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j895623(莫言)
整理人: zzz123654789(2004-03-05 20:22:4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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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之中,迷失了自己。忘乎所以,不知原由。
难道这就是涉世之处吗?
彼此都是互用关系吗?对吗?彼此达到自己的目的,我在问自己,是这样吗?
现实终归是现实,让你无法摆脱。可有时偶尔的逃跑或者邂逅说不定还能让你为
此所笑;反之,没办法的事就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所伤之,甚至一命呜呼~!那
也是一个字“值”。可事情往往总是不值得去理会,那还算是”值“吗?总之,
说不清,用哲学的观点来说就是“任何事物都用其两面性--正与反”,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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