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nd-ken(风晴遥)
整理人: chostluo(2003-11-06 08:50: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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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定金不可以退”是你们对法律不够深入了解的结果而已,你去仔细了解一下吧,不可以退指的是在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的事情,那时要求退定金就是违约行为了。
而现在的发展商一般不可能在你支付定金的同时就签定买卖合同,于是巧立名目地要求你支付定金并签署什么《认购书》,虽然《认购书》上注明定金不可以退,但你可以在法庭上声称:我签署《认购书》时并不清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如果发展商一方面要求我下定金,另一方面又在《买卖合同》中定下不平等条款强迫我接受,否则就没收定金,那绝对是不公平的!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会被认作是不公平协议而被废除,而且根据情节是否恶劣、发展商是否有恶意欺诈的行为而有可能判定发展商必须赔偿买家双倍定金。
以上明白了吗?
---- 风掠过了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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