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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谈天说地>>● 失意时刻>>★此文可待成追忆 (9) 往事萧萧★>>篇篇文章系真情 三 征文备忘>>2000.12.11-2000.12.17>>征文:爱情游戏 上

主题:征文:爱情游戏 上
发信人: kkel(白色幻想)
整理人: wdhdn(2000-12-13 18:35:52), 站内信件
                           爱情游戏  
  我最后的浪漫是期冀着故事的女主人公在不经意的时辰读到这些与她有关的文字,并嫣然一笑。  
    
  我现在是躺在床上述说着这个故事,看着眼前的白色一片明亮我的脑子也显的清醒了许多。  
  我对“爱”与“情”字非常敏感,这里面自然也包括了他们的附属。例如,所谓的“情人”和“爱人”。所以,很自然的我也就不配拥有真正的爱情。因为情人或什么爱人的关系是相互的,出于共同的目的,他们能够永远相爱,坚贞不渝。这种爱情和这种情人才是伟大的,但也是属于别人的。  
  我喜欢浪漫,愿意别人以“绅士”来称呼我。所以我喜欢法国,那个浪漫的都市。  
  我喜欢送花给女孩,我说可能的话,我将会带她去戈壁滩看落日,去天涯海角听涛声,在世界之巅的小路上歌唱,在莱茵河旁谈理想。  
  我坚定,我对得起每一个我爱过的女人。即便同时也承认喜欢过很多女人。但无论怎么样,在我爱的时候,我是认真的,我是不要回报的,我是专一的。  
  但可惜也永远是被抛弃的。  
  也许真的象我最后一个女朋友离开时说的那样。她说我是她认识的男人中最专一和最浪漫的男人,可是我太爱她了。就象一位西方哲人说过的:“假如一个人把全部的心思倾注在一点,失败是难免的事情。”就因为我爱她爱得太深,所以才会令她觉得无所谓,若我爱她爱得没有那么深,她说不定会更爱我。听了她的话以后我真的想笑。  
  我苦笑,除了苦笑我还能干什么?  
  我狂笑,也只有狂笑才能排挤我心中的惊诧。  
  难道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或许这就是人性的矛盾。要做个聪明的男人就算爱极了一个女人,也只是藏在心里。绝不会将他的爱全部在女人的面前表现出来。但可惜,我不是这样的男人。虽然我浪漫,我专一,我才华横溢。可性格里却有男人不该有的温柔和忧郁。在历史上我可以叫晏珠,秦观,李商隐或者纳兰性德,可在今天,这个充斥着金钱,强权,暴力的时代,一个醉心于浪漫,唯美的男人显得是那么的晦暗,阴柔和压抑。如果真的要找我屡次失败地原因的话,  
  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  
  不记得哪一天我变的更加浪漫,更加绅士了。不过,我清楚的知道,那柔情似水的眼神后面藏着冰峰一样的利刃。能够刺穿每个女人的心。  
  我疯狂的准备着报复,象只得了病的狗,虽然不吠,但全身都遍布着危险。  

  从那天起,我开始玩弄女人。每个美丽,纯洁的肉体都是我的目的。  
  我慢慢的学会了谎言,因为它在给我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这个世界上最高尚的东西,金钱。  
  我甚至可以在我想和最关键的时候流下眼泪。  
  我可以说出几百种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誓言,而且每个誓言显得都是那么的真诚和不可违背。  
  看着那些为我付出一切一直在等我的女人的时候。  
  我好想笑,我狂笑,我除了狂笑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苦笑,我笑这群蠢货和笨蛋。  
  每当想起这些日子,我脑袋就变得浑浊不清,我的意志就又开始一点点的消沉。它是多么的值得去回忆,而又多么的遥不可及啊。  
  不过无所谓了,对我,对于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又能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无非是一间破残病房里的一个病人,一个半身不遂的残废。一年里除了那些混蛋医生,没有谁会关心的垃圾。我现在每天做的事就是呆望着放在桌子上的花瓶,仿佛在瓶子的后面能够看到另一空间的她。  
  白色的她,透明的她。  
  我爱她,我永远都忘不了她。  
  她的名字叫莎,说不出算不算漂亮,大大的眼睛,眉毛淡淡的,脸颊有点圆,让人看上去总感觉嘴里象含了一块糖。整个人轻柔,安静。说话时声音有点小,好象还没有长大,有人说甜美,有人说幼稚如小孩。跟人说话时,总带着温柔的笑。  
  莎多愁善感,气质里带着忧郁,喜欢一个人去想事情。  
  莎很善解人意,也愿意去解人意。她总能很快明白你言语的含义,总能让你觉得她的反应和表情很恰当,总能让你听到最贴心的话语。我对莎的评价是:和她在一起很舒服。  
    
  卜算子·咏梅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在丛中笑。  
                          ____毛泽东  

1997年春:  
  中午12点我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扭头看了看躺在我身边的女人。她昨晚的表现相当良好。这也是昨晚我在酒吧认识她时没有想到的。但无论她是怎么样的优秀,对我,也不再有什么兴趣可言。  
“走的时候记得锁门。”  
我穿好衣服,顺便在兜中装了包三五。  
“你···你不和我一起走?”  
她莫名其妙的看着我,好象我应该和她一起起床,好象应该她去做早饭,我读报纸。好象我是她的什么。  
“电话就不用留了,因为我以后也不大可能去找你。”  
“呵呵~你在和我开玩笑?”  
“你昨天的表现相当良好,我很满意。哦,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你···你真的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是呀!”  
“不!这怎么可能?难道你昨天追我只是为了和我上床?难道你昨天所有的话都是骗我?” 
她好象有点开窍了。  
“好了,就当作玩玩吧。不要给自己和我找太多的麻烦。”  
我轻轻的带上门,嘴角又不自觉的爬上一抹微笑。  
    
  我走在街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去想,可什么也想不出来。外边天气很好,很亮很亮。该绿的很绿,该蓝的很蓝,红色的很红,红的发艳,红的粘粘的,红的让人恶心。   
  我懒散的游荡在大街上,看着人们忙碌的做着各种事情。心情还算舒畅。最后走到累了就停下来,看到一家蛋糕店才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唉,也是的。自打老爸老妈撒手归西后就没过过什么生日了。好!今天就庆祝一下。看看忙碌的人们,才感觉自己实在是好久都没有激情了。  
  回到家里意料中的她把房间打扫的很干净。桌子上还有一封信和一叠钱。  
  我把钱放进皮包,顺手将信折了一只纸鹤。至于内容,我是没兴趣知道的,无非就是什么, 等待你回头,我是真爱你的。但好象这封信稍有不同。因为我看到纸鹤的翅膀上有着一段话,好象是信的结尾。  
“我希望你知道,感情是不可以当做游戏的。但愿它不会给你带来什么伤害。”
  
···娜   
  哈!我总算想起了她的名字。这个愚昧的女人,你怎么可能理解我的游戏?因为它才是生活的真谛,是爱情的本意。我相信上帝创造爱情的时候,也一定是这样想的。  
   
  你想告诉我你不是鸡,但你又和鸡有什么区别?无非一个是索取金钱,一个是索取感情罢了。但鸡的做法更加的直接,坦白。哈哈哈!!!   
   
  我对着镜子举起手里的红酒对自己说:   
“今天是你的生日,生日快乐。你的游戏会越来越精彩。”  

  我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听说他们曾经是文革时期的“古惑仔”。我的老爸是在一次帮派火拼的时候被人一刀砍在头上死的。而我老妈就不知道为什么服毒自杀了。听说是因为没有了她男人的陪伴。只留下我这个祸害在人间玩耍。  


  至于莎,其实是在孤儿院的时候就认识的。但我早就给忘记了。直到她从德国回来,在北京的一家小酒吧里我们才再一次的重逢。而这次重逢对我来说,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评价。不知道它给我带来的是好还是坏。因为它让我真正的了解和认识了什么是“爱”,但也真正的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伤心和难过······
  
   
  那天记得是我的生日,自己在家喝的很无聊就给一帮狗友打电话去泡酒吧。等我到了酒吧的时候,那群混蛋不让我说话,让我看一个坐在吧台边的女孩。说什么要见识我的泡妞大法。我自然是不甘示弱,大喊一句等着!就走了过去。  

  这个女孩的面前放着一杯马丁尼,头发很长,差不多挡住了全部的脸。吧台的酒柜上有一束灯光不偏不倚的打在她的嘴部。灯光很柔和,所以显的她的嘴很是性感。她不知道在和酒保聊着什么话题,眼睫毛忽上忽下,仿佛在呼吸。不时发出一阵像银铃一般爽朗的笑声,动听的很。   
“很想你,一直在找你”   
我轻轻的坐在她的旁边直视着她的眼睛。   
“不好意思,我好象没有见过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哈!这有什么关系?现在不是见过了吗?让我们认识一下吧。”   
我很开心的笑着对她说。我相信我的这个笑容世间没有一个女子可以躲过。   
“虽然你泡妞的开场白很特别,但我对你还是没有兴趣。”   
我相信她不是瞎子就是傻子,她竟然对我灿烂的笑容毫不理睬。果断的将脸转了过去。   
“呵呵!你这样可爱,我是泡定了。而你对我感不感兴趣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字典里没有放弃这个词汇。   
“你认为我长的很可爱?”   
“NO NO NO 我们先不说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只说你的话就有问题。可爱是什么意思?是指可以爱,值得让人去爱。而不是说你长的怎么样漂亮,怎么样美丽,对吗?”   
我相信她已经被我挑起了兴趣。马上会回头夸我的见解很独特。   
“你的见解很独特嘛!”   
她回过头,张大眼睛的看着我。   
“我相信你是一个值得我去爱,去保护的女孩。”   
我真他妈是个天才。   
“你怎么敢这样肯定?”   
“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相识会是一部爱情小说的开始,它将被后人所传诵和赞美”
  
   
“······你很浪漫。”   
“那你会不会因为我这份浪漫而把这部经典的小说继续下去呢?”   
“······那要怎么继续呢?”   
“我···发现我很喜欢你,你看,小说开始了。”   
“······可我还不喜欢你啊。”   
“天晓得,我喜欢的是你,你喜不喜欢我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是什么道理?”   
“这就是我的道理,!走,哥哥带你去HAPPY”   
“你叫什么?”   
“我叫‘遥’,你呢?”   
“···我叫···莎”   
  我轻轻的搂住莎的腰,帮她埋完单,走出酒吧。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到我的朋友全部呆若木鸡。  
  在一间迪厅里我与莎疯狂的舞动着。好象世间空无一物,只有我们。仿佛身边的人群没有任何生命,即使有,也绝对没有我们的鲜活,洒脱,快乐。我们就象天上的鸟儿,水中的鱼儿一般自由。就连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烦琐和隔膜,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动作,都可以让我们心意相通。   
  我飞快的旋转着,突然停止。拿出我最深郁的眼神直直的望着她。她的眼睛并没有象一般女孩一样躲闪,也没有害羞的感觉。只用直直的眼光回敬我。  
  我紧贴着她的身体,头慢慢的垂低。然而我们的眼神一直没有分开。她终于抵制不住而把眼睛缓慢的闭了起来,我迟迟没有吻她,一直盯着她的脸。虽然这是我对女孩惯用的伎俩,等着她张开眼睛害羞时,再痛吻她。但没有想到,我真的看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脸旁,不单单是对她漂亮的惊诧,而是······   
  原来等待爱的女孩是这样的让人难以伤害,是这样的圣洁,美丽。   
  我忍不住了,我只想痛痛快快的吻她。   
  我们在舞台上,在两千多个目光中相吻在一起。   
  我忘记了吻的技巧,忘记了怎么样让她更舒服,忘记了怎么挑动舌头才能勾起她原始的欲望。   
  因为我正在享受,一种好久都没有过的享受。一种爱人和被爱的享受。我一直在追寻着的享受。即便每次享受的时光都是那样短暂,但只要有,我就满足了。
  

  后来我们喝了很多酒,最后晕的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只记得我醉的说什么“我要一辈子爱你”哈哈哈······   

  灯光昏暗,窗外小雨淅沥。卡门序曲,桌上一杯马丁尼。  
  昏暗中两个人影紧贴在一起,目光相对。  
  两颗心相通,生命都得到升华。  
“莎,不可否认。我很喜欢你。但我不可以向你保证我会把这样的感觉一直下去。”  
“随便你,我也不会要求你。但你也不可以要求我。······就让我们玩一个游戏吧,感情的游戏。”  
“······好”  
  她柔嫩的身体在我的怀里扭动,轻轻的闭起双眼。  
  她的心脏一起一伏······  
  ···吻,越来越烈!缠绵,无法分离···  
  ···她轻解开衣杉······光滑无暇,美丽的不可方物···  
  那纯白的肉体晶莹剔透,仿佛有一圈圣洁的光笼罩。  
  她冰冷的双唇轻点我滚烫的额头,给我一丝清凉。熟练的双手帮我脱掉外衣。
  

“你很有经验。这很好,不会让我有罪恶感。”  
  我不喜欢与没有人道过的女孩做爱,不只是因为它们会给我带来很多麻烦。也是因为我会有一种罪恶感······或许是我天生就不喜欢负责任的缘故吧。
  

  我轻轻的将她拥在怀中,看着她配合的将最后的内衣脱掉,我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  
  ······  
“我会让你享受到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让我们一起飞翔吧!”  

  第二天早上我和莎起的都很晚。可能是因为莎的家没有一扇窗户,而搞的房间里十分昏暗的缘故。  
“记得走时把门锁上。”  
她穿好衣服回头看看我,顺手将一包三五放进衣袋里。出门,走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床上,看着日历上面的春天已经悄然走过。  
     
狂怒的春天过去了,所有被残杀的愚人来到了盛夏  
                                      ——华来士·史蒂文斯  
1997年夏  
  我走在街上,一种莫名的感觉不断的蚕食着我。我感到天从来没有这样低过,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无数次的告戒自己,不可以再陷进危险的旋涡中去。而继续的去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不知道我是已经掉进旋涡中,还是已经晕头转向。我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莎的手机,告诉她我很想她,我希望见她一面。  
  在我撂下话筒的同时,天开始下雨,打雷。我疯狂的往家里跑去。一不小心掉进一个很深的坑,我整个人被吞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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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走过一片沧海,当回头眺望时我才发现,
原来我离爱,已经那样的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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