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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末日前一秒》(廿四)
发信人: boogeyman( )
整理人: x_______x(2004-01-09 22:20:14), 站内信件
(廿四)


  范洁暇跟我越混越熟,我知道她是文学系的高材生,正读大三,晚上在情态咖啡里做兼职,偶尔混迹于有钱的男人之间。彼此相似的经历使我们彼此深入理解,心灵相通。
  虽然,我们上床,会拖着手在街上相依而行,会接吻,会互相倾诉心事,会交换一切隐私,但绝对不是谈恋爱。在外人看来我们是一对从不吵架的情侣,天造地设一般合拍,但我从来不承认她是我女朋友,她亦如是。除了性别不同,我们的性格和经历实在有太多相似之处,所以觉得对方太熟悉,握着对方的手好像自己左手握右手。
  她总是说我借来一辆别克把她骗了,以为我是大款;我总是说她在咖啡厅打工把我骗了,以为她是穷鬼。诚然,每次结帐她的钱包里总有一叠红色人民币,令我这自以为是高薪一族的汗颜。
  她说:“男人有钱了就会变坏,所以你还不算太坏。”
  我说:“女人变坏了就会有钱,所以你还不算有钱。”
  我以我对佳佳的爱向你保证,她在学校里跟一个普通女大学生没啥两样,戴着眼镜,举止斯文;她在其他男人面前跟一个普通女孩没啥两样,会害羞,会撒娇。只有我才能见识她最真实的一面。
  我们私下什么都谈,话题荤素不拘,什么“他妈的”、“靠”、“干”、“操”等等字眼和所有最下流的污言秽语,能用上的都用上,不用就觉得怪浪费。我们就是在对方面前释放着自己,发泄着对现实的不满。所以我们的对话有时候很粗俗,有时侯很文学,但两者混合的情况占多数。
  跟她在一起我从没有放过批判一切的机会。记得有一次陪她去买衣服,她把一件款式奇特的衣服穿在身上问我怎样,我说:“远看是块烂布,近看原来是块名牌烂布,还可以。”
  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她没有吃醋的感觉,反之她也是。所以我泡我的妞,她偷她的人,在过程中我们交换意见,我问她如何猜透女人心思,她向我请教怎样讨好男人。
  她知道我由始至终爱着佳佳,我知道她永远爱着她的老师。
  说起她的老师是有这么一段往事。话说该老师是她高中时代的班主任,兼教语文和历史,四十有多,其貌不扬,鼻子上架一副笨重的近视眼镜,身材高瘦。她暗恋他的成熟和学者味,暗恋他诚实持重,即使身材弱不禁风也有被他保护的欲望。可是老师已经有妻室,她只能一直那么暗恋着。为了讨好老师,她的文科学得非常好,考上城里名牌大学的文学系。后来一次高中同学聚会中她得知老师因患肝癌已经与世长辞,她一连哭了几天几夜,眼睛哭成近视。此后她便徘徊在男人之间,迷惘而不能自拔。

  我跟洁暇达成共识: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友情,既不是红颜知己也不是性伴侣,因为身心交往都太深入。这种关系使我们自己都很难解释,外人更加难以理解,我费煞思量创造了一个词:超友谊。

  拥挤的城市总是显得狭窄,狭窄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当你以为只是一个邂逅,却然是旧相识,而且徒得尴尬。
  在一个春末,一个女人向我缓缓走来。
  当时我正在超级市场挑选刮胡刀,她已经来到我身边,装作挑选收缩水,从旁不经意地打量我。女人这种举动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看了她一眼,长发长腿,瓜子脸。我就说道:“我不是老土,但真的想说你怎么看来觉得脸熟,我们在哪儿见过?”
  她先笑了几下,然后又沉默不语,似乎在犹豫,也似乎在等我先认出她来。
  “你走过来是为了与我相认的,对吧?”
  “真的不认得我了?”她说。
  “认得。最近过得如何?”
  “你变了很多。”
  我回敬道:“你也变了很多,几乎不认得你了。”其实我真的不认识她,我的确在哪儿见过她,但我确信不曾跟眼前这女人打过交道。
  “你骗人,你忘记了。”
  “那好,我请你喝杯咖啡赔罪怎样?”
  我们到付款处排队付过款后,便走到商业忠心的广场咖啡座坐了下来。其间她不曾提起她是谁,说是保留神秘感。
  她给人的感觉就是被人养在家里的女人,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外貌有几许风情,但衣着品味差得很。
  她说不知道什么咖啡好喝,于是我帮她点了一杯Cappuccino,说道:“好了,你该公布答案了吧?”
  她还在犹豫:“等咖啡上了再说。”
  “说吧,不然我要死了,医生说这样对心脏不好。”
  “呵呵,这样吧,我给提示你,能不能猜出来就看我们的缘分了。”
  这时候我收到洁暇的短信:“我知道那些隐藏在心里的恐惧会慢慢在时间中变成柔软的绳子,然后捆绑我们,人生应该丰盛而有缺陷,缺陷是灵魂的出口。”
  我回复:“闭嘴,正在泡妞。”她回复:“妈的,吴应龙,你没救了!”然后我没有回复她。
  女人问道:“在跟女朋友发信息?”
  “普通朋友。继续说吧,你的提示?”
  “在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很被动,而且脸皮没现在厚,没有现在富有,不会给人野心勃勃,咄咄逼人的感觉。以前你是防守型,现在是进攻型。”
  我把自己的记忆快速搜索了一遍,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同学到出来工作认识的人都翻了出来,还是不知道她是谁。
  “我叫何爱云,我只说过一次。”
  “是你!”我贼笑。
  “算了。”她的
  “等等,最后一次机会,如何?”
  “你是跟朋友一起来的。”
  这下我真的想起来了,原来她是那个妓女!想不到现在已经山鸡变凤凰,成了一个住家姨太。
  看见我惊讶的样子,她知道我真的认出来了,抿一下嘴唇后,眉宇间显出丝丝忧伤,惘若有失地看着广场上来往的行人,仿佛跟空气说话:“像我们当小姐的都是在今天就判了明天的刑。很多人赚够以后,回家乡找个老实的男人过完下半辈子,不走的也已经是残花败柳,留下来当个老鸨,继续毒害下一代小姐。想不到有男人会要我,虽然是做个二奶,但生活比其他姐妹好过多了。他给我一套房子,给我固定的生活,我甚至想为他生一个小孩。但我没想到他拥有两个女人还不够,在国外做生意还要粘花惹草的……”她说话声音越来越大,说到此处已经失声欲泪,可是尽量控制着情绪。
  “慢慢来,别激动。”我把她的手握住。
  “对不起”,她把手缩回去,“你这些举动只能骗小妹妹。算了吧,我可不想害你,我得艾滋病了,是他传染的。我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当初把路走错了。一直都想找人说说话,但是发现自己一个朋友也没有。刚好认出你来了,本来我不想说,但现在说什么也无所谓了。”
  “原来如此,你怎么能认出我?”
  “因为你很特别,我没见过找小姐还会脸红的,印象特深。但是现在的你变了很多,脸皮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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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一叶之扁舟
        举匏樽以相属
       寄蜉蝣于天地
        渺沧海之一粟
         哀吾生之须臾
          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
            抱明月而长终
             知不可乎骤得
              托遗响于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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