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sailing(denee) 
整理人: shee102(2003-12-20 16:44:1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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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手上有钱,我就会给街边卖艺的残疾人一点儿施舍。或者不叫施舍,是买东西。
 
 我不在乎他们是不是会比我更富裕。
 
 因为他们的残疾是无法装出来的,而他们在街边卖艺的苦楚也是我所不能承受的。他们如果能靠此富裕也是他们应得的。
 
 今天在街边就看到一个没有下半截身的青年人在卖字。因为小时候受教育不足的原因,我对字画没什么欣赏力的,但不知怎么就涌起买字的冲动。
 
 我问他:这幅字多少钱?
 
 他说:二十元,如果想给多一些也可以。
 
 我最近失业,手上只剩下不到五百元。我掏给他一百元,很抱歉地说:“我要买一幅,但不好意思,您得找钱。”
 
 拿着那幅写着“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的字,皱皱薄薄的。我想我还得找地方把这幅字装裱起来。但又想想,裱起来有什么用呢?我住的地方是租的,被朋友戏称为“贫民窟”,没有地方放这么高雅的画;送人呢?我想这个年青人可能是因车祸致残的吧?这样的字画会不会不太吉利呢?
 
 后来我就把这幅字用报纸卷起来,放在箱子里。
 
 二十元作为施舍,本来也不多。我不必在乎这幅字对我有没有用。
 
 不是施舍,我欣赏这种自强自立的尊严。或者这幅字将来挂起来,能让我时时警醒安全的重要,也能时时提醒自己需要有一颗为善的心吧。
 
 如果有一天,我也会沦落到需要乞讨的地步,我一定会找一些可以卖的东西,然后写上:我不乞讨,我卖货。也许,不失去尊严,才能赢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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