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hgirl2001(楚楚)
整理人: chgirl2001(2004-04-13 15:11:1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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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住处,我最喜欢的不是有着独特风味的地板与粉墙,也不是各种各样主人精心布置的小装饰品,喜欢的却是位于客厅边上的一个小茶几。
茶几的面是用大理石所制成的,在国内也是多多,并不稀奇,而底下的木制支架也是普普通通,既无可观赏的独特花纹在,也不是什么名贵的木种,但这张小茶几却是最得我心的,因为靠上背后的沙发,总觉得这张茶几的高度实在是非常的微妙的扑捉到了我的心理,非常的舒适。
每当清闲的时候,我最爱的就是深深的仰在沙发里,在茶几上削一个橙子或者芒果,慢慢的吃了,当然还可以泡上一杯茶,背后的百叶窗打开,任着夕阳落下,或者阳光慢慢的撒到我的身上。
我在茶几的上角粘了一只圆珠笔,最喜欢的那种,用来很舒适,然后在茶几上摆上一叠信纸,是从国内带来的,打电话做记录,或者写给司机的条子都可以在上面直接写去,而工程的资料需要签名的为多,从打印机上拿下来的时候,往往走到茶几上,一张一张的签名,也算是种独特的享受了。
今天我拿到手里摆弄不止的是一块徽墨。
这是前几天在朋友的包里搜刮来的,因是来自中国的关系,朋友特地买了几支毛笔和几块徽墨来,想送给外国的朋友们,后来忘记了,就留在包里,被我发现,闲着没事,便拿来一个厚重的烟灰缸和一个一把小刀过来研磨,希望可以磨出那浓浓的墨,当然更希望闻到那久违的墨香。
我家是东北的一个小农村,而爷爷就是这个农村里毛笔字写的最好的人,所以每到要过年的时候,爷爷总会买来红纸把写成的对联来做生意,我和奶奶自然就成了帮手,帮助爷爷裁纸,倒墨水,或者洗笔,再者到集市上去卖,一直可以卖到大年三十,还会有人匆匆跑来买对联。
那时就觉得爷爷运笔的姿势好看极了,而且写出来的字也分外的美观,尤其是笔尖转动,可以形成独特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的舒服,有时甚至想现在的我们为什么不用这样柔软的笔了呢?
后来上了小学,学习描红,累得满头大汗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想毛笔字竟是这样辛苦的,若非勤学苦练连笔都拿不稳当,更别说运笔如飞,写出爷爷那样的字了?而我恰恰非是能够勤学苦练的人,所以常常趁着老师通融的机会快速的把东西描完,就算老师说我一点美感都没有也是值得了。
不过也就在那时对毛笔字真的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舅舅是中学教美术的,自己也创作国画,当然也写毛笔字,而且写的极快,好象草书般,那时不屑一顾,以为写得差极,不若爷爷写得工整秀丽来得真实,自是掩饰心虚,可惜后来自己拿过来试试却怎么也写不出他的样子来,直到舅舅用正楷写了几幅对联时才知道舅舅的功力竟在爷爷之上。
那时的舅舅做的国画和油画我也看过,首先奇怪的是女人为什么不穿衣服,不过却没有问,其次奇怪的是以舅舅之才,为什么还要呆在那样的一个中学里教书,为什么不画几幅好画来卖?
后来看到许多书法的名著,才知道舅舅也是我所梦想的层次罢了,书法的境界是没有止境的,而舅舅的才情虽然不错,可是比起那些天纵的奇才,还是差得远了,那时小小的我就产生了自卑的情怀,劝说自己不要去奢求什么东西,比自己高的人比比皆是,自己只是个平凡到连舅舅的才情也不及十分之一的人罢了。
听妈妈说舅舅一生最大的失败就是婚姻,曾在学校的时候与一个极投缘的女孩子私定终身过,可惜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分散了,便在家人的力主下娶了现在的舅妈,舅妈的人很是大方,我们对她的感觉极好,只是习惯了追求理想,不肯过平常的家庭生活,常常出去寻找工作,后来甚至打起了麻将,几日不归也是常有的,舅舅也是如此,两人分分合合了多少回,还是没有个结果,就算有了孩子也是如此,前年的时候我为感谢高中时住在舅舅家,去看了他们,依旧照常,舅舅的手已经久被麻将所累,恐怕拿笔也有些为难了,更别说小时所羡慕的运笔如飞了。
妈妈以此为例,说明婚姻对一个人生的重要性,目标当然是在警告爸爸,爸爸依然笑着爱抚妈妈的头,温馨的不似二十几年的老夫老妻。
其实爸爸的钢笔字也是非常出色的,在全县的教育系统里也很有名,妈妈常说若我的字能及上爸爸的一半就好了,可惜我连如此低的要求也没有达到,让妈妈常常失望,在她眼里一手好字是男人吸引女人的重要手段之一,我笑着问妈妈是否当初看上了爸爸这点,妈妈自然就开始讲她那些沉年旧事,譬如雪夜倾情呀,爸爸的穷追烂打呀,自己怎样的无辜受骗呀,说得自己也笑了起来,仿佛沉入那回忆里去,而这些故事我和妹妹已经听了千遍了,甚至连妈妈的语调也能模仿的出,但还是希望继续听下去。
其实我没有告诉他们的是,我的字在班里也是有名的好,大概全赖着爸爸的那点遗传罢了,没有自己的功劳,但比起爸爸来就差得太远了。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并不善于写毛笔字,这个蕴藏了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精灵对于爸爸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写出的毛笔字也全是钢笔字的样子,虽然不赖,却知道不是真的毛笔字,而这一点我比爸爸强了许多,不仅懂得几招说教,甚至还曾苦练过几个字能够写出来挂在墙上让别人瞻仰,但若叫我写一横一竖,那就是故意刁难我了,因为我没有一点的基本功。
也许毛笔字只是我的一个梦想罢了,想与之通融一下闻到古代那些醉人文明的芳香,一点也就够了。
我的房间里除了挂满了各种自己制作的刀剑之外,大多数挂着的是自己写的字,不觉得丑陋,也不害羞,虽然自己心知肚明。
那时侯对诗词发了疯,为了练习自己的脑离,让妹妹站在一边读,想要练到听过一遍就不忘的境界,然后用备用好的毛笔写下来,看得小妹目瞪口呆,更加崇拜这位装模做样的大哥,想想我若真的回到古代,恐怕连个入学的资格都没有,就暗笑起来了。
虽然终日陪着一本《书法字典》度过,瞪着眼看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体赞叹不已,看到赵佶的瘦金书惊叹时,却从未想过自己也要练字。而曾有一本中国现当代的书法家的作品放在我的抽屉里,最喜欢看的是启功的字,后来出走他乡,也常常看看他书写的招牌,想起那个为书法痴狂的日子,分外的亲切。
并不是我没有用心的去练过字,只不过三分钟热血对自己来说还是略长了些,高中时的第一个同桌,叫做安玉华是个非常憨厚的人,足球踢得不错,书法写得更好,据说是从四岁就开始在老爸的照顾下练习了,我常常央他给我写两笔,并说要拿回去收藏,所以我的试卷的扉页上几乎全是他的笔墨,那时的我使用买来的墨水已经很满足了,玉华却会使用块状的墨,而且研得极好,写出来的字是带着芳香的,我崇拜的很,就随他学字,当然不到几天便借口逃掉了,能够看看好字这一辈子也不错了。
后来和玉华分开了,不过却常常一起踢球,说起字还求过几幅,可惜那时没有好的准备,否则定要他写一幅长卷给我,挂在我的房间里。后来上大学时我到了长春,他去了大连,并不很顺心,写信过来让我替他照顾自己也在长春读书的女朋友,我照顾的并不周到,因为那时正为着自己的恋爱烦恼,但他却常常写信来表示感谢,觉得分外地过意不去,后来我和她的女朋友也成了较好的朋友,竟不知他们已经分手多时,后来知道时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大了一点。
他写信过来说有位全国比较有名的书法教授看中了他,想收他为徒,最终又道写书法终还不是终身的事,以之求名就更失败,我明白他的这种感受,人生中能够安心而快乐生活已经是很足够了,偶尔满足的虚荣心比什么都重要,何必去长久什么呢?
后来我们的联系断了,原因多是我突然来了广东,音信全无几个月,想起了玉华在高中的岁月,那倾慕于笔墨的日子,有点恍如昨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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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那么甜密
回忆起来为什么要伤感
把不开心的地方去掉
留下开心的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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