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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冬天来了吗?
发信人: lonelywolf009(绝地苍狼)
整理人: lalala-o-(2004-01-17 17:20:37), 站内信件
                           冬天来了吗?

题记:好久没有写字了,看见大哥的文章又有了写字的冲动,我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写给你,不知道潜意识里是否还把你当作唯一,不知道为什么不去看你,也不知道所谓的“新员工必上第一课”是拒绝别人还是拒绝自己的方式,或许这就是生活。

    周末的晚上,难得的清静,人们都出去了,于是选择自己留在房间里,看着电脑屏幕发呆。
    12月了,北方应该是穿着厚重的棉衣和银装素裹的时候了,深圳还丝毫没有寒意,或许这里根本就不会有冬天的出现。但人的心境毕竟是跟着季节变化的,不管天气上有没有季节的变化。
    在一个新的环境努力地工作着,想证明什么,为了我也为了你。避免不了的出差,走了一圈最后还是去了非常想去但又不愿意去的曾经刻意逃避的北京,也许我是喜欢北京的,也许我本应该留在北京,北京没有变,仍然是热闹繁华的京城,仍然能够感受到存在和存在的意义,可是变了的是什么呢?
    再一次独自走在北京长安街上,接上人流依旧熙攘,一如既往。路边的树上零星的几片叶子在枝头摇曳,也许过不了几秒中就飞向空中了,到处是萧条的景象。凛冽的寒风中,站岗的守卫们已经穿上了棉大衣。而我披着长衣,竖起衣领,手插在口袋里,迎风而行,只有喘气的份。此刻的心情和一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也许我真的释怀了。
    朋友问我,是否去了北航,是否见到瑶瑶,我说没有,我没有看到自己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当时的想法,有些时候自己的固执是根本找不到也无需找原因的。当你知道我去了北京,反而问我为什么不去看你,我说怕打扰你,你说是我不想见你。没有就是没有,不想就是不想,还需要什么解释和借口吗?你问我为什么不去看你?就让我用别人的诗来回答你:
今生将不再见你
只为  再见的
已不是你

心中的你已永不再现
再现的  只是些沧桑的
日月和流年……
    还记得去年12月去北京的时候,看见你匆匆向我跑来的时候,长发在风中飘散,严寒中的你衣衫依旧单薄,看见你挂着仍然熟悉的笑容但被冻的发青的脸,真的很想再一次拥你入怀,也许能让我找回久违的记忆,也许我就会发现之后是一个美丽的春天,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是这么固执。也许是那天的天空太灰暗,可是有我们在的北京有哪一天不是灰暗的呢?后来我一个人走在北京熙熙攘攘的街上,觉得那么的陌生,一个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我的城市。当时灰色的心情也许你从泣血的文字《我在走》里能找到。孤独和寂寞终究使我没有选择北京,没有留在你身边,没有谁的责任,覆水难收的道理早就明白,问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谁都无法回答。
    曾经决定去西藏,也因你在电话里告诉我太过遥远而放弃。苦苦地挣扎了半年终于做出这个决定,有一个机会,来了深圳,改变了环境和也想改变对你的态度,重新找回了人生的追求,热衷于和朋友在一起调侃,工作的压力和对追求的动力,使我身心疲惫,累极的时候乞求平静,平静的时候才为昨天哭泣。
    一年前从沉痛的心情和湿润的眼睛足以说明,我们格外珍惜那曾经拥有过的真情,虽然为时已晚。我暗自告诉自己,如果不能抓住你的手,也要追上你的背影。
    你我都承认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可是如果漫漫长路竟然没有终点,又有谁愿意开始这万里长征,如果刻骨铭心的爱情代价注定是刻骨铭心的伤痛,那么我宁愿不去追你的背影。
    于是我给了你一个八年的承诺,可是承诺有多远,将来会是怎样的,我们无法预料,我盼望你能找到幸福,也许你正在追求着你的未来,也许八年里你根本不会想念我,但我仍然给你,给我自己留下一个机会。
    一年了,365个日夜,363天难眠,渐渐地平静了。之所以逃避,就是为了给彼此留下最后一份心情,你应该知道,这其实是生命中最深刻的记忆啊,生命中一旦接受了这种深刻,便如今夜的星月,望眼欲穿,君知否?
    春天来临还要多久呢?!

绝地苍狼
2003年12月7日晚于深圳



“新员工必上第一课”典故的由来:
第一次,偶喜欢上一个美女,某日偶跟朋友说,看对门的女孩不错,偶喜欢!他问我是哪个,我告诉他就是哪个哪个,结果被另一老同事听见了,来了一句:“人家N年前就结婚了!”我和朋友狂晕倒!
第二次,偶喜欢上了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因为朋友和她联系多,便让朋友去撮合,结果她告诉我朋友:“我是以晚婚的年龄结婚又以晚婚的年龄离婚的!”偶狂吐不止,都离过婚了你装那么清纯干吗?
第三次,偶去武汉出差,认识一美女,跟偶谈的十分投机,让偶对她颇有好感,偶正准备告诉她偶喜欢她时,她说:“可惜这两年偶都把精力花在了养宝宝的身上了,都三十多岁了,老拉!”偶狂喷血不止,你不早说!
第四次,偶和朋友一起看电视,进来一女孩,偶眼前一亮,哇塞,正点!于是偶便和她套近乎,帮她的忙,等她走了,偶问朋友她是谁,为了确保前三次的事情不发生,偶顺便问一句,她结婚了吗?偶朋友告诉偶:“人家儿子都那么高了!”偶当时冲上了顶楼跳了下来!
于是,偶得了一绰号:少妇杀手!每次朋友们无论谁看上了那个人,便先问偶喜欢不喜欢,偶说喜欢,那一定就是结过婚的,偶说不喜欢,他们就可以放心地去追了。偶现在已经不敢说喜欢谁了,偶知道,一旦说了,那她就肯定是偶喜欢的第五个结过婚的女人!
于是偶的事迹便成了教材,每有新员工报道时,第一课便是朋友给他们讲偶的故事。这就是“新员工必上第一课”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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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我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那一瞬间我终于发现心中的爱和思念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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