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mstb(黑白合流)
整理人: franklin6610(2004-01-07 13:18:0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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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到一篇报道,说是偎亵男童入狱的红豆在监狱里演唱忏悔歌。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的强奸犯迟志强。借出狱后的侮恨歌狠赚一笔的真实故事。我不知道红豆是否会重新延续这个故事。如果事情真如偶所料,那真是对我们这些安分守已的一群人的绝大刺激和讽刺。。
这种事情非中国所独有,当年,行刺里根的约翰。欣克利,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为感动好莱乌红星的芳心而作出的惊人举动,多年之后竟然能为他带来300多万的版权收入。有了这笔钱,他又可以从精神病院走出来,过着他的富人生活。他“神经不正常”时犯下的罪行也可一笔勾销了。正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曹操曹孟德曾经说过:“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看来他老人家颇有眼光,在那个时候能悟得此等哲理。曾经犯过罪的就不说了,现实中也颇有借鉴价值。象借绯闻炒作的红星,靠骂领导人出位的所谓XX人士。一些名人相互对骂式的个人炒作。还有用身体写作的所谓作家。你想看身体哪个部位吧。保证能用她们手中的笔把它描述出来。连一根汗毛都流露出诱惑。如此等等。无一不是这个道理的受益者。不过曹孟德老先生的名言对于他们来说应该变通变通:“大丈夫不求流芳百世,只求能腰缠万贯,”。肉麻,低级趣味?哈哈。。这正是他们今后的炒作价值。到社会氛围一变,他们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向人们诉说着之所以坠落的原因了。接着应该又会有一本书面世了。。。。
“逆恶效应”是相对于“马太效应”和“好人一生平安”式的正向因果效应而提出来的,对于目前的社会来说,它有个普遍的示范作用。可以说,它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一个悲剧。它提示着人们,行刺平民只会坐监,而行刺总统则有可能发财,小偷小摸会受到严惩,而成千上万地偷税漏税获得不义之财的则可能成为大亨。难怪有关黑社会的电影题材中常有这样一句台词“要干就干大的”!
香港有个张子强,绑架勒索,杀人越货。法律竟然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充其量是坐坐几年牢,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国内有的贪官腐败分子,没有受到制裁反而政途青云直上。穿行于灯红酒绿之间。而一些包青天却惨淡收场。这正是给后来者最恶劣的启示。。
要想根治这种现象很难。因为它已深入社会中了。正象原来深圳一位贪污犯李建华,当法官们问他如何偿还所贪钱财时,他说可以用出书卖版权来支付。让人苦笑不得。我绝对相信他写的书可以卖个好价钱。但当这种形为成为一种模仿的对象时,那这个世界就真让人担心了。值得庆幸的是,法律没有给那位贪官写作的机会,可能他明正典型留下的这个悬念更让人受到教育。这种形式更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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