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jisan()
整理人: tu__tu(2003-10-22 01:28: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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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阳 之 恋
(现代小说) 作者:方丈
(第二章)
先来说说是怎么认识她的吧。
我想或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的同学陈蕾的婚礼。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结婚
那天是1997年10月18日,一个奇热无比的星期六下午。据第二天的晚报统计:
当天全市有300多人中暑进了院,其中还有十几位厌倦了夏天的老同志干脆甩手
去了西方清凉世界。
我长这么大,认识的同学同事和各种朋友,不算太多,当然也不算少。我也参
加过不少朋友的婚礼,豪华的寒酸的,有些场面全忘,有些依稀还留有印象。
那绝对是因为在婚礼上看到了令我惊艳的新娘,或者是有人搞些恶作剧把新郎
整得无比凄惨。听说还有害得去住院的事情发生,比方说让新娘嘴里咬根牙签
串几个樱桃,非要新郎一个一个咬下来。本来是想看到无意中亲嘴的镜头,
结果新郎却把牙签吞到肚子里。
因此,我暗暗下了决定,到我结婚的时候,打死我也不会大摆宴席请客,顶多
发发喜糖通知大家一声,我方丈终于找到自己的庙啦。但估计这个愿望这辈子
是甭想实现的:我妈她老人家是不会允许放过这个可以名正言顺大肆收钱(红
包)的绝好机会。
没错,我能够记得陈蕾的婚礼,确实是基于以上的第一个原因。不过不是新娘,
而是伴娘。那一天在婚礼上,我第一次看见了她。
我们一大群狐朋狗友结伴来到陈蕾举行婚礼的酒店所看到的第一眼,是穿得无
比隆重在这种炎热天气却感觉有些滑稽的两个人站在门口。一个满头珠翠裹在
奇长无比的红色婚纱里,另一个西装革履油头粉面。两人都是浑身的碎纸屑,
地上也全是,金光闪闪的那种。
“傻傻的我在痴痴地等”的这两位,当然就是新娘陈蕾和她的新郎了,按照风
俗,他们应该在婚宴开始的一个小时前,就得站在饭店门口等候贺客了。两个
人看起来都是精神焕发,因为面上都放着光,是让酷热的太阳晒得满脸冒油
而反射的光。
现在是十月中旬了,按说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参加婚礼穿西装系领带正合适。
可是在武汉,这个月平均气温是决不会低于30度。估计那天达到了37度!所以
我们依然是一付夏天的模样,T恤、短裤,花里胡哨的文化衫,竟然还有人汲
拉着拖鞋!绝不象是去参加隆重婚礼的贵宾,倒活脱脱是一群去凑热闹且随时
准备起哄的闲人。
我之所以罗嗦这么久来解释那天天气是怎么的热,只是想说明,那一天去赴宴
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穿得非常随便的。而那天的她,却是多么引人注意啊,我从
来没有见过也没想到T恤和牛仔裤可以穿得如此醒目!
我常常觉得,参加朋友婚礼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送礼了。如果关系很普通,被
邀请的话,随大家送些礼金就行了,人家送多少我就送多少,够爽快的。当
然要是一个月内碰上好几次的话,心疼就不可避免了。不过也要是关系够铁
的话,我常常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送红包吧,总觉得全不用心太不够朋友,况且送得少了有些对不起这么好的
关系,太多的话自己一样心疼,俺也是靠每月这几个铜板吃饭的啊。听说有
人为了死充面子写下欠条一张,,更有甚者竟然送上上千大洋的假钞。所以
每次朋友结婚,我都会想心思送些比较特别钱花得不是太多而够分量的东西
才行。
我们一大堆同去的人嘻嘻哈哈地祝贺过这对可怜的新人后,就纷纷递上所带
的奇奇怪怪的贺礼。有送羽毛球拍的,也许他希望这两位不要忘记锻炼身体;
有人送的是个随声听,因为她知道新娘喜欢流行歌曲;我送的是一大堆VCD碟,
可不是少儿不宜的那种,全是些现场演唱会。当时VCD还刚刚开始普及,所以
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喜欢的。还有人送台灯、送钱包等。当然更多人图简单,
一个红包打发了事。
(待续......)20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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