡了?”
  我知道她要问,说:“洗了,脸和脖子都干净了。”
  她不再说话,躺在了床上。我刚走过去,她突然起身又重重打了我一记耳光。
  我很生气。
  她居然又在哭,“我刚死了老公,你就想占我便宜,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她说的没错,我的确不是个好东西,于是心里便不再生气,刚涌上来的酒意也被这巴掌打醒了一大半,感觉脸上有些微微的热。
  男女之间的事不能勉强,再说我这样子对她的确下流,有趁人之危之嫌。
  我们俩开始沉默。
  月光从窗子里射进来,屋子里弥漫着银白色的光辉,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花香,是从女人的身上散发出来的,让人闻着很舒服。
  我偷偷地看了她几回,她身体在微微地颤抖着,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看起来很需要安慰。可我却觉得自己更需要安慰,就怪她长的太美。除了美,她身上还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我说不好是什么。
  这样的女人,男人看了都会心跳加快。
  那夜我一直没睡好,心里火烧火燎的,脑子里想着和她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第一夜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
  第二天,经过一番认真的思考,我做出个决定:让她离开。女人有些意外,继而伤心,说没地方去,不肯走。
  我也意外她为什么不肯走,这里并不是个让人满意的地方。
  女人又问我为什么要赶她。
  其实理由很简单,我就是不想她在这呆着,并以三种理由做为说明:
  1、我昨天酒喝多了,稀里糊涂地把你带来,不是要英雄救美,就是想占你便宜,可你没有以身相许的意思,结果我一宿没睡好,总胡思乱想,保不准以后会做出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2、你现在不走,早晚都得走,晚走不如早走,省得大家都误会。
  3、女人我见的多了,没见过像你这样死皮赖脸的,非让我撵你,没男人活不了啊,别逼我说粗话。
  女人听后,突然捂着脸哭了起来。
  眼泪是女人的武器,它杀不了人,却比杀了你还难受。
没办法,我还得劝她,并尽量把话说的文雅些,还引用了一段经典的句子:明之不可为而为之,不值。
  她不说话,反而哭的更厉害。
  “别嚎了。”我大吼一声。
  她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我,样子很无辜。
  唉,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心太软,便放缓了口气说:“算了算了,受不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她却站起身,抹着眼泪走出门去。女人真是怪,让她走吧不走,不让走却走了。走就走,别以为我会拦你。
  我伸个懒腰,准备好好睡一觉。不知过了多久,开门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女人又回来了。
  “我留在这里对你有好处。”她说。然后拿出一大包东西,全是吃的,居然还有两坛酒。
  我很开心的笑。
  如果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就有饭吃有酒喝,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一整天我们都没有离开屋子半步。
  我喝酒,她倒酒。
  女人倒酒的姿式很美,她的手更美,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手。我还注意到她左手靠近虎口的地方,有一块红色胎记,好像一瓣鲜艳夺目的桃花。
  后来这瓣桃花变成了两瓣、四瓣......因为我喝多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十几天过去了。
  女人一点要离开的意思也没有,似乎真想在这长住。
  我发现,有个女人的确有好处,比有条狗还要好的多。
  自从她来了之后,不仅有吃有喝,我的屋子比以前也要干净一千倍一万倍。有几次她竟然要洗我的衣服,我不肯,并说只有老婆才做这事,听这话后她就不再提了。
  没想到有天她抱回来一匹布,还有一大堆针线剪子之类的东西,说要做两件长袍,并特别声明:一件给我,一件给青毛。
  我没看过谁家的狗穿衣服,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好,它是我兄弟,应该和我一样。还有,以后它再出去时会体面些,总比大冷天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强,所以就没反对。
  不过女人实在是笨手笨脚,好像从来没缝过衣服。
  果然,刚过了一会儿,她就喊坏了,说裁的时候错了,剩下的布只够做一条裤子。
  我说裤子就裤子吧,能穿就行。
  谁知过了一会儿,她又喊只能做双袜子了。我想袜子毕竟也能穿,总比没有强。
  等她第三次喊坏了的时候,我知道什么也穿不成了,那么大的一块布,已经被她剪的只够作块抹布。
  衣服变成了抹布,让人哭笑不得。我当然不会怪她,抹布虽然不能穿,至少还可以用。
  其实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不用再出去喝酒了,隔几天她就会出去买些酒回来。
  日子过的简直惬意极了。
  她也好像已经从悲伤中摆脱出来一些,脸上渐渐有了光彩,话也明显的多了起来,甚至有时候被我顽皮的话逗的偷偷背过去笑。
  她笑的样子很美。
  世上没有相同地树叶子,女人的美也是千姿百态。
  比如说她和婉儿。婉儿像朵清晨带着露珠的桅子花,在和风薄雾中温温柔柔地开放,幽香淡雅;她却是旭日下怒放的牡丹,开的光华四溢,让人为之炫目。
其实用牡丹来形容并不十分恰当,在她身上,还有一种自然流露出来的野性。
她的眼神,她的微笑,甚至一举手一投足,无处在而又无处不在。或许是死了老公的缘故吧,她所表现出来的并不明显,好像还被故意压抑了,可我感受得到。
  应该承认:气质这东西谁也装不出来,满肚子大粪的人,非要把自己弄成经伦满腹学富五车的样子,不管行为有多像,一张嘴准露馅。
  我还承认,她非常吸引人。
  其实对于男人来讲,只要是女人,就一定会有她美丽的一面,一定会有吸引人的地方。
  于是有这样两种说法:1、情人眼里出稀泥。2、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说实话,小沈死后,我的眼里从来没出过稀泥,也不打算再去爱什么萝卜青菜。
  可是奇怪的很,她一笑我的心就会跳得厉害。我知道这不是爱,是一种渴望,男人内心深处对女人的那种渴望。
  我有时候想的也挺臭美——她能主动以身相许。让人失望的是她并没流露出一丝行动,哪怕是表情。所以我不能欺负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就只好使劲喝酒,喝多后像头猪一样大睡。
  这个女人并未使的的生活发生太大的改变,却让我的心难以平静。
  我从未问过她叫什么名字,从哪来,这不重要。
  就在我以为她真要留下来的时候,她却一声不响地消失了。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