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zeliter(甜甜超人)
整理人: benemore(2004-05-19 20:06:0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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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认识了他,那一年,我还未到22岁。算一算,头尾已经四年了。
那天在FACE,和他的一个朋友喝得快死了,他忽然冒了出来,和我说:“不准再喝,给我看到你再喝一杯就反面!”我吃吃地笑,回过头就跟同行的另一个美女说,“他不给我喝酒……”可见当时我真的不太清醒了。过了一会,他又跑过来,我在跟美女跳舞,看他来了,将美女塞了给他,坐下,探头去看外面舞池里黑压压的一片人。他阴魂不散又跟了过来,说,“MISS,我衰得,但系你唔衰得!”我忘记了当时他的样子了,但是我记得当时我的心情,和现在一样不平静。如果我算会哄人的话,他算我师傅。
他比我大八岁,我是他的英文家教,那时候去他家蹭饭吃,看电视,现在他的英语水平估计还是只会打打招呼的程度,但是遇到不认识的英文短信有我这个MISS随时给他做翻译,我的作用只在于此。有时出去玩会偶遇他,他都会跟人家解释我是他MISS,他的朋友都是很暧昧的笑。他经常开玩笑说,别人看到我们,只会用一个字形容:“呸(配)!”无聊的笑话,我还是会笑。
还在念书的时候他就车出车入地接送过我,带我去泡吧,考试时会来送水果,和我庆祝过生日,请我吃过哈根达斯,我们散步回头率很高,因为很般配,第二个生日给我买了副超贵的眼镜——眼镜其实不贵,但为了买眼镜车被人拖走了……连我妈都说,你们怎么没有拍拖?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友谊很宝贵。我们都很细心地呵护它。他有时候也很讨厌,我也经常做出重色轻友的行当,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友谊不容易。他总说我大婚的时候他人不到礼也要到,我总是不断地给他介绍女朋友,虽然并不成功。别人看我们也是怪怪的,但是我们就是好朋友。
虽然,我承认我很喜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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