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ooge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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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donald(2003-12-27 16:02:3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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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具木匠
信件外面只写着收信人地址和我的名字,庄尼•莫克(Johney.Y.Molk)收
我拆开信件一看,里面是一张明信片。
正面是一个某个庄园的鸟瞰图,一个大的花园种满紫色、黄色、白色的花和绿油油不知名的兰叶,几种颜色拼成一个象征性的轴对称图形,看上去非常考究,旁边连接一条专为庄园而开辟的私家公路,蜿蜒伸至大宅的大门。路的两旁种了相当整齐的松杉,相隔距离,高度都非常一致,整齐而有秩序。大宅是照片里除花园外最引人注目的景物,盘踞在大花园后,有点法式城堡的风格,但看上去也有哥徳式建筑的影子,长而尖的窗户整齐排列,又高又尖的屋顶,曲线和直线在立面的设计上体现得恰到好处,不知是出自哪些中世纪名匠的手笔。大宅看上去有一个学校教学楼那么大,想必奢侈的庄园主就住在里面。大宅远处有一些像是果树林之类的经济作物林区,旁边还隐约看到有马圈之类的东西。在右上角一小片空白的地方印刷着:“华伦•彼治(Wallen Pizze)庄园”。
卡的背面有非常简洁而工整的字迹:“令母去世,请回来照料庄园以及处理财产问题。时间紧逼,会面详谈。”署名是“弗列度(Fredo)”。感觉上是匆忙中寄出的,什么详细情况也没有。
我想:是不是寄错了地方?不至于我什么都不知道突然冒出这样的一个庄园来。但那明明就是我的名字。
我摸着腋下的疤痕,又想起莫克叔叔告诉我的往事。那时一个要饭的背着我在街上行乞,莫克叔叔看到了,就说我可怜,右臂有一个发脓的伤口,还发着高烧,不醒人事。血气方刚的他一时起了恻隐之心,要把我收留。那乞丐是要利用我来讨人同情的,刚开始时死命不肯,后来莫克叔叔掏出身上所有现金,于是乞丐说我模模糊糊中说过自己是叫庄尼,就把我交给他了。直到把我的病治好,我的伤口才慢慢愈合成疤,但已经失去了所有病前的记忆。于是我便跟他姓“莫克”,全名就是“庄尼•莫克”了。
一个单身男人带着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吃喝拉撒全要照顾周到,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他的事业在那时正处于低谷,所以他到处打听我亲生父母的下落,企图脱身,甚至还请过私家侦探,终无结果。事业上承受着压力,也没有地方好让他发泄,所以我的童年都是在打骂中渡过的。好歹他在那段时间熬过来了,和一些人物交往,小生意开始走上正轨,成了一个衣食无忧的中产阶级,开始有空反思己过,待我的态度才慢慢变好。但我已处青春时期,思想反叛,没受他那套。他可能心存内疚,没有对我施加任何压力,所以直至今天我依旧我行我素。
我想,假如当时莫克叔叔不把我当成一个负担,直接说他就是我爸爸,那么我这些年来肯定把他当亲爸看了。
不管怎样,现在线索来了,我无论如何也得查个清楚。
首先我拿来大英地图册,躲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才在一个不显眼的小点找到了华伦镇,附近全是山区,脑海中顿时浮现出穷乡僻壤的环境。
我开始收拾行装,带了足够在路途中用的钱,手机,地图,一些简易的小工具,干粮,顺便把圣物也放进旅行包里。拿起圣物时,自知在非洲部落的那场变故我难辞其咎,所以无论如何也把它带在身上,万一什么时候被人捉住时,可以原物归还,受何种惩罚也好,那是难以避免的事了。无论如何我不想莫克叔叔知道,他一直没有结婚生子,所以对我期望越来越大……说不准我继承了庄园和一大笔遗产后,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好办了。
趁莫克叔叔出去办事时,我留下一张字条:“我离开一段时间,时机适当时回来,不用担心——小莫克”。然后便启程了。自上大学以后,我每次去探险都基本上是这样做的,我想他也习惯了。虽然可能在他面前说走然后就走也可以,他甚至会给我更多的钱以防不时之需,但总觉得有点那么难以启齿。
一路上在各省郡的公路上搭了不少便车,终于,我来到了华伦镇。
根据地形看来,华伦镇的居民是依山区边的盘地而居。居民为数不多,民风朴素,除小部分农业机械外,使用的东西都不够现代化,简单的居住环境,简单的农业耕作。
我走在集市上,花几便士买了一个苹果以解饥馋之渴,周围的人看见我这个城里人都向我投以奇异的眼光。我这边厢吃着苹果,那边厢就在东张西望,观察环境,没好气地走着。突然卡啦一声,我的脚好像踩到什么了。于是向下一看,倒霉,我踩烂了一个摆地摊的木雕面具。摊主见状便站了起来,他非常高的个子,身材健硕,却戴着一个木雕面具,面具后露出一丛白发,是个老年人。我看那地摊上全是一些木雕工艺品,其中以木雕面具为主,从手工看那工匠定是手巧之人。于是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掏出10英磅径直交到摊主手上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就当是我买下那面具了。”摊主面对着我,先是沉默一阵,然后大喝一声:“嗨!”
我知道闯祸了,虽说10英磅足以赔偿他的损失,可他不领情,一定是认为我侮辱了他的手艺。眼见他迈前一步准备动手,三十六计最上着——我撒腿就跑。他大声嚷着:“你,你别跑!别跑!”
他身形虽健壮,但也上年纪了,不是我的对手,我在集市里左穿右插,串街过巷,很快便藏进一个小茶馆的后门。从门缝里看出去,他在街中四处张望,找了半晌不见我的身影,就搔着白发悻悻而返。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路面,刚好看到路边有一辆运货车过来,于是便伸出拇指亮出搭便车的驾势。
车缓缓停了下来,我嗅到一阵葡萄特有的果香。
“伙计,我看见你刚才惹火了面具木匠啦。”一个戴着草帽的胖子从车的驾驶座侧窗探出头来。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面具木匠?”
“没人知道他住哪,他在镇上出现时从来不摘下那个面具。”
“是吗?脾气多怪的人!”
“那你错了,他脾气好得很,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把他惹火呢。”
“唉,不提了,我想去彼治庄园办点事,请问能不能载我一程?”
于是我上了胖子的车,他载我到一段山边的公路上便停了下来。
我问:“怎么了?”
“哧,彼治庄园,那可是有十英里长的私家公路,你以为路是我给钱修建的不成?”
“那请载我到私家公路的入口吧。”
“告诉你,从这座山翻过去就是了,犯不着徒步走十英里那么长的路程。” 他指着西面的山说道:“你去那干什么?”
“我,我去找一个亲戚。”我姑且这么说。
“哈哈哈哈,现在的年轻人哪,做白日梦的比做正事的还多。”胖子说着就启动了那台准备随时散架的货车,运着没多少的葡萄,开走了。
我一直徒步行山,到了那座山的山顶已时值黄昏。
下山的路比上山时陡,周围乱木丛生,根本没有人管理过的迹象,所以我估计还没有到达庄园的范围内,只是在其边缘行进,但我感到一步比一步接近这个大庄园了。
经过一天的太阳照射,整个小山谷的水气开始凝集,升起一层薄雾,落日的余辉透过雾把山景染成橙红色,周围参天的巨树埋在这片橙红里,只透出墨绿的树顶,眼前一看,觉得自己恍如处身仙境。好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我开始了解那么气派的庄园为何选址于此。
在入黑前我一定要赶到庄园,否则在这地形复杂的树林中穿行会非常麻烦,搞不好还会迷失方向,或者遇上野兽,而且周围湿气较重,要生火也不容易。我不由加快脚步。
我翻开包,拿出明信片和这里的景色对比了一下,试图从中找出我所处的大概位置。
“嗨!你!别走!”一把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头一看,是面具木匠!
我跋腿就跑,没想到一不小心,我的脚被什么绊倒,身体失去重心,径直向山谷滚了下去,倾刻间天旋地转,橙红色、墨绿色、土黑色、天空的暗蓝色在我视觉中搅拌……
(to be continue...)
---- boogeyman2003 《都光俭影》
驾一叶之扁舟
举匏樽以相属
寄蜉蝣于天地
渺沧海之一粟
哀吾生之须臾
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
抱明月而长终
知不可乎骤得
托遗响于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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